主题:【文摘】蒋百里——《国防论》第一篇:“国防经济学”1 -- 大洋芋
自近世盛谈法治,而欧洲诸国之繁密典章,日日输入于中国,强以负于窳陋腐败之行政系统上。是故动则烦民,而事仍不举。而作伪之风,乃相加迄以无已。若户口调查,若义务教育,若清理田赋等,皆是也。中国素以冗员闻,其实真正欲举一事,则行政官吏之数,当较现在加数倍。此义与上文养兵三百万之说相类矣。盖中国社会中最大缺乏者,实为组织能力。故无论何种新制度,必先得一种执简御繁法,而后新制度乃可望其有成也。
(按)吾之所谓组织云云者,盖兼时间空间而言。国家之事业,以百年计,而人类之事业,至多不过二十年三十年,前人之专业,非有后人继之,则必不能成。况军事以财政关系,其所以能以较少之费得较大之力者,全视乎时间上之腾挪,而中国行政之于此,则缺乏之甚者,此言时也。至于幅员之广大,风气之不同,交通之不便,则空间之阻塞为力,亦复不少。而所最感困难者,则尤在国家之无组织能力。
所谓简者何物乎?盖即制度中最后之一点精神是也。譬之种植也,择其一粒种,而置之风日适宜之地,而勤其朝夕灌溉之功,则不劳而其根自植,不此之务,或截其一枝而移接焉,或竟欲为整个之移植,其劳无艺,而枯萎乃日相续,中国之新法皆截枝之类也。
义务民兵制之种何在乎?曰,即所谓军事生活与民事生活溶成一片是也。而其机括乃在教育,平时之军队,一教育机关也。平时之学校,亦一教育机关也。然则何以不在学校而在军队?军事上研究有若干点非在军队教育不可?军队中之体育与学校中之体育,其不同之点何在?军队之射击与猎人之射击,其不同之点何在?军队中之精神讲话,而移之于学校讲堂中,其不可能之要旨何在?如是种种分析之结果,而得最后之解决,曰,各种教育,件件可于学校行之。惟大规模之群众运动与生活,非在军队编制之下,不能植其础。然学校固不能用军队之编制,而军队则固可以仿学校之办法。不惟办法,且并名义而可易也。故瑞士之常备军,不曰军队,而曰新兵学校。
是故欲立义务民兵之基础,其在中国只须简单明了之两律:
其第一律曰,自今以往,凡师范中学校之学生,非受过三年间共六个月(每年二个月)之军事教练者,不得毕业。
其第二律曰,自今以往,无专门学校以上毕业之文凭(已受过六个月军事教练者)不得为常备役之官。
无论今日学校若何之不完备,今日军队若何之不整顿,苟能将军队与学校之界限中,沟通一条道路,则民兵制之于将来自能逐步发达。此二基础不立,则虽有繁密之法律,恐亦无所用之也。
虽然上述之义,不过为国家将来之一种方针,以示(l)护国义务非一部分专门人所能独占,尚当公之国民全体;(2)军事教育之精神,实能依健全之常识,而益增其度云耳。至于目下事实上之国军建制法,则断不能以此自足,而其事之有待于吾人劳力者,正复绝大也。
此种事业,实有赖于军事上一种组织天才,在欧战之初年,将军伯鲁麦曾论英国之运命,当视其陆军卿吉青纳之组织天才以为定。彼以为英国拥广博之资源,其缺点乃在平时无适当之组织,以予观于中国,其事乃正复相类。而今后之有赖于此种天才者,其激切乃更无等。此种天才必具有左之三条件:
其一曰,大胆的创造力,凡制度之为事,最易蹈陈袭故。人民一旦习惯而骤欲易之,则每觉其扦格难通,务必恢复其原状以为快。即貌曰改革,其实所谓改革者,仍是一种因袭。而不知真正制度之原始,无一不自创造来也。
其二曰,致密的观察力,今日军队必合社会上各种力量而后成,决不能如古武士之独居孤堡,以自怅其军。极端言之,彼对于社会上无论何事皆当用一番观察工夫,盖国家为一整个,军事组织又为一整个,牵一发则全身动也。
