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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318-理查德.道金斯/斯蒂芬.平克:理中客是否可行?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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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318-理查德.道金斯/斯蒂芬.平克:理中客是否可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9xapuNvtIQ&t=3459s

理查德.道金斯(以下简称道):报纸和杂志经常列出全球公共知识分子的排行榜,史蒂芬.平克总是名列前茅,他也是我最喜欢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一边向非专业读者介绍自己的专业领域,同时又为该领域的专家文献做出贡献。令人惊讶的是,他的专业领域实际上不止一个。他对许多不同领域都了解甚多,并且在所有这些领域都堪称世界级专家。在语言学方面他有《语言本能》、《词汇和规则》、《思想本质》;在认知和进化心理学方面他有《心智探奇》;说到基因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他有《空白石板》;说到历史他有《人性中的良善天使》;他为思想史、哲学与政治倡导撰写了《当下的启蒙》;他甚至传授了让他的文笔如此出色的写作技巧与窍门。今天他为我们带来了《理性》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三遍,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我强烈推荐。但是仅仅推荐他最新的一本书似乎不公平,如果你还没有读过他的任何一本书,那就去读吧。

我还想补充一点:史蒂芬是一个具有智识勇气的人。哈佛大学时任校长拉里.萨默斯/Larry Summers曾经因为在演讲当中暗示了讨论某个非主流观点的可能性而受到不信任投票的威胁。当时有人问史蒂芬,萨默斯的讲话是否属于合法的学术讨论范畴。史蒂芬回答说:“天哪,只要表达得足够严谨,难道一切不应该都属于合法的学术讨论范畴吗?这可是大学与宗教学校的区别。”

说了这么多他的成就,转而讨论他的生平似乎有点反高潮。他原本是加拿大人,但是曾在斯坦福、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他现在是哈佛大学约翰斯顿心理学教授。他喜欢花生漫画、呆伯特漫画以及犹太笑话。史蒂夫,在我们讨论《理性》之前,我提到了《心智探奇》。你是进化心理学的领军人物之一,你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在《理性》当中也有所体现。我一直很困惑,为什么这个主题会引起如此恶毒的敌意。我曾经和一个通常十分理性、明智、清醒的哲学家交谈,可是一听到平克的名字他差点气得中风,原因纯粹是进化心理学。我不太理解这种敌意从何而来。你知道吗?

史蒂芬.平克(以下简称平):我觉得我大概有些头绪。我写了《心智探奇》这本书之后,理性就成为了我的下一个研究主题。在这本书当中,我结合了两个重要的观点。首先是心智的计算理论,即对于物质产生智能这一现象的解释;其次是心智的进化理论,即对于人类心智等复杂系统的起源的探究。我甚至不认为自己是进化心理学家,而是认为进化是理解心智的若干视角之一,这些视角共同构成了令人满意的解释。

道:不过进化心理学的理解更深刻?

平:你的导师尼可拉斯.丁伯根说过,要解释任何生物行为与现象都必须在几个层面上对其进行描述:它的神经生理基础、它在有机体中的发展、它在进化历史中的谱系源流,以及它的适应功能。就像任何复杂的物体一样,你首先必须提问“它是用来做什么的?它的设计功能是什么?”我必须感谢你在《盲目的钟表匠》当中提出的论点。你指出自然选择可以解释自然界中如何出现了设计迹象或者说工程幻觉,而其他任何理论都无法解释。这就是我作为进化心理学家的研究范围。

道:我觉得他们的想法是这样的:在谈论物理结构时可以接受达尔文主义,但是一旦涉及生物——尤其是人类——的行为或者心智,那就触犯了禁忌。

平:确实如此。《心智探奇》遭受到的某些反应让我意识到,对于人性的看法不仅仅是科学观点上的分歧,还带有道德、情感和政治色彩。许多知识分子、批评家与作家似乎认为我们人类是可以任意涂画的空白石板,人性本质并不存在,进化没有塑造我们的动机、情感、学习方式。某种程度上,这种看法似乎在政治层面更加可取,以至于我们应该希望甚至假装这一点为真。所以我想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有人会格外厌恶某些特定的适应性功能假设?这些假设当然有可能是错的,我们甚至可以希望许多此类假设都是错的,科学进步本来就要依靠辨伪。但是许多人眼中,这些假设的问题并不在于虚假错误,而是在于它们很邪恶,因此哪怕想一想都不行。我想知道为什么他们会这么认为。

