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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阶级风暴前夜的思考:漫谈王斌余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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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风暴前夜的思考:漫谈王斌余杀人事件

陈泰

王斌余:28岁,家住甘肃省甘谷县,多年在外打工(三轮车夫、建筑工人),当过民工「班长」1。因家里有事与健康原因,今年4月小王辞工却迟迟领不到欠薪。2005年5月11日夜,再次讨薪时,狂怒的王斌余出刀杀死工地「领工」吴华及家人多名(总计四死一伤),随即投案。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王斌余死刑。

就事论事地说,小王的杀人经过或许尚存隐情;「班长」与「领工」两年多的纠葛恩怨,或许比外人想象得更复杂。但此时此地,探讨直接涉案细节已无实质意义——普遍的阶级压迫与官民矛盾,让无产大众的社会仇恨越积越高,稍有机会便于互联网(主要的民间时政议事堂)上四处迸溅;在无数网民心中,这位普通工人的劫难、悲伤、怒火与手起刀落,统统沾有政治控诉与阶级复仇的意味(「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我这样活着太累了!」2)。

与刘涌案、宝马案相比,主流学界的调子有所变化——部分自由派耐心重复着「王斌余是被50年代以后伸出的诸多有形和无形的手推到了绝地」3(原《新京报》评论员陈永苗)等等反共八股;更多有产幕僚预感风暴将至,敦促上层(从官僚资本到民间商界)有所作为。一年来,崇毛自强派也好,宪政鼓吹者也好,纷纷鸣笛警告执政当局「通过压制性措施获得的社会稳定并不等于社会和谐」4(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不可一味「企图以种种强制性的手段压制群众对本身权益的追求。这种强行压制将使整个社会陷入严重的分裂和内部冲突」5(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左大培)。王案曝光后,谋士们更加热心劝谏大小老板「自己活得更好不能以别人的‘活不下去’为代价,自己发大财要允许别人发点小财或获得基本的生存资料」6(《中国青年报》编辑曹林),替劳资合作煽风造势。

就这样,深刻的阶级对立、改良主义兴起、互联网的相对言论自由等等因素相互作用,使一起刑事案风云际会地演变为社会-政治风向标,王斌余则充当了工农苦痛的临时化身。

「我只想老老实实打工挣钱,为何就那么难?」(王斌余)7

复辟十余年后,政商精英拉长脸招认「改革严重地损害了原来的工人、农民这些基本群众的利益,他们已成为改革的阻力」8(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林凌)。干巴巴几句官话,饱蘸多少血泪?打工十年的王斌余,即为穷人挣扎求生的范例。

与亿万阶级兄弟相仿,小王「出来打工是为了挣钱,改变命运」9;却身陷苦海——待遇低下(「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啥菜便宜就买啥,住在用木板支起来的大通铺上,几十个人挤一间」10「饭菜都是冰凉的,吃都吃不下去」11);工时极长(「只要天亮着就干活」12);充满危险(「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13)而又毫无尊严(大小工头「经常平白无故地拿我们出气」14)。为了卑微的温饱梦(「我们只是想挣点钱,能吃个饱饭」15),王斌余忍了又忍;磕磕碰碰地走过青春,他竭力适应社会,时不时买张彩票撞运气(「每次都希望自己中大奖,这样就可改变家里的状况」16)。

年复一年,希望全打了水漂;低薪(王斌余十年仅赚到三万块)与拖欠(截止2005年1月,全国建筑工人欠薪累计约700亿元)像两根糙绳,勒得人发狂。2005年以来,仅(小王所在的)石嘴山市惠农区各工地便有9人死于讨薪纠纷;心越来越冷,忍耐似乎到了尽头。

「有钱的人欺侮我们,我们没钱的人只能以生命来捍卫权利!」17(王斌余)

