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文章,说的是美国一个人杀了一条狗,被狗主人告上法庭,后来高等法院判他在国家监狱服刑若干时间。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案子是在国家监狱服刑。为什么不是州立监狱呢?
高等法院是不是州里的终审法院?那么联邦巡回法庭是干什么地呢?
🙂从一个案例请教一个关于美国司法体制的问题
🙂翻译错误? 1 今生不再 字106 2006-07-30 13: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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