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纪事】“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提案的讨论过程 -- 自向荒郊寂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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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的上个帖子没有说清楚,我的意思是当时如果就和日本签署和平条例,承认日本侵略的合法性,就是卖国。言和是可行的,但是必须在维护国家的主权这一前提下。如果不顾国家利益,仅为了其政治集团的利益而签署的任何丧权辱国的条约,就是卖国,签条约者就是卖国贼,汪精卫不是言和,而是卖国!!! 我一直都搞不明白,汪为什么要这么干?蒋介石参加和谈,并不意味着他会卖国,而且事实证明他也没有卖国。如果硬要加一个罪名的话,也就是卖国未遂。有这个罪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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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用重典,这可以理解 MP4 字172 2003-09-17 08:05:35
🙂在当时言和确属汉奸。 jlanu 字0 2003-09-17 01:41:52
蒋介石1939年1月在国民党五中全会公开说出 自向荒郊寂寞红 字9210 2003-09-17 02:46:17
🙂是否是汉奸是看行动,而不是看言论
艳电是言论,不是行动 自向荒郊寂寞红 字0 2003-09-17 04:32:44
🙂啊!发表通电不是行动啊? jlanu 字512 2003-09-17 05:26:05
发表通电是个人意见,国民党五中全会宣言是政府宣言 自向荒郊寂寞红 字33 2003-09-17 05:38:57
🙂呵呵,如果汪当时不是政治领袖,那么艳电就是个人意见。 jlanu 字0 2003-09-17 06: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