中华资本主义的发展现状,初步撕掉了有产者及文化狗腿的画皮。数年前,自由派作家刘晓波跺脚长叹「唯一能够动员经济精英向当局施压的改革措施,也只有与其利害攸关私有产权的入宪……但他们决不会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18,至于「有影响的文化名流,同样对弱势群体的利益受损麻木不仁甚至幸灾乐祸」19。数年后,私人资本仍晃着膀子向官僚资本争权要利,一干枪手挽起袖口指指点点——「怎么看待改制当中的不公?现在最严重的问题是真正垄断的国有企业不改制,不想改。今年中石油、中石化(的利润)分别超过了1500亿元……这才是改制当中最大的不公」20(《中国改革》杂志主编新望)。此时,大江南北千百个工棚、车间与工地里怒火渐旺。

整个九十年代,自由派学界一直挺着肥厚的下巴教导大众「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自愿’交换的基础之上,所以,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参与这种交换的商人」21(原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刘军宁)。「商人」王斌余不懂这些「普世理念」,却火烧火燎地觉察自己「干着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却拿得最少,得不到应有的尊重」22,前途暗如死灰。随着资产阶级的大体形成,个体商业冒险的黄金期已过;至于工人,他们「想发生(向上的)变化已非常困难,机会越来越少」23(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官方统计表明「劳资关系失衡的情况越来越尖锐。1993~2002年,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36.3%,涉及人员年均增长41.3%,非国有部门是重灾区」24(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夏小林);各级官员常常「在某种程度上与雇主达成妥协或合谋,劳工利益则成为被牺牲的一方」25,无数矿难就是有力证明。

2004年4月, 16岁东莞女工陈锁参加反低薪罢工后被捕入狱;也许,宁夏工地上的小王对此一无所知,但他与陈锁同样痛感「出来挣钱这个坑那个坑,活着真没意思!」26。终于有一天,讨薪讨到几顿臭骂后,王斌余拿起了刀。

对极端压迫激起的类似行为,部分自由派维权分子并未撇清关系,反而表示这种「人类求生的本能,是自然界生物生存的本能」27(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值得同情;自强派则埋怨资产阶级「一味的强调效率优先,最后的结果是损害了效率,现在到了只有公平才能效率的地步了」28(航空航天大学韩德强教授)。「同情」也好「公平」也罢,目标只有一个——实现劳资和谐,「在温和的抗议和极端的抗议之间架设一个台阶,不要让他走向极端」29(孙立平),即防止日常贫富矛盾上升为无产者的自觉斗争。

上述阶级调和的设想(比如行业性工资集体谈判制)初步得到了官方的首肯与鼓励;顽固多年后,后者发觉对付臭苦力也得软硬兼施,「只要工会能给他点温暖,只要工会能主动替他代言,为他维权,悲剧就不会发生」30(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九十年代初资本主义复辟后,一直吃冷馍、坐硬板凳的改良主义,似乎熬到了出头的一天。

从自由派到自强派:改良主义大合唱渐入主流

从二七罢工中的京汉铁路股东到21世纪初的珠三角众老板,中外有产者往往认定劳资纠纷无关剥削,而源自「煽动分子」的蛊惑——「有些人故意夸大贫富差距,他们的研究方法有问题,主要是心态不好,一旦误导为仇富,后果严重」31(物美集团董事长兼全国政协委员张文中)。面对颟顸犯浑的老板,幕僚们只好耐着性子指出「精英群体获得好处太多,承担责任太少」32(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康晓光),已接近资逼民反的地步;极端市场派的某些狂人也透过牙缝表态「从现在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来看,‘市场化’、‘改革’这两个词,已经具有了负面含义」(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秋风),而「这种话语转换,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含义,值得我们高度重视」33,秋风很不情愿地低下了头。