我总结了下面这几个原因。首先,如果我们真是空白石板,那么你的空白必然等同于我的空白,这是平等的终极保证。这样一来男人不能不同于女人,不同种族也不能彼此不同,因为我们所有人的出发点都是零,彼此之间不可能有天生的差异。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当结论,至少也犯了以果证因的谬误。假设我们真的生来就完全相同,假设我们出生时大脑里都是一片空白,那么我们确实更容易支持政治平等;但是这话反过来说并不成立,就算你支持政治平等也不必非得相信我们生来都是空白石板。我确实支持政治平等,不过理由并非我们都是一模一样的克隆人,而是因为我认同以下道德承诺:人们应该作为个体被对待,不应该因为他们所属的种族、性别或民族的统计数据而遭受预先判断。另一个原因是我所谓的“对于不平等的恐惧”。如果我们是空白石板,那么这一点就提供了一种希望,即我们不喜欢的任何人类行为都可以通过正确的教育、养育与媒体宣传加以消除;我们并非注定要经历无尽的冲突、斗争与偏见,这一切只是这个社会的有害条件;我们可以梦想一个更好的社会乃至乌托邦,届时我们将会培养出新一代没有此类先天缺陷的孩子。

进化心理学与行为遗传学——某种程度上还要算上认知与情感神经科学——所有这些对于人类心智的生物学研究为什么在政治上如此具有煽动性?我认为原因在于我们恐惧不完美。似乎只要承认人性不完美,我们就会沦为反动政治的牺牲品——既然进化塑造了不可改变的人类本性,既然人性无法摆脱这样那样的可怕特质,那么改善社会还有什么意义?我认为这种想法同样是不当结论,因为无论怎么看,人类本性都十分复杂,具有很多不同的部分。就算我们确实有一些不良冲动,也可以依靠人性的其他部分加以对抗。我们有自控力,如果桌子上摆着食物,我们不会立即塞满嘴巴,而是等到合适的开饭时刻——人类的前额叶格外大,就是为了自我控制。我们有同理心,我们不会随意剥削他人,我们为自己制定了规范与规则。,并且规定体面人不会做某些事情。我们具有理性,我们可以将暴力或者战争当做需要解决的问题,试图找出可以减少它们的制度,并尝试实施这些制度。我们还有语言,可以用来分享知识。所以人类本性并不意味着我们被锁死在了特定的社会系统当中。

道:这一来我们就直接空降到了《理性》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其中你描述了心理学当中最令人沮丧的发现之一,即我们都更倾向于相信与我们政治立场相符的观点,而不是那些真正有证据支持的观点。你描述的那个实验确实令我十分沮丧。

平:这个实验的设计如下。首先,我们为了实验的目的而编造了一份社会科学调查报告,内容是枪支控制是否有效地降低了犯罪率——当然,这是美国的热点问题,而不是英国的,但是在美国这个问题确实很有政治煽动性,右派和左派在这个问题上针锋相对——我们精心设计了这项虚构报告当中的数据,使得“枪支控制是否减少了犯罪”这个问题的答案无法直接从数据当中显现出来,而是需要进行额外的运算。摆在纸面上的数字乍一看似乎表明枪支控制确实有效,但是某一座城市的谋杀案的绝对数量更多或者更少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还需要按照不同城市的人口比例将绝对的数据加以缩放,得出各个城市的相对数据。换句话说,要想得到事实真相,只需要额外运算一步就行。

道:你需要一点批判性思维才能发现错误。

平:一点不错。以上就是实验的设置。纸面上摆着一个诱人但错误的答案,想要看穿这个错误并不需要高深的知识,但确实需要多花一点精力。首先,我们确定了受试人员是否擅长数学,或者说借助独立测试来确定他们处理数字能力的强弱;然后我们还要确定他们是否自我认同为左派或右派,或者他们是否认为枪支控制可以降低犯罪率。实验还设置了一个对照问题,从而确保虚构报告本身的复杂性不会干扰受试人员的选择。具体来说,受试人员不仅要回答“枪支控制是否减少了犯罪”,还要回答“某种护肤霜是否减少了皮疹”。实验假设认为,无论左派还是右派,对于一款虚构护肤霜有效与否都不会抱有强烈的先入之见。不出所料,面对护肤霜效力的报告,熟悉数字的受试者更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或者说更容易看出这份报告并未按照比率缩放绝对数字。而那些不太擅长数学的人则更容易上当,不管他们自认为左派还是右派。