其三曰,彻底的行政能力。纵有方法而使弱者当其任,则效不见而信不能立。此在中国群众政治之下,而行政系统又极窳陋者,其为用尤属紧要也。
天才的立法家,可遇不可求。而吾人以其诚之力与智之光,则根据于国民全体的组织能力,而于将来民军组织之大纲,得其要领如左:
一、建制之主义——以自卫为根本原则,绝对排斥侵略主义。
二、编制之原则——军事区域之单位宜多,而各单位内之兵力(平时)宜少。
三、建设之顺序——以京汉铁道以西为总根据,逐渐东进以求设备完全。
今试依上文原则而立具体之方案如下:
凡军队别为三种。
一曰,干队 以十八万乃至二十万人为最大限。
其任务(一)为战时军队编成之骨干。(二)为平时国民军事教育之机关。
编制 全国设百二十个军事区,为国防之据点。每区以步兵千二百人为干。而斟酌地势附以特种兵。其在黄河流域以内,至少须设置七十个以上,(其余之特种兵役,得另集为集团教育,如骑兵礮兵及其他技术诸部队之类。)此军事区之司令,以将官为之,为地方军事之最高长官,其幕僚之组织应较大分为二部。
第一部 即师团司令部之诸官。
第二部 即联队区司令部(管理征兵事宜者)兵器支厂及战时留守司令部之诸官。
补充 仍用召募法,现役以八年为期,退为预备役四年。凡曾受义务教育年在十九以上二十四岁以下者始得应募。
给养 除公给衣食住外,其饷项第一年月约三元,第二年月四元,此后按年以月增二元之率递增。
教育 除第一年专教军事动作外,嗣后除一定之训练,及教育新兵外,逐年递增普通学功课,其程度以中学毕业为基准。
升级 第七年第八年兵,均为下士。第八年退伍后得依相当之顺序,升为预备或现职官长。
退伍 退伍后四年中动员时,仍负应募之义务,礮工兵对于交通,内务诸行政部及各种官营事业之相当官吏,有尽先任用之权。步骑兵对于教育部及地方诸行政衙门之相当官吏有尽先任用之权。
二曰,正规军或曰国民军, 以战时得员百五十万人为度。用义务制,其原则如左:
凡军事区之大小范围,以周围四日行程为原则,不必区区相连,其人口过密过疏之地点,另定之,凡在军事区范围以内之人民,负有兵役义务。
兵役义务为十二年,自二十岁起至三十二岁止。
服役义务为二个年,每年三个月,共六个月。以阳历十一、十二、正三个月为准。应召义务,十年间共四回,一回约一个月。
此项正规兵,以十年间完成。每年应征集十六万人。第二年终之在营最大给养额为三十二万人。
服役时期中,仍给月饷,月约三元。被服粮食由公给。
三曰,义勇兵 人数不定,即凡中学校毕业曾受军事教育者,战时得自以志愿呈请本区司令部,服特种勤务。
此外尚有数事应注意如下:
(一)物质上之准备 一为兵器,上海广州之兵工厂,应改为民间工业之用,而于太原设兵工厂,俾与巩县汉阳成三方面兵器补充之根据地。二为装备,武胜关兖州附近,应特别设辎重材料厂等,俾南方兵力移动至北方时,得相当之准备品。三为交通,沿津浦京汉间之东西行国道及河流,应先着手整理。四为要塞,东部各据点,视形势之必要,得为要塞之设计,其要点另详。
(二)内部治安之责任,此事若以径付诸民事长官,则势有所不能。若以付诸军事区之司令官,微独区域范围有过大之害,且将此基干队绝对变为驻防性质,有事时,将无一兵之可动。以吾计则内部治安,当分任其责,即镇压防守之责任,应绝对责诸民事长官,惟有大部匪徒,非剿不可者,则始用干队限期以集事,此为现在过渡时代之办法。其实此百二十个区域既定,则匪之区域,天然自会缩小,盖彼只能活动于网眼以内,而不能活动于网眼以外也。