种种迹象说明,有限改良缓解劳资矛盾的思路,已在主流学界取得原则共识;多年水火不容后,政商精英的军师们(从国家主义者到「自由工会」流亡者)终于为了剥削秩序的锦绣前程走到一起。尽管旗帜杂异,大家对劳资合作的必要性毫无分歧——各有产集团代言人都主张「建立一个全新的有效的,以利益各方集体谈判为主,以法庭裁决为最后防线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公正保障的机制」34(《中国劳工通讯》编辑韩东方),以此「实现两大对垒阶层力量对比的相对平衡,防止精英阶层走极端,保障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35(崇毛派国家主义喉舌「老田」);谋士团深知阶级平衡的要害在于「将工人群众自发地争取自身权益的行为引向理性的、有组织的、建设性的轨道」36(左大培),因为从国际经验来看,通常「工人有了自己的合法组织和代表,他们就会及时地,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愿望,激烈的抗争行为就可能避免」37(《中国劳工通讯》编辑蔡崇国),社会革命的潜力就可能被抑制。

综上所述,改良主义体现为(从精神到组织)全面驯服工农,使后者「在法律框架下,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利益冲突」38(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最终「实现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并且防止发生任何可能打断经济增长的社会和政治动乱」39(左大培)。一句话,劳资合作的目标在于资本暴政的延续。

自上而下的改良:统治者的具体利益动机

世人皆知大陆当局长期奉行政治高压的国策,认为「这方面控制得严一点,不会影响外商来华投资,恰恰相反,外商会更放心」40(邓小平);国家机器视独立工运或政治社团为洪水猛兽,对社会改良运动也心存戒备。到底是哪些利益动机,让北京终于有所松动?

首先:必须完善劳动力市场,以保持、强化自身经济后劲。说白了,还是利字当头。一百年前,孙文断言中国社会由「大贫」(工农)与「小贫」(本土工商界)组成,老板只比工人略有宽裕,谈不上谁剥削谁;「中山先生」的诡辩,道尽民族资本心声。一百年后,这块土地再度「成为外国投资者的天堂。中国的劳动力资源规模巨大,质优价廉」41(商务部长薄熙来),并「事实上承担了(全球)中低端产品的生产」42;本土老板与民国先辈一个德行,既委屈自比「国际民工」43(「出口约八亿件衬衫才抵一架空客380」44),同时牲口般使唤工人但求多榨几两油。

血汗工厂虽为中资争抢海外市场立下功劳,可缺陷也极明显——「以压低劳动力价格、无限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进行原始积累,很快就会出现阻碍经济发展的弊端」45(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容)。诸多血汗工厂后遗症(比如国内市场狭小与劳动力素质恶化)迟滞着本土产业的升级换代;除了低薪与拖欠,民族经济的另一痼疾是极度忽略职业安全(「全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两亿」46),使得「健康不安全不仅成为中国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47(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对优质劳动力的持续供给与使用冲击严重。上述发展道路越走越窄的现实,最终引起统治者的疑虑——「什么是‘世界工厂’?现在看来,就是用自己的资源替发达国家生产低级工业品,用自己的身体去承受污染,所赚取的不过是微薄的加工利润」48(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难以为继。

其次:各个资本集团的明争暗斗,使上层忙于内部利益再分配的当口,更有必要拉拢下层并驾御现实与潜在的工农运动,让后者「为我所用」。这些年来,私人资本在国家机器恩准下大肆掠夺国有资产,羽翼初丰后便盘算着与军政官僚分庭抗礼;一位官家谋臣精炼地描绘了这部「海盗联盟盛衰史」——「西方当年是抢外国,我们是自己抢自己,城市抢乡村,有权者抢无权者。公共资源抢完了,现在已经进入精英联盟开始破裂的时候」49(国家环保局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政策室主任杨鹏)。私人资本巴望着继续掏空国有资产(土地、运输业与军工),国家机器却开始向新富们催饷,让后者替多桩「国之大事」(从消弭国内社会危机到应对国际战争)的开销分忧;用自强派学者王小东的话说,「(如今)政治精英要从经济精英手里往回拿钱了」50。

毫不奇怪,朝廷派下来的税单越发激起民间商界「纳税就有政治发言权」的呼声。与后者难分彼此的自由派学界,既以宪政要求支援私人资本,又掌握着维权运动的多数资源,有计划地在基层争取民心,几年下来似乎占了先手(最新例证:广东番禺太石村村主任改选风波),最终引起当局的不安。不过,部分工农对「中央」仍有一线期望,认为「(国家)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51(王斌余),给官僚资本的调和「新政」预留了不小的机动空间。