但是一旦切换到枪支控制的有效性,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将受试者分成两半,其中一半拿到的报告显示枪支控制可以有效地降低犯罪率,另一半拿到的报告则显示枪支控制似乎助长了犯罪。如果受试者自我认同为左派、擅长数学并且拿到了显示枪支控制无效的报告,那么他们总能正确地发现诱人的错误答案,不会遭到数字的误导。不过假如他们拿到了显示枪支控制有效的报告,那么他们并不比不擅长数学的人们更倾向于发现数字有误。反之亦然。如果受试者自我认同为右派并且拿到了显示枪支控制无效的报告,即使他们数学能力很强也看不出数字有误。但是如果他们拿到的报告指向他们不喜欢的结论,那么他们一眼就能发现数字有问题。总而言之,智力高、数学能力强以及擅长批判性思维通常确实能让我们免受谬误的影响。但是如果与谬误相对的事实违背了某人的政治立场,那么此人掌握的一切数学技能都会失灵。他们只会根据他们所属的政治联盟的意识形态专注于他们相信或者希望为真的说法。

道:这确实非常令人沮丧。我们所有人是否都会受到这种影响?

平:我不无遗憾地表示,答案或多或少是肯定的。虽说不至于人人如此,但是这种谬误确实有可能是认知心理学家和行为经济学家记录的二百多种谬误当中最为稳健的一种。上述实验来自Keith Stanovich的优秀著作《分裂我们的偏见》。他在书中指出这种偏见在左派与右派当中同样强大,而且高智力并不能使人免于这种谬误。不像大多数其他谬误,比如轶事谬误或者沉没成本谬误,越是聪明人就倾向于避免谬误。但是对于立场偏见来说,正如枪支控制实验所显示的那样,聪明人也照样出错。

道:我必须承认我觉得我也有这个毛病。就像你在书中所说的那样,我们都喜欢阅读我们同意的社论,不喜欢阅读我们不同意的社论。

平:这样做感觉很棒。

道:我之所以每天都要阅读《每日电讯报》,就是为了抵消那种影响。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点确实非常令人沮丧。我想我们都非常钦佩斯蒂芬.弗莱,我在阅读他的一本书时感到困惑,他说他是经验主义者,但不是理性主义者。我以为它们是同一回事。我必须承认我在这方面显然非常无知,但你能解释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吗?

平:这要追溯到理性时代与启蒙运动。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划分是一种哲学上的二分法,或者至少是一种针对哲学家进行分类的方式。在我所从事的认知科学、认知心理学和语言学领域,经验主义意味着相信白板理论;理性主义意味着相信心智配备了许多先天能力。但是我认为在哲学意义上,理性主义指的是那些希望将对于现实的理解扎根于理性、逻辑以及第一原则的哲学家——我们可能会将这些人贬义地称作“安乐椅式哲学家”;而经验主义则意味着必须走出去看世界。弗朗西斯.培根、约翰.洛克、大卫.休谟、大卫.哈特利、乔治.贝克莱都被称为经验主义者。经典的理性主义者有斯宾诺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

道:但是我们都应该身兼两边。

平:我们都应该身兼两边,是的。

道:我们刚刚提到了休谟,显然你非常钦佩他。我们都曾在书中引用了很多他的言论。你知不知道最近在爱丁堡大学有一场运动,成功地将大卫.休谟塔改名为人类大厦,换句话说休谟遭到了取消文化的打击。

平:这真是令人沮丧。他犯了什么事?

