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听法官讲故事-----拆迁记(全文完) -- 机会主义者
对不起各位,不是我不努力填坑,实在是有些情节还得跟当事人征询一下才能动笔,咱不能歪曲事实,毁坏法院同志们的形象不是?先发个小花絮给各位赔个不是,告罪告罪!!
一个月前我回家休养生息,我那朋友Y开着新车来找我打球。
Y是个幽默风趣的好小伙,是个天生就有故事的人,别的不说,就他如何找到他那如花似玉的娘子的传奇过程,都可以让冯梦龙编到《三言二拍》里面。那天他开了一辆全新的标致307来找我,我把他赶到副驾的位置,过一把手排瘾再说。
“兄弟!看来法院的收入不错啊,都鸟枪换炮啦!以前那辆丰田ECHO哪去了?”
“那辆车卖了,正好朋友帮我联系了一个下家,而这辆307的主人也正好想脱手,你情我愿就这么成交了……”
“哦!你贴了多少钱啊?”我一边开车一边漫不经心的问他。
“这个数!”他给我比画一个数字,我差点把车开到电线杆子上去,“不会吧!!!!这么便宜!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你是不是拿着枪强逼人家卖给你的啊?”
“哪能呢!咱好歹也是执法人员,那能干犯法的事儿?这件事说来还挺有趣的。
原来这辆307的车主是个保险公司的MM,收入颇丰家里也没有后顾之忧,寻思着买辆车作代步之用,在车市上挑来拣去选中了这辆标致307,试驾什么的都挺满意的,于是掏钱就订下了,过了一段时间,4S店通知她车子到了,要到车管所办手续领车牌,于是她拣了空跟着奸商直奔车管所而去。
验车、交费,一番折腾下来,终于轮到MM挑选车牌了。现在选车牌都是拍号儿,电脑里几百个号上下翻腾,您凑空一巴掌下去,定格下来的号码就是您的车牌号。MM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拍下去,“**R**38”的号码定格在显示屏上。
要说这个号码还是不错的,MM挺满意,喜滋滋的开着车回家了。每天开着车上下班,迎接路人注视的目光,心里还挺得意的。不过渐渐发现不对,怎么许多人躲在自己身后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啊?MM纳闷了,逮空揪住办公室一个后辈询问,那家伙吞吞吐吐告诉她实情。
原来“标致”车在我们那儿的方言里跟“婊子”车是一个发音,所以许多人很忌讳这个,这倒也算了,偏偏这位姑娘选中了一个号码尾数是“38”,您想开“婊子”车,又是个“三八”,人家能不说闲话嘛!如果是大男人开这车倒也算了,一个大姑娘家开这个车,传点风言风语也是意料中的事了。
MM听后瞠目结舌,回头想了几天,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开了不到一个月的新车便宜卖了,而我那朋友Y正好捡了个便宜。呵呵,运气来了,神仙也挡不住诶!!
第二个故事,是有关Y经手的一个案子的。
有一对青年男女,郎有情妾有意,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了一年半载,彼此对对方都挺满意,双方家长也见过面了,于是把婚期就定下了。接下来大半年的时间买新房、装修、置办家具、联系结婚酒席、拍婚纱照、印喜贴、买喜糖鞭炮一应道具,忙得不亦乐乎。终于到了选定的黄道吉日,迎亲送亲的热闹场面就不说了,整个婚礼过程热闹而又隆重,充满了东方的神韵。晚上的喜酒也是办的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宾客主人一醉方休,排场大极了,自然红包也是收到手软抽筋。终于一切的一切都结束了,小两口送走最后一批闹洞房的朋友,累得瘫倒在床上起不来了。
新婚之夜是甜蜜的,可惜也是短暂的。为啥?因为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反目为仇闹到法院要求办离婚了。在法院的同志耐心的询问下,才了解矛盾的根源,居然出在双方在睡觉前清点红包时,发现双方家长给的红包数目差距较大,一方觉的吃亏了另一方拒不承认,闹了一个晚上分不出结果,干脆一大早就跑到法院要求离婚来了。
在了解事实的真相以后,Y跟他的同事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劝说和辅导,希望两人不要为这点小事影响感情,可惜小两口怎么也不听劝,闻讯赶来的双方家长也加入吵架的行列互相指责对方,经过调解无效后,这个案子就将正式进入法律诉讼阶段了。
这时戏剧化的场景出现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经过对双方的基本情况了解核实后,断然拒绝了双方的诉讼要求,“你们回去吧!这个案子我们办不了,也管不了,你们爱干嘛干嘛去,跟我们法院无关。我们没有权力办理你们的离婚案。”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对粗心的小男女,在结婚过程中什么都考虑到了,偏偏把最重要的婚姻登记给忘了。这样一来虽然喜酒办了红包收了宾客也请了,可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找不到双方的结婚纪录,小两口也提供不出婚姻登记证等相关资料。所以按程序小两口跟本就没有结过婚。对此2001年4月通过的《新婚姻法》规定,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行为,法院有权受理此类案件;而对于发生在之后的此类事实婚姻,法律将其重新界定为“非法同居”,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因此按照新的规定法院无权受理这对小男女的诉讼请求。
晕吧!!我一开始听到的时候也很晕。不过事实就是如此,好在这两个年轻人的共同财产不多,房子是男方付的款,家具双方都有份,家电是女方拉来的,各有归属,惟独婚礼上收的红包,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处理的。退给宾客显然是不可能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两个小家伙以后各自再结婚的时候,宾客送红包之前恐怕要先询问清楚再出手了。
河里的朋友们,同居之前记得先找法律界人士咨询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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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经过授权,不敢写啊~~~ 机会主义者 字82 2005-09-11 22:54:23
😉【原创】花絮----法官小故事两则
如果今天能给大家讲讲Y是如何找到如花似玉娘子的故事 MacArthur 字49 2005-09-09 09:48:39
肯定是故意的,哪有不登记的~哼哼,要不然下次我也来这个 红金龙 字0 2005-09-09 07:27:38
😉应该不是故意的 机会主义者 字74 2005-09-09 07:42:51
😄有这样的两口子?以为请客发了喜糖就可以了,有趣。 Cruiser 字0 2005-09-09 0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