最后,中华资本主义打算借助上层改良,建立有产统治的精神合法性,填补复辟后的政治文化空白。早在20世纪20年代,共运理论家卢卡奇曾发现「日常生活中无产大众视(资产阶级法律)秩序为自然存在或生存的客观环境,并主动服从它」52;只有工人革命时期,类似的思想奴役才普遍动摇。对文化统治的不可或缺性,京沪富豪的学界打手们心里有数——「企业家怎么办,要实现长治久安,要用自己的利益和原则来改造这个社会,他就必须要进行精神建设」53(杨鹏)。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除了有赖所有人、尤其是统治者和执行者的意志和理性,也需要社会广泛的民意和人情的配合」54(北大哲学系教授何怀宏)。两相对比,中国的司法显然缺少民意基础——抛开执法腐败不谈,法律体系本身也属于「各特权利益部门之间利益平衡的产物」55(杨鹏),有待修正。

王斌余案让政商精英紧张的地方,在于「这个案件本身从法律上说,是没有悬念的」56(陈兴良),中规中矩的死刑判决却招来漫天怒骂;背后隐藏的,是几乎整个社会(无论资本家、职员阶层或工农)对国家机器强烈的隔阂与敌视情绪。本案发生前,司法界头面人物已经看到「(法庭)判决必须能够被当事人和公众所尊重和信赖,否则,不仅不会对社会和谐起到促进作用,反而可能成为新的社会冲突的爆发点」57(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南英);说白了,「简单地援引法律条文进行判决不一定得到社会的认同」58(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却可能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当然,敌视具体的官员部门不等于看清国家机器的阶级压迫本质。总体来讲,饱受欺凌的劳苦大众——比如王斌余之父王立定——仍恪守敬畏律法的服从观念(「我不识字,可我知道(犯罪)应该按国法处理」59),让高官富贾暗自庆幸。与此同时,不少干练的朝野有产者已「告别对于市场制度的迷信,正在变得谦卑,开始考虑发展无形领域,以形成对市场经济的有效支撑」60(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长赵晓)。「无形领域」里的官家与民间商界既有通力合作共保有产江山的一面,也是互挖民意墙角的竞争对手。与气势逼人的自由派维权运动相比,国家资本经验少手法旧起步也晚,且惰性十足。诸如「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61(中宣部长刘云山)的官腔说教,简直人见人厌;对具体老板的抵制与敌视,国家机器也难以把握尺度,常发出「我们是想来帮忙,但是企业认为你是在添乱」62(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周扬帆)一类哀鸣。

那么,上层改良的胜算能有多少呢?

上层改良的前途

不久前,一位流亡工运活动家敦促中央政府早下决心,尽快「使自己成为社会集团之间利益协商规则的制定者」63(蔡崇国);为此,必须使工会摆脱行政部门的三流附庸地位64,进入利益游说团体的新角色。其实,官方工会也酝酿了不少改良措施65,计划「把工会干部培养成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协调劳动关系专家」66(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2004年初,全总命令下属组织全力发展流动工人入会,「不论户籍关系在哪里、用工形式如何、就业时间长短,都要依法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67。一年后,全总外来工会员达3500万人68(另说1100万人69),仅广东一省便有600万之多。

然而,衙门恶习与当局对(即使是最温和的)基层工人倡议的恐惧,决定了全总忙乎半天只抱回一堆纸面灿烂的假业绩;它几乎总是「离开工人让私营企业老板去成立工会,由老板再指派人去从事工会工作」70(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效果不问便知。以珠三角地区为例,当地「厂长兼作工会主席的现象十分普遍」71,导致工会名存实亡社保虚无缥缈,许多民工跟王斌余一样「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了交医疗保险。结果有病根本拿不到」72。北京的智囊团很清楚:假设官办工会形同虚设,「农民工就会求助于老乡会等一些非正规组织,或用非常规手段甚至极端方式维权」73(全总研究室主任李滨生),最终使大资产阶级难以落实对工人的组织控制与精神束缚。