道:我不认为休谟曾经拥有过奴隶,但是他可能买过奴隶贸易公司的股票。

平:令人沮丧的是,这是一种特定的理性失败。在任何历史时代,所有人都会至少在某种程度上遵循当时的社会规范。并不是只有坏人才会蓄奴或者买卖奴隶贸易公司的股票。当时几乎所有人都不能免俗。实际上,人们需要超凡的、天使一般的道德感才能真正违抗你身边所有人都奉行的道德规范。我们评判历史人物的依据应该是他们的个人信念相对于当时盛行的道德规范存在怎样的偏差。这样做不是为了针对历史本身做出道德判断,因为奴隶制无论是否受到质疑都是不道德的,讨论此类问题时我们用不着成为道德相对主义者。但是在评判个人的道德品质时必须考虑到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因为这样做其实采取了更高的道德立场,而不是有些人以为的非道德立场。考虑历史环境不是为了纵容历史上的坏人——恰恰相反——而是为了促使我们反躬自省,审视我们目前可能觉得天经地义、但却会吓坏后世子孙的理念。我们必须意识到人类并非简单地分为好人和坏人。每个时代的人们都会不假思索地吸纳某些理应受到挑战的通行做法,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尚未挑战这些做法的人们都是坏人。

道:那么你认为一百年后,平克和道金斯会因为什么事遭到取消?

平:讲座结束后我们可能会去吃晚饭。你打算吃美味的牛排、鸡肉还是鱼柳?

道:肉食习惯确实是显而易见的候选选项。

平: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选项。反思我们通常不去质疑的做法是一种很能启发思路的思想练习。也许我们目前刑事惩罚的烈度已经过剩,哪怕再减轻一点也能起到同样的威慑效果。如果说刑事惩罚的目标是通过抑制人们的犯罪意愿来减少犯罪,那么我们目前的刑事惩罚或许已经超过了抑制犯罪意愿所需要的限度,又或者抑制犯罪意愿其实需要不同于现行刑事惩罚的其他方式。此外还有核武器问题。普京的威胁刚刚提醒我们,核武器不仅仅是存在于假设当中的装备。它们确实存在,也确实可能会被使用。

道:要是核武器真的在未来几年内得到使用,你在《人性中的善良天使》当中的乐观论断就需要修订一下了。

平:真要是这样的话,确实会体现所谓的“长和平”过程的逆转。二战结束后77年里,欧洲没有发生国家间的战争,全球国家间战争数量与战争死亡人数也一直在减少。到目前为止,战争的下行曲线还没有回到过去的位置,比如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越南战争肆虐那时候,但是俄乌战争确实打破了先例。大多数人和国家都有充分理由感到震惊。老实说,如果之前我被迫在预测市场上下注,赌一把俄国入侵、试图吞并或征服他国领土的概率,我肯定会输得分文不剩。

道:尼尔.德葛拉斯.泰森主张建立一个名为“理性国”/Rationalia的虚拟国家,而且像他这样的人还不止一个。这个国家只有一条宪法,即所有政策都应基于证据的权重。我觉得这个主意很棒,但是他在书中表示他因此受到了很多批评,很多人说“科学家竟然在国家大事上有发言权?想想就觉得可怕。”你会支持尼尔的理性国吗?

平:我认为他的想法不完善。顺便说一下,他的基本理念在政策分析师和公务员当中确实颇为流行。这些人普遍要求基于证据的政策。有一个我支持的组织叫做“非政治”/Apolitical,它试图促使全球各地的政策分析师和公务员相互交流经过实证验证的最佳实践。所以理性国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是出于两个原因,这个设想并不完整。其中一个原因在于理性总要为某个目标服务。在《理性》一书的开始部分,我对理性的定义是使用知识来实现目标。正如休谟曾经指出的那样,理性本身不能告诉你目标应该是什么。如果你将理性手段应用于破坏性的目的,你在某种意义上依然是理性的,但是你的行径可能并不值得赞扬乃至钦佩。所以你不能简单地宣称政府只要基于证据制定政策就能实现善政,因为人们对于政策的目标抱有不同看法。比如普京的目标可能是维护俄罗斯文明的荣耀和优越性,而其他人的目标可能是人类的生命和安全。每个人都可能采用理性手段来试图实现这些相互冲突的目标。我认为休谟的观点也有局限性,我们可以讨论不同目标的优劣对比,看看它们与我们的其他目标是否一致,特别要考虑到我们为自己主张的目标。比如普京大概更愿意活着而不是死去,这意味着你可以这样主张:假如普京否定了其他人愿意活着而不是死去的目标,那么这种做法就是不合理的,或者说至少是不自洽的。

