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机场记事 ----- ‘丢枪’ -- 过去事情
拥枪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之一,起因恰恰与你想的相反,是因为人民对政府和司法没有信心,不相信政府能够公允的对待人民,人民必须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不受政府欺凌。治安倒是次要原因。当然那时是英国政府,现在的技术水平和政治环境也大不一样,不过这个思想根深蒂固,延续至今,没有谁能够挑战。
一般买枪,只要是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没有严重犯罪记录都可以。买的枪支要经过警察和联邦调查局检验弹道特性备案。美国人在家中备枪不需要执照,也不需要打猎证,有的州甚至允许外国人在美国买枪(这就往往需要打猎证)。对于在射击场使用私枪,大多数州不需要执照。外出在公共场合配枪,一般只对身上可藏的枪有限制,需要有配枪执照。这个现在比较难弄到。但是对长枪限制一般就松多了,因为不算“consealed”。
的确有法案限制所买枪支的威力,有的规定比如手枪弹夹最多10发容量,某些型号的枪不能卖,突击步枪要去掉连发功能等等,多属于细节性规定。另外也只是从法律发布开始生效,以前生产的枪一样可以卖,也不禁止私人买卖受限制的二手枪。另外有的这类法律条文也已经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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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基于对于政府的根深蒂固的不信任 2 MacArthur 字122 2006-06-30 13:19:39
🙂个人认为, 这是后来的宣传 2 bos 字538 2006-06-30 15:00:33
😄同意你的看法。很多东西都是后来才“伟大”起来的,当时哪里想到那么多…… 1 李根 字80 2006-06-30 19:52:33
🙂还是相当容易的
🙂那个…… 1 肥肥烤猪 字147 2006-06-30 20:27:58
🙂合法买枪也很容易 3 东湖珞珈 字1063 2006-06-30 11:03:33
🙂各个州的规定也不同,似乎有些州虽然允许,但必须寄存在俱乐部 十八子 字0 2006-06-29 19:52:03
🙂我有一个朋友,家里有12支枪。 细柳营 字0 2006-06-30 12: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