什么是智囊们担心的「极端方式」?它主要并非舆论熟知的自残讨薪(自焚跳楼),也不等于王斌余式的个人复仇,而是目前尚未广泛出现却蕴涵着极大潜力的群众性直接行动——经济与政治罢工;占领工厂;改组旧工人机构(职代会与官方工会)与建立新组织(罢工委员会、独立工会与工人代表会),以及上述行动的跨厂跨地区联合。阶级斗争实践告诉我们,罢工运动取得初步成功后,它的后续发展规模越大,群众的自我组织程度越高,有组织工人就越容易认清自身阶级利益,他们的斗争精神也会越彻底。大规模罢工浪潮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批先进工人,以后者为基础的先锋组织与无产阶级革命纲领的形成,是战胜资本专政的首要条件。

毋庸置疑,部分庙堂谋臣急于引进成熟的国际阶级妥协制度,包括罢工合法化;他们公开请求执政集团「不能老把它(即罢工——陈泰注)提升到政治高度,它只是一个正常的经济问题」74(中国劳动学会会长夏积智),亦即调节劳动力价格的砝码。数不胜数的特大矿难,已把采矿工人的职业安全问题从技术领域向政治事件催化;一批清醒的改良主义者指出罢工权可使矿工「在面临事故威胁的时候,具备拒绝生产的权利」75(《中国劳工通讯》),减弱事态的严峻程度。但冒进改良会否救驾受挫,反成引爆社会仇恨的第一簇火星?对此,统治者实在没底儿,众多文化帮凶也提醒当局「单纯地顺从群众的要求甚至鼓动群众的欲望是不行的,这可能会把群众的情绪引向非理性」76(左大培),真是左右为难!

无论如何,中国社会的「拉美病」(从社会服务极端市场化、农民破产到工人失业欠薪)症状已很明显,反过来迫使上层的调和尝试一步三回头,惟恐一步走错万劫不复。统治阶级拒绝开放任何政治自由(对工人来说,即结社罢工出版会议自由);它的工会建设局限于「依据中国的工会法积极去找企业,同时找企业上面的党委和政府」77(全总宣教部副部长盛明富),否则便一筹莫展;很长时间里,它甚至不肯(或无力)定期小幅提高工业无产者的低收入(今年稍有改观78)。剩下能做的,只有尽量鼓励工人抗争「不冲击机关,不罢工……一切依法而言,依法而行」79(北京出租车司机维权分子董昕),以及招安底层自发组织的头领——在乡村「以整合地方政府和村民的利益为前提,将那些体制外的组织力量纳入到农村基层政权的运作之中」80(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博士),在城市笼络民工同乡帮派头头(如义乌外来工「开化帮」代表汪升利81),做点小贴小补。

上层改良的前途究竟如何?

简约地说,只要无产大众不敢或不愿广泛地参与群众性抗争,劳资和谐的把戏总会有点市场;在中国的现实里,它往往只是把老板对苦力的痛殴解释为「和谐」。大规模工运的出现取决于许多诱发因素(工业危机、有产集团内斗与国际战争),但最终取决于中国工人的觉醒速度与自我组织程度,取决于何时出现一批以阶级解放为最高目标的先进工人。说到这里,让我们再次回到王斌余事件。九月下旬他的案件进入二审,众多「刀下留人」的呼吁中,有人(比如陈兴良)主张从制度上废除死刑82。资本主义社会里,死刑到底对谁最有利呢?工农大众应如何看待类似立场?要澄清这些疑问,就不能回避国家的阶级属性以及死刑、国家暴力与阶级斗争的关系,因为对国家本质的理解,是工人阶级迈向解放的关键一步。

无产大众与废除死刑

80年代以来,中国《刑法》的死刑罪名一再追加(目前达68个),可谓名副其实的「严刑峻法」。另一方面,政府许诺「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和公正」8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甚至声称「中国从长远来看要废除死刑」84(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工农是否该支持废除死刑的呼声,抑或相反?死刑、国家暴力与阶级斗争之间有怎样的关系?