道:休谟肯定会同意你所说的寻求自洽性的主张,但是我认为他真正想说的事你不能随便假设道德前提。在我认识的人里面,只有萨姆.哈里斯认为可以通过纯粹的科学推理推导出道德。但是我不认为休谟真的会否认这一点。实际上休谟主张在应用道德前提之后必须确保这些前提自洽。

平:是的。如果你将这一点与人们普遍接受的目标结合起来——生存、健康、幸福、饱食——那么确实,从狭义的逻辑基础上来说一个人用不着非得偏好健康而不是疾病。事实上休谟也确实指出了这一点:偏好健康而不是疾病,偏好富有而不是贫穷,这样的理念并没有理性支持,不是逻辑真理,只是目标,只不过这些目标是自然选择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强加在我们身上的。一旦你跨出这一步并且宣称,“你们可能认为我疯了,但我宁愿活着而不是死去,宁愿吃饱而不是挨饿,我不能从逻辑上证明前者比后者更好,反正我更喜欢前者”,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逻辑自洽原则得出很多推论。

道:你这本书充满了贝叶斯推理,你显然是贝叶斯推理的铁杆信徒。你能否不用数学语言来解释一下贝叶斯推理?

平:贝叶斯定理是由十八世纪的托马斯.贝叶斯牧师发现的规则,它告诉我们如何根据证据的强度来校准你对于某项假设的置信度。在基本概念层面,贝叶斯带给了我们一项理念飞跃:如果你并非完全相信或拒绝相信某件事,而是对这件事抱有一定程度的信心,那么你可以把信心程度设想成概率。0意味着你确定此事为假,1意味着你确定此事为真,0.5意味着你不置可否。一旦你迈出这一步,把你对于假设的信念程度转化为数字,那么就可以适用概率数学来解决问题了。贝叶斯详细阐述了怎样应用条件概率的定义来根据证据校准我们的信念程度。你可以用文字来表达他的思想。贝叶斯定理实际上只有三个术语,只需要一点点数学知识就能理解。但是许多理性的倡导者——包括自封的理性社区成员——都认为贝叶斯规则是一件最能让所有人都比自然状态下更理性的认知工具。

有些听众或许熟悉丹尼尔.卡尼曼的主张——他是《思考,快与慢》的作者,诺贝尔奖得主,与阿莫斯.特沃斯基共同发现了许多人类谬误——卡尼曼和特沃斯基认为未能进行贝叶斯推理是最常见的人类谬误之一。人们特别容易误解贝叶斯定理的第一个术语,也就是“先验”。贝叶斯定理所表达的——或者说贝叶斯公式左边的内容——是你对于基于证据的假设的信念程度。这个假设可以是“我是否患有某种疾病”,或者“某人是否犯了罪”,或者任何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的假设。为了确定你对假设的信念程度,首先要确定先验概率。先验是贝叶斯定理的一个组成元素,不过这个术语已经脱离了概率理论的范畴,成为了日常词汇的一部分——我觉得这个过程就发生在过去十年左右——如今人们常说“我的先验与你的不同”或者“我的先验是这事就是他干的。”在贝叶斯定理当中,先验指得是你在查看证据之前就对于某个理念抱有多大信心。

道:听你这么说,先验和偏见差不多。

平:确实如此。理想情况下,先验概率不应该是你对于随便什么理念抱有的信心,而是应该存在某种基础概率来支持你的信心。举个常见的具体例子:假设你拿到了某种疾病的阳性检测结果,那么你是否真的患有这种疾病?当我们接受前列腺癌、宫颈癌或者新冠的检测时,我们都想知道这一点。基础概率需要校准,决不能将基础概率与想当然的直觉相混淆,否则无论多么不靠谱的理念都能被证明为真。所谓基础概率就是总人口当中的百分比,比如说在某个年龄范围内有多少男性患有前列腺癌。在你查看你本人的测试结果之前这个数据早就存在了,这就是你的先验概率,你要基于这个数据展开思考。然后你将先验概率乘以证据的可能性——这里的可能性不仅仅是证据可信的概率,更具体地说,如果假设为真,你观察到你正在观察的证据的概率有多大?假设你确实患有这种疾病,你得到阳性测试结果的概率有多大?如果不看测试结果而是看症状组合,假设你患有这种疾病,呈现全部现有症状的概率有多大?医学测试的术语将其称为测试的敏感性,即给定假设相对应的数据的出现概率。敏感性并不会告诉你假设是否真实,只是指出如果假设为真,你就会看到这样这样的证据。你将这两个条件相乘,再除以证据在整体层面的常见程度——有时被称为边缘概率——这就是贝叶斯定理的机制。

