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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古代婚约。有没有人对这个感兴趣?发两张上来分享一下 -- 抱朴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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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胡乱分析一下,敬待仙人指路

仙人提供了两张小招书,可实在是奉上了一个大题目。咱对此实在是一窍不通,不过觉得确实有趣,就试着分析分析,博仙兄一笑之余,也请多予指点。。

先是抄录下来,并试验性句读一下,结果惨不忍睹;第一张前段简直断的一塌糊涂,丢脸的也是一塌糊涂,大家饶过了罢后一张由于通假字不少,也颇是费了一番力气,呵呵。不管怎么说,先分别copy如下:

长发其祥

立议招继书人 江门县孙氏 缘身前娘 所生二子 长子上年病故早? 长媳鲍氏出嫁 次子今岁 天灾不幸 奈身命蹇 家庭度支莫急 前娘 钟召 自幼抱养 一(以?)次媳身 同次媳善嘀委议 义与亲族房长相嘀 堂上祖先乏人奉祀 实下田地乏人耕种 次媳俞氏 年方廿二岁 身同房族 央托媒妁说合 将次媳俞氏招继李锦黄名下为室 三面凭媒 议接礼贰拾元正 以作进门通公酒费之资 又做下田之本 日后 生下长子承江姓门户 次子承李宅宗祧 倘生一子 均承两姓门户宗支 自招继之后 房屋山场田地产业 托付招继人 管业以及往来账目 又是招继人料理 三面凭媒 两相允服 均无异说 立此招继书存据 蠡斯衍庆 瓜?绵绵

大清同治元年满月 日

立招继书人 江门孙氏福仪

依议人 李锦黄

家长 李观明

胞弟 李成林

家长 江应高

房长 江成大

鳞里 江锦元

媒人 汪玉成

依书 江文光

其中,有几个字实在搞不清楚,只好尽量以?替代了。比如貌似“嘀”字的那个字,以及“长子上年病故早?”中,问号所代表的那个又似“里”又似“裘”的那个字,等等;“瓜?绵绵”中,猜测问号中似应是“蔓”字,可又实在看不出来——繁体字、异体字、手写体之杂,半文半白地又混成一堆,我这水准就算彻底趴下了:)

不过,大意还是清楚的:同治元年,江门县有个苦命婆婆叫孙福仪,自己的两个儿子先后死掉,长媳已经改嫁,只剩个二儿媳在身边了。这位二儿媳俞氏,年纪轻轻(才二十二岁),没有子息,加上婆婆孙氏,也才一共俩人,日子没法过了。于是孙氏和自家的亲族房长商议,并经媒人中介说合,给俞氏找了个老公,叫李锦黄。为了省却将来的麻烦,于是立了个字据,就是所谓招书。

再看第二张:

福寿绵长

立议招书 江门王氏 配夫江利成 幸生二女 长女江时女 年方八岁 不幸夫君早故 是身念女年幼 衣食不周 只得奈何与房叔相嘀? 自愿央媒说合招赘 与李承辉名下为室 抚养幼女成人长大 议后江门招细为子 未李门无干 自今招赘之后 江利成股下房屋产业田地 尽行付与李承辉管业耕种 不得私自出卖 日后时女招夫之日 田园尽行付与时管业无阻 江门幼女 但是李承辉扶养成人 长大不得忘恩负义 李承辉自今进门之后 生育之子 长子成江门宗知 次子成李性香烟 所生壹?子成两性宗知 后置田地产业 两性君分 不得争论 李承辉之母日后年忠之日 棺木殡葬 任听李承辉办出 无得异说 以后两相情愿 唯愿各自成家 生枝(莜?)叶 家道兴隆 恐口无凭 立此招书笔触/据? 一样两张 各执一张 永远为照

光绪元年拾月贰十日

立招书墨据? 王氏成芝 李成辉

凭媒 何长钦

房叔 江锡明 江锡远

家叔 李芳桂

兄 李承荣

依书 何海安

问题依旧,还是有字辨认不得,断句也依然是可商榷处甚多,呵呵。

大意也还是清楚的:大清光绪元年,又是江门县,有个苦命女人叫王成芝,她的老公江利成,福薄运浅去的早,只好自己带着两个女儿生活。考虑到拉扯两个孩子不容易,与房叔商量之后,决定自己找媒人,并成功地说合,嫁给李承辉。同样考虑,也立了张招书。

纵观两张风格相当近似的招书,个人感觉有以下几点值得玩味:

1、首先是这个江门县。google可知,广东有个江门县,湖南也有个江门县。那么如此风格,究竟是广东的还是湖南的,实在不清楚。但是也可以看出,好歹都是长江以南的——南人往往重利,在招书中确实也表现的清清楚楚。

2、其次,出嫁的理由。两张招书有个特点,苦命的事主儿似乎都不缺钱,缺的是劳动力——所谓无人下田,或者产业无人管理。第一张招书明说了“田地乏人耕种”,第二张招书干脆承认还有前夫产业,所谓“江利成股下房屋产业田地”,只不过“念女年幼,衣食不周”,才动了招赘的心思;至于所谓的生理需求,呵呵,扯远了扯远了。