作为阶级统治的机器,国家是包括刑罚制度在内的有组织暴力,而法律存在的本质是保卫统治者的长远与局部利益。资产阶级法律既确认、协调有产者的利益及分配,也为如何管理工农大众及其他被压迫阶层制订规则;从根本上说,肉体消灭的威慑主要针对底层大众,尤其是反压迫斗争的领袖与骨干。1886年芝加哥秣市广场五一爆炸案的审判中,美国国家公开宣布受审的工人革命者「被挑选出来,由大陪审团仔细地挑选出来并加以判罪,正因为他们是领导人。他们和追随他们的成千上万的人犯有同样的罪。……把这些人判罪,拿他们来做榜样,绞死他们,这样,你们就拯救了我们的制度和我们的社会」85(首席检查官格林奈尔对陪审团的总结发言)。这段发言,可谓道尽法律的阶级特征。120年后,当中国官方一度对王斌余案的最终处理态度暧昧时,学界帮闲立即提醒当局「要强调讲规则的意识,依法维权,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不对其判处死刑,发出的(社会)信号是很危险的」86(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光权)。

有人会问,既然死刑有震慑工农之效,为何诸多法学专家不断呼吁「尽快取消一切非致命性犯罪的死刑,尤其是那些非暴力性的经济犯罪的死刑」87(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仁文),而国家至少笼统地表态赞同?问题的关键,在于街头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并非有产阶级,而是包括职员阶层在内的普通民众;假设阶级斗争尖锐化,资本家及其讼棍师爷总能找出一千种方法大开杀戒。就中国现实而言,政商精英(特别是民间商界)既利用国家暴力保护自己,也在积极限制行政权的滥用,减少官僚或竞争对手公报私仇的机会;自由派学界主张废除死刑与减轻经济犯罪的惩戒度,均出自上述考虑。

那么,工农能否利用资产阶级宪政改良,保护阶级战士(比如当年的芝加哥五一烈士)免遭最严酷打击呢?当然,革命工运不放弃任何机会为自己的发展争取空间,但阶级对抗的结果主要取决于彼此力量对比的变化,而非国家圣殿里供奉的所谓「根本大法」。一旦利益需要,有产者不在乎践踏自家颁布的所有堂皇条文;「亚洲民主化潮流」头雁——菲律宾发生的一切,便是最好证明。1986年2月,资产阶级反对派侯选人阿基诺夫人当选菲律宾总统,不仅终结马科斯独裁,还诱发了历史性工运高涨。次年,民选政府正式废止死刑;与此同时,「民主化进程」的 14个月里总计51名罢工工人纠察队员遇害,比独裁时代12年内牺牲的罢工纠察队员总和还多!1988年,阿基诺总统特批将颠覆、起义和煽动暴乱列为死刑罪名。17年来,尽管菲国法庭几乎从未处决过政治犯,但大资本豢养的极右地下军杀害、绑架了数以百计的工农运动积极分子与左翼干部。在另一个废止死刑的国家——哥伦比亚,形势惊人地相似。1986年以来,总计有3600名哥国工会骨干遇害88,其中多数死于极右地下军枪下。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迷信统治者的许诺与恩赐而不立足于本阶级的自我组织,无非自讨死路。

的确,马克思主义与各种小资社会主义对国家的态度截然不同——「前者视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为(敌方的)力量因素,需要动员有组织无产者予以对抗,仅此而已;后者视国家为超阶级社会工具,并以为阶级斗争的本质在于掌握这个‘客观工具’为无产阶级服务」89(卢卡奇)。卢同志的上述观察,对今日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仍具现实意义。2005年的中华资本主义,正处于阶级战争的前夜;上层调和与工农反抗,民间老板的夺权野心与国际资本的介入,改良主义与工人革命之争,左翼阵营内部的路线分歧,统统都在浮出水面。也许,今天我们无法保全王斌余的生命,但只要团结起来投入斗争,无数个王斌余有希望不重复他的厄运。(……)

3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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