在某些情况下,贝叶斯定理并不符合直觉——卡尼曼给出了许多著名的例子——但是我们可以将贝叶斯定理包装成符合直觉的形式。实际上,我们平时说惯了的俗语当中就包括贝叶斯定理的某些版本,例如卡尔.萨根的座右铭“非凡的主张需要非凡的证据”就是针对休谟的观点的简洁提炼。休谟当年举例如下:有人报告称他见证了一个神迹,你是否应该相信他?根据贝叶斯定理的第二个条件,如果神迹确实发生了,你肯定不会错过。但是这一点并不能告诉你是否发生了神迹,你必须通过先验概率来校准:要么我们所理解的一切物理定律都是错误的,要么这位某人看花了眼或者犯了糊涂。早在有人报告神迹之前我们就有很多理由相信物理定律的可靠性,因此即使某人看起来像是在说真话,更有可能正确的结论依然会认为出错的是他而不是物理定律。另一个例子是给医学生的建议。这条建议再次抨击了忽视基础概率的坏习惯。用卡尼曼的话来说:“如果你听到窗外有马蹄声,别指望看到一匹斑马。”这里批评的是医学生的坏习惯,他们阅读了许多关于罕见病的文献,因此一看到症状就惯于推论病人患有罕见病,却忘记了罕见病的基础概率多么低。

道:我认为罕见病这个例子特别重要且有说服力,因为你肯定反复听说过有人因为忽略基础概率而误诊了自己的毛病。

平:这不仅仅是病人的问题,医生也不能免俗。我可以给出一个具体例子。你们可能都听说过心理学当中有不少发现无法得到复现,但是下面这个发现很可以复现,它甚至名叫医学诊断问题。假设女性患有乳腺癌的概率是1%,而乳腺癌检测的准确率如下:如果女性确实患癌,那么90%的情况下检测结果是阳性;但是就像许多医学检测一样,这项检测也会产生没病检测成有病的假阳性结果,而且假阳性率也是90%。某女性检测结果为阳性,她患癌的概率是多少?最常见的答案是90%,就连医生往往也会给出这个答案。但是根据贝叶斯定理,正确答案是9%*,两者差异极大。前一个答案意味着很有可能患病,后一个答案意味着很有可能没病。人们出错的地方在于他们忘记了患癌的基础概率只有1%,心里只想着癌症患者的代表形象,阳性检测结果主导了他们的思考。再举一个更经典的例子:有个姑娘名叫佩内洛普,她有着非常精致的美感,她喜欢在托斯卡纳度过夏天,她为男朋友的生日写了一首十四行诗,请问佩内洛普在大学里主修艺术史的概率是多少?主修心理学的概率又是多少?每个人都会说她肯定是学艺术史的。然而心理学专业学生的总量要比艺术史专业的学生多得多。她确实符合艺术史专业学生的刻板印象,但是这一点并不应该是你考虑的唯一因素。只要不考虑品味和生日礼物,我们就会意识到还是心理学专业的学生更多。这也是一个忽视基础概率的例子。

*【似应为8.3%】

道:信号检测理论与贝叶斯定理有些相似,不过我更了解一些。你能在你的书中提到的法律背景下解释一下信号检测理论吗?

