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商榷】很想请问那位追随伯爵的监察,伯爵这么明显的造假 -- 真离
看到此帖。虽然可能已经过了判罚与否的决定时间,既然我提供过资料,就来多说一句,但是,我还是那话,只提供明确的资料,可以作为判定依据,如何判定是监察的事。
补充的帖,请见只提供资料,不参与河规判定
想补充的是:
1)未到职,是指任命已发出,最后当事人未到岗。原因可以有很多,比如又有了新的任命;比如赴任途中发生意外,不能视事甚至去世;比如因身体或其他事由无法赴任,等等。
2)文革及一段时期的职务,比如大军区政委,或省(市)委书记,虽与当代职务同名,职权可能有差异。比如政委之上可能有实职的“第一政委”,书记之上有实职的“第一书记”等。毛远新此例,原帖还提供了,除“政委”之外的另一关键性任职,即大军区党委中的位置,毛任沈阳军区第三书记,已足够说明其职务特征,足够靠前,但也不是前二。类似现在的省委副书记在省内第三的地位。关键看,拿来用是想说明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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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很想请问那位追随伯爵的监察,伯爵这么明显的造假 12 真离 字378 2022-12-04 00:03:24
🙂作为普通河友,没觉得他论据造假 1 dragonawake 字195 2022-12-09 18:38:54
🙂补充一下
🙂伯爵一直试图强调大军区第一政委地位 2 真离 字228 2022-12-08 04:01:37
🙂内容真假不是监察处罚的依据 11 陈王奋起 字308 2022-12-07 00:16:56
🙂几次揭露了嘛,再看不出真假就有问题了啊? 2 真离 字272 2022-12-07 01:35:42
🙂挺邓,反毛,讥习,黑江的几个行为重合度挺高的 13 东晓山 字250 2022-12-06 18:35:45
🙂请问某些判罚的监察,为何不给伯爵这篇文字判造假?是支持撒谎吗 2 真离 字185 2022-12-04 21: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