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非是不爱痴情 评"知音"朱琳徐少华报导 -- 山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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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纯粹是两个人间的事,无非是各自人生中一段或长或短的心路历程,各自(也许只是一方)默默,与其它人都似无涉。但是一旦见诸铅字,不免引得如我等红尘俗人的一阵刮躁。同情也好,责切也罢,毕竟还是会波及到本不该受伤或原被绝缘的其他人,如果又引起了其它不良后果,那就是罪过了。但压抑了二十多年的情感,一朝得以宣泄,又怎么能把握得住呢。人非圣贤,孰又能无过?
[FLY][SIZE=3]廿载痴心藏愁身,一朝梦醒红颜老![/SIZE][/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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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信之,不是很好吗? 齐纨素 字13 2006-08-02 22:08:59
🙂鄙视这样的御弟 壹壹 字76 2006-07-30 11:52:15
🙂入戏太深 1 楚客 字341 2006-07-29 11:08:58
🙂如果不是《知音》的报道
😄我以为你说 " 非, 是不爱痴情的" 渐行渐远 字21 2006-07-28 13:58:47
😄呵呵 1 非 字175 2006-07-28 22:52:51
🙂女人变了心还不是一样 夜月空山 字6 2006-08-02 04:42:35
🙂如果是个男子汉就应该有责任心,如果伤害了别人应该想办法补偿才是 1 白展堂 字790 2006-08-01 02: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