平:信号检测理论是心理学家们很熟悉的一个术语,更普遍的称呼是统计决策理论,两者在数学层面是一回事。好比说显著性测试里“显著”的意思是概率小于等于0.05,而信号检测理论正是允许人们这么说的推理体系。基本上这项理论解决了任何理性工具的问题。我刚才说过贝叶斯定理告诉我们如何校准我们对假设的信念程度,而信号检测理论则迈出了下一步:既然我们对于几乎所有事情都不敢确定——也许我们有90%的把握,也许我们有10%的把握,但我们几乎从不会100%确定或0%确定——那么如果你必须做出决定,你会怎么做?就癌症诊断而言,你是做手术还是不做?如果你对诊断可靠性的信赖程度是0.8或0.7,那么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是医生,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是患者,你会怎么做?信号检测理论可以用来回答这个问题。你可能会说,如果你不确定,那要怎么回答?实际情况只有上帝才知道。但是信号检测理论能够建议你应该使用什么概率截止点作为决策的阈值。截止点的选取取决于不同类型错误的成本和收益。

道:例如在法庭上,只有在毫无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能做出有罪判决。

平:例如在医学决策面临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你必须考虑如果你有癌症却没有做手术,那会有多糟糕?如果有没有癌症但你却做了手术,那又会有多糟糕?假如误诊了乳腺癌,错误地进行了乳房切除术,那么误诊的代价相当大,绝非微不足道。信号检测理论建议我们,如果无所作为的代价很高,而响应假警报的代价很低,那么即使在高度不确定的情况下也要积极采取行动;如果情况相反,那么你就不要急着开枪,而是要等到证据非常可信之后再采取行动。这其中的数学原理并不复杂,目前法律领域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只不过并非以定量的方式。当我们说“宁可错放十个坏人也不愿错判一个好人”的时候——著名的布莱克斯通错误比——我们其实是根据信念的程度设定了决策的截止点。选取截止点的基础并非我们对于嫌疑人是否有罪的看法,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价值观。在癌症诊断的案例当中,没查出癌症很糟糕,没得癌症却平白挨刀也很糟糕,两者之间哪一方更糟糕则是基于价值观的主观判断。在法庭上也要进行道德价值考量,要么将一个无辜的人送进监狱——或者在保留死刑的国家送上电椅——要么将一个杀人犯无罪释放,两者相比哪个更可怕?在多大程度上更可怕?按照布莱克斯通错误比的传统,错杀比错放糟糕十倍。就价值观而言——这又回到了休谟关于理性的看法——价值观的确立并不能诉诸理性,至少不能简单地诉诸理性,而是要取决于我们的道德偏好。

道:“超越合理怀疑”这个概念一直都令我很担心。因为每次陪审团走出讨论室,法庭上都会十分紧张。如果庭审结果真的超越了合理怀疑,那么陪审团的意见就不应该有不确定之处。换一个说法:假设法庭上又两个陪审团,各自听取了相同的证据,然后分别进入各自的讨论室,然后回到法庭上,你觉得两边有多少次会得出相同的裁决?

平:我们可能不想知道答案,因为答案可能低得令人沮丧。所以说“超越合理怀疑”这个概念涉及了关于理性工具适用性的重大问题。在美国,奥巴马政府发布过一份备忘录,即所谓的“致同事的一封信”,主题是关于校园性侵犯的指控。围绕这份备忘录的辩论一直非常激烈,因为这份备忘录推翻了“超越合理怀疑”的标准,改为“优势证据”标准——有时也被称为“50%加一根羽毛”标准。我认为并不是奥巴马本人、而是政府官僚集体改变了这条规则。他们没有考虑信号检测分析或者统计决策分析,只是想着:“我们必须要惩罚更多犯下性侵罪的罪犯。”他们似乎没有意识到,如果你仅仅改变了举证标准,那么你不仅会惩罚更多的有罪之人,还会连带惩罚更多的无辜之人。这是不可避免的数学事实。未能思考错误定罪和错误释放的道德价值导致了举证标准的草率改变。然后几位调查记者揭露了许多明显无辜的人被定罪的案例,当事人被赶出大学,他们的生活遭到了沉重打击。后来特朗普政府撤销了这一规定,在拜登政府治下可能又会被重新实施。但是此类政策是否应该实施应该取决于公开讨论:定罪一个无辜之人有多糟糕?释放一个有罪之人又有多糟糕?如果全社会不进行这样的讨论,那么在超越合理怀疑与优势证据之间进行取舍就不算理性。

