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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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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要人云亦云,拿网上那些断章取义的文章当证据

你贴的这些判决书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挂着,哪来的文件都被删除了。如果都被删除了,这些人是穿越回去截图贴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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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是误工费等天数等于住院天数。。。

只能说这法官眼里,出院了就等于完全好了。。。

这是你的脑补,而不是事实。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自己多看看判决书,而不是靠网上文章。如果不去求证事实,只靠别人说的就形成自己的结论,那不是无脑吗?

举个例子,民初1631号判决书也是王判的,《刘某与赵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8)豫1103民初1631号

原告无责。原告在事故中一处十级伤残,住院32天,事故发生时间:2017年4月13日首次治疗时间:自2017年4月13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共计住院治疗32天。

出院医嘱:1、患者不负重康复锻炼;2、每月来院复查一次X线,直至骨折完全愈合;3、根据骨折愈合情况患肢负重;4、不适随诊。(和判例1不同,无休息时间)

伤残鉴定时间:2017年12月21日,漯民声司鉴所[2017]临鉴字第305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

二次手术:2017年12月21日漯河市郾城区中医院作出关于刘某后续治疗费用的评估意见

判误工2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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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讨论还是应该以事实为讨论的基石,而不是靠人云亦云,那样就没有讨论的价值。

中国是成文法国家,而非判例法国家。中国的审判并不是遵循判例,判例有用也无用。有用的地方是案件的裁判原则,大方向上的指引。无用的地方是不同的案件细节上证据上会有区别,这些区别就可能导致案件结果截然相反,判例并不能直接拿来当法律用。所以挖王以往的判例其实一点意义都没有,以往哪怕都判错了,也不能确认这个是判错了;同样,以往都判对了,也不代表这次就判对了。关键还是看这次判决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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