此种制度,实一种军事的教育化,与其谓为军事的变态组织,无宁名之曰,学校的变态组织。其优点在以少数之费用得确实之自卫方法,所谓国防上之经济效率,全世界均同此趋向者也。此稿初成,乃得最近之日法美各国之军制改革计画大要,则其大致乃相差不远,而尤以美国目下之制度为相近。乃知此后世界之军事趋势殆将殊途而同归。而中国除甘心沉沦,不欲自列于世界中之一国外,则舍此之外别无他途可走也。
第二章 军国主义之衰亡与中国(民国十一年作)
一二年来“军国主义”四字,已成为社会上之共同攻击目标,此其原因有二:
(一)十年来武人政治之结果,社会纷扰,民生困穷,而武人自身之贪暴,尤为国民指摘之媒。
(二)欧战之兴,西方则感于德军之横暴,东方则感于外交之失败,而军阀派侵略主义之罪恶,遂为一种鼓吹敌忾之用。
此二种立脚点,盖绝对不能相混同,然言论既处于不自由之地位,谈外交则须避德探之嫌疑,谈内政则须避过激之徽号,不得已,借德国之失败,乃为之大张旗鼓曰“军阀灭亡”,曰“军国主义失败!”盖一种象征文字也。故终始不见有一种斩绝明了之议论。
吾今试发一问曰“公等竞言废军阀矣,今若有人焉,一战而侵地,复再战而藩服兴,公等将欢迎之乎?抑反对之乎?”反对之?则是承认侵地藩服之当然割于人也。欢迎之,则是固军阀之开山祖也。
是故攻击外国之军阀为一事,责备国内之武人又为一事,虽然,吾文宗旨乃不在攻击军阀,亦不在责备武人。
何以故?著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彼军阀与武人,方且日日以事实宣布其罪状于国民及世界之前。其倾全力以自杀也,惟恐其不速,惟恐其不极。吾人于此,而乃以空言责之。于势为不必,于情为不忍,即哀衿焉,为之垂涕而道,而于事亦无补者也。
吾之宗旨,乃在表明此后世界之军事潮流乃与我中国民族之特性及历史在在相吻合,而国家之未来乃日日在光荣之进步中,使吾国民于此可以得无量之欢喜与慰安者也。
自世界交通以来,人类对于国家之观念,大别为三种:
一、以国家存在谓不必要者,以为人类之幸福,发生于互助互助者,人与人之关系,而家,而市,而邦,而国,皆不过一种历史上之过渡,然以经济制度之关系,而国家一物,乃为人类互相残杀之根本。是谓极端之“大同主义”。
二、承认自己国家之存在,而同时以同等之理由,承认他人国家之存在,而尊重之者。法国卓莱氏所谓“大国家主义”者也。
三、承认自己国家之存在,而同时否认他人国家之存在,以为他人国家之存在,根本上与自己国家存在不相容。此则近世所谓德国学派之“国家至高主义”者也。(国家至高云者,寻常对国内之个人言,其实为否认他人之国家也。)
原欧美国家成立之方式,则亦有三种:
一、君主统率其民众而使之团结者,如拿破伦及其以前之法国是也。
二、由人民个性之向上,而自行团结者,如今日之法美是也。
三、有贵族上挟君主,下率平民,而团结成为国家者。如战前之英德是也。
军国主义者,以第三种贵族国家之形式,而实行第三种国家最高主义者也。故其成立之要素,有绝对之条件二,相对之条件一三。
绝对条件:
一、贵族政治 国内有多数之贵族,其组织之坚强,道德之高尚,足以统率全国国民,而其时人民,适当旧历史之信仰未去,而新世界之智识初开。
二、侵略主义 国外有明了之目标,以为侵略主义之根本,而国民对此目标有历史上之遗恨,故能于时间空间上,为统一之行动,而能成功。
(注)所谓“世界政策”“大陆政策”者,皆侵略主义之进一步而失其目标者也,其结果,对内则目标消灭,而国民之统一力不坚,对外则遭群强之忌刻,而协以谋之,故其失败可操券而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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