道:你的书中有一句话:“我们进化成了直觉层面的律师,而不是直觉层面的科学家。”我想我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平:是的,这话原本是认知人类学家丹.斯帕尔/Dan Sperber和另一位认知心理学家菲利普.泰特洛克/Philip Tetlock说的,原话稍微有些不一样。我们还可以说“我们都是直觉层面的神学家”。律师试图利用任何有效手段来打赢官司,这是律师的责任。在对抗性诉讼系统当中对方律师会进行反击,而真相将从双方提出的最有力论点当中显现出来。有趣的问题在于对抗性做法是否真的会导致正确裁决。在科学中也发生了这种情况——不应该发生,但是确实发生了——在科学争论中,不同意的科学家表现得像律师一样,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推进自己的主张。科学的理想认为科学家不应该这样做,问题在于科学家也是人类,而我们人类从骨子里就一定要让我们的真理成为所有人的真理。这又回到了我提到的立场偏见——更一般的术语是动机推理——我们并不必然跟随证据和逻辑到达最有力的结论,恰恰相反,我们所有人都希望某些事情是真的,而且十分擅长为它们辩护。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理性的体现,因为理性总是追求目标。理想情况下,目标应该是无私的真相;但是也可能是为了展示你有多聪明,为了支持有利于你的结论,为了证明是你应该得到这份合同而不是别人,为了说明应该去离你家近的餐厅而不是别人家吃饭。所有这些都是动机推理的例子,这一点使得我们成为了非常好的律师而不是非常好的科学家。

道:达尔文主义的观点认为,是进化促使我们忍不住非得在争论当中胜过对手。

平:是的。这其实是我的已故同事杰瑞.福德尔/Jerry Fodor的一个深刻观点。他是麻省理工学院以及后来在罗格斯大学的哲学家。他对认知的进化解释提出了一项反对意见:他认为认知能力面临的唯一选择压力是客观真理。遗憾的是这话并不对。认清现实确实比遭到迷惑更有生存优势,但是在无法确定事实的领域,赢得争论本身也能带来优势,哪怕赢家并不客观正确。赢家可以落实自己的主张,还可以提高自己的专业声誉。所以我认为杰瑞对于我们人类这个物种的理性过于宽容了。不过话说回来,我同意他的另一个观点:不能因为人类进化的唯一目的是逃离狮子,就主张人类无法实现理性。把话说得这么死同样也是错误的。

道:回到我之前提到的“我方偏见”,有人认为从达尔文主义的角度来看,无论事实如何都与自己人站在一边能够带来生存优势。因为人是社会动物,对于人来说真正重要的是在所属的社会群体当中取得成功。无论我们的信念是否真实,只要能够增加我们在社会群体当中的声望,就有可能带来达尔文式的好处。这实际上是另一个非常悲观的想法。

平:确实如此,而且有很多事实支持这一点。大量经验证据已经表明了我方偏见非常强大,可以说是最强大的偏见。但是我方偏见也能引出更乐观的结论。诚然,人类本性如此,不可能指望仅仅跟他们讲几句道理就让他们接受事实,哪怕他们确实很聪明。因为他们很可能智足以拒谏,利用自己的智力得出有利于自己的结论。但是我们可以依靠机构与制度来利用我们的辩论能力,从而让真相从争论中浮现出来。这就是法庭对抗性系统的逻辑:你的律师会尽其所能地使用各种手段,对方也有律师,陪审团会听取双方的争论,最好的论点将从争论当中脱颖而出。在科学领域有同行评审与实验复现要求,在政治层面有权力制衡、分权、议会公开辩论。既然人们天生擅长在别人身上找漏洞,却不擅长在自己身上找漏洞,那么只要确保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那么就可以利用人们的批判性思维来揭穿或者证伪错误的观点。错误观点都被戳穿了,最后剩下的自然就是正确的观点。

《理性》一书回答了一个问题:一个如此充满偏见和谬误的物种如何能够发现了DNA、提出了进化论、登上了月球、发明了智能手机和疫苗?部分答案在于,这些成就并不是我们当中的任何一名个人所取得的,而是思考者社区通过相互揭露谬误取得的。换句话说,整个社会或者机构可以比其中的任何个体成员更加理性。相反,如果某个社会不允许各种理念接受评估,无稽之谈就难免大行其道,当权者则难免陷入谵妄。将自己与批评隔离开来,意味着禁用了原本可以克服我们的自私偏见、使我们更理性的社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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