3、第一张招书的事主似乎比第二张招书的事主穷,而这一点就决定了招书的口气不同:第一张,招赘之时还要出“接礼”二十银元,虚晃一枪说是“酒费之资”,紧接着就从实招来,其实是为“又做下田之本”;为了怕人家说穷,还专门强调了“家庭度支莫急”,实在不是因为穷的缘故;而到了第二张招书,则显示出“真正的富人是不说什么度支急不急的”,口气也强硬的多,既无接礼,又明文禁止后夫将来私自变卖家业,而且明白宣布,这些产业将来是要归自己孩子江时女支配的——“日后时女招夫之日 田园尽行付与时管业无阻”——谁求着谁,应该说是一目了然。

4、既然是再嫁,总该给新老公一点甜头——两份招书都明说,婚后如果产子,或许会有新老公的一支;前提是,长子都必须算成女方宗支——其实是女方前夫宗支,次子才能跟新老公的姓氏——如第一份招书所说的“成李性香烟”——顺便说一句,这个“性”字终于可以百分之百地认定是通假字了,呵呵。如此看来,招赘的最主要目的其实未必是田地家业没有人料理,更不是什么次女的衣食问题,而主要是为了前夫的家族承续香火。

5、作为招书主要目的是续接香火的证据,第一张招书末尾说“蠡斯衍庆 瓜?绵绵”,蠡斯者,昆虫也,如果没记错的话,据说一只雄蠡斯要与九十九只雌蠡斯交配,幸福之余,确实还是寄托了古人多子多福的理想的,那故宫不就有个“蠡斯门”么——而这“蠡斯衍庆”本身就是一句套话,意思也无非就是多生贵子。瓜什么绵绵,意思应该也是清楚的:多生儿子多快乐,等等。再看第二张招书,有些特别,“以后两相情愿 唯愿各自成家 生枝(莜?)叶 家道兴隆”,还是有这个心愿在里头。而特别之处,下面还要继续分析。

6、准确地生出两个男孩子,实在属于实验室中的理论现象。万一只有一个儿子,又如何?两家与其抢个头破血流,不如有言在先,和平解决——办法就是大家共享,BT一下。这位独子将同时算在两家的宗支里,也算是个没法子的法子。

7、两张招书,为免麻烦,都以字据形式订立,并且后面开列出相关人员,并一一画押。从宗室的角度讲,应该说相关的家族都承认了这样的亲事,又一再强调是明媒正娶,突出了婚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当时的婚姻礼法),也算是皆大欢喜。不过有点不同的是,第一张招书的当事签字人,并不是即将嫁到李家的俞氏,而是她的婆婆孙福仪。古话说,夫死从子,而这里的“从婆”又是为什么?不是很清楚,大约是因为孙婆婆是家长的缘故?第二张招书的当事签字人就是嫁妇王成芝了,或许是因为她上面没有婆婆的缘故了?不详。

8、从落款人来看,招书作为婚姻公证书,还是很看重家族的承认的。两张招书无一例外,都有双方的家长或长辈画押认可;只是没有地方政府的确认,看来,当时的婚姻无法以法律保障,而只是靠宗族内部势力来进行规范的。

9、如前所说,两张招书最大的不同在于女方是否强势。特别是第二张,在女方明显强势的前提下,居然还保留了将来的再嫁权——“李承辉之母日后年忠之日 棺木殡葬 任听李承辉办出 无得异说 以后两相情愿 唯愿各自成家 生枝(莜?)叶 家道兴隆”一段说的很清楚,这位李承辉之所以要娶寡妇王成芝,其实是因为他担心自己母亲将来百年之后,无力独自负担丧葬费用。男的缺钱,女的缺人,所以一拍即合;但是等到男方母亲安葬以后,如果感情不睦,女方就要防着男方将女方名下的“江利成股下房屋产业田地”尽行霸占。因此特别规定男方“不得私自出卖”之余,还给自己留了条后路,就是所谓“以后两相情愿 唯愿各自成家 生枝(莜?)叶 家道兴隆”。这一手相当狠,男方实际上相当于赤条条地倒插门而来,如果不想被扫地出门,只有一辈子老老实实,让女方挑剔不出毛病来——理论上是家庭顶梁柱的男人,又有什么了不起?钱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10、第一份招书写于同治元年(1862年),第二份招书则写于光绪元年(1875年),之间相差13年。女方强势的第二份招书成书稍晚,不知女方权益得以伸张是否也与世易时移、风气渐开有关,这是胡猜的,呵呵。。

11、第一份招书偏弱,从同署人中似乎也可以稍见端倪:九个签字人中,倒有四个是姓江的,虽然有的是“鳞里(邻里)”,总归也是热心的。这种自己族人着急把小寡妇嫁掉的心理,和第二张招书八个同署人中,只有两个前夫家的族人,看起来无可无不可的样子,形成的对比倒很鲜明。或许,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有钱的寡妇无所谓?呵呵,也是瞎分析的。。。

以上这些,只是信手乱写的,毕竟对当时的婚姻风俗实在是一无所知。比如说,她们嫁过去,是正室?是侧室?看遍招书,还是不得而知。。。

不过细嚼之下,确实也很有味道,似乎很是符合仙兄一贯的“以小见大”的风格。

期待指教,就以四川嗓子喊一句:等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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