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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历代人口分布图 -- 阴霾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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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再造华夏“:明初的传统重塑与族群认同》节选 -- 补充帖

明代初期的历史是华夏族群史的重要篇章,为了更好地理解这段历史,有必要追溯一下从唐末至元末的历史。自唐朝崩溃以后,中国历史再度进入了动荡时期。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这五个短暂的王朝之后,是北宋与契丹的南北对峙与南宋、金、西夏的鼎足而立。元朝虽然在十三世纪完成了统一,但由於施行南北异制的统治策略与族群等级制的歧视政策,使得元代社会的地域之间与族群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在这段历史时期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华夏族群及其传统文化遭遇了巨大挑战。辽朝与北宋为兄弟之国,双方的政治地位大体相同。金朝与南宋是叔侄之国,南宋的政治地位明显低於金朝。而北宋与南宋都不得不向辽金缴纳岁币的历史事实表明,宋朝无法像汉唐王朝那样在传统的华夷秩序中占据主导地位。至元代,蒙古族群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华夷秩序,建立了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族群主导的大一统王朝。在此期间,华夏族群经历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雪上加霜的是,由於元朝皇帝推崇藏传佛教,以儒学为代表的华夏传统文化也遭遇了极大的挑战。

第二,部分华夏族群的胡化。在辽金时期,部分华夏族群即存在明显的胡化现象。元朝创立后这一现象有进一步泛化的趋势。司律斯(Henry Serruys)指出,在元代『模仿蒙古人成为各地的一种风尚』,中国亦不能例外。李治安详细描绘了元代汉人学蒙古语、用蒙古名,穿蒙式服装等社会现象,以及在婚俗(按:如收继婚)、礼俗(按:如胡跪)等方面受蒙古影响的具体情况,并考述了蒙古化现象从汉军军政人员向下层平民扩散的历史过程。

第三,南北华夏族群之间的裂痕。辽宋金时期,生活在不同区域的华夏族群就存在着相互歧视的现象。李治安在引述了赵秉文称南宋为『岛夷』、『蛮夷』的例证后写道:『由是观之,国家的长期分裂,也会使汉民族内部因地域界限发生裂痕,也会给民族感情和心理带来一些阴影。』至元代,族群等级制加深了南北华夏族群的认同危机。萧启庆认为,在元代『汉人』、『南人』属於两个不同的族群。他说:『在元廷所采行的族群等级制度之下,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等四大族群不仅具有不同的历史与文化背景,而且各族群的政治、社会身份之高低,权利义务之大小,颇有轩轾。』 萧启庆进一步指出,虽然主体成分同属汉族,但由於被划分为两个不同的族群,『汉人』与『南人』对华夏的认同感产生了差异。他说:『汉人、南人历史经验不同,族群意识的强弱因而不同。汉人经历契丹、女真统治达数百年,族群意识不强』;『反观南人从未经历异族统治,蒙元灭宋,不仅是朝代更替,还牵涉到「由华夏入夷狄」的春秋大义』。

第四,不容否认,在部分汉人胡化的同时一些少数族群亦有明显的汉化趋势,但由於不愿放弃所享有的特权从因而没有改变其族群认同。辽宋金时期,汉人与少数族群之间相互涵化的现象即已存在。元朝统一后,这一现象得到了延续和发展。萧启庆指出,『「族群等级制」是一种歧视制度,而不是「隔离」(segregation)制度』,『各族人民的迁徙、杂居与交往未受限制』。他敏锐地指出,在元代『不少蒙古、色目人尚不能说已真正「汉化」,相对於汉族而言,蒙古、色目皆享有甚多特权,自不愿改变族群认同而导致特权的丧失』。

明廷对於日常礼仪也不断加以规范。首先,明廷对官僚、民众的相见礼分别做出了强制性规定。明朝初年,民众『尚循胡俗』,於宴会中多以跪拜为礼。而官僚亦承袭元代旧俗,相见时以单膝跪地为礼,行拜礼时以叩头为敬,往往既行拜礼又跪一足。下级官僚与上司相见行礼后,立刻将手置於背后并旋即后退若有所避。明廷认为这种相见礼仪的存在表明华夏族群习于胡俗,传统礼制丧失殆尽,遂严加禁止。但移风易俗并非一日之功,明廷虽在立国之初虽已命廷臣制定相关仪式以禁胡俗,仍『不能尽革』,於是,又令礼部官员稽考儒家经典制定出既符合传统规范又适应时代情境的相见礼仪颁布天下,使官僚与民众在华夏礼制的践习中恢复传统风俗。

其次,明廷对收继婚等元代婚俗痛加斥责,申明收继婚败坏纲常,违背中国圣人之教,犯者罪不容诛。《御制大诰》曰:『同姓两姨,姑舅为婚,弟收兄妻,子蒸父妾,此前元之胡俗。朕平定之后,除元氏已成婚者勿论。自朕统一申明我中国先王之旧章,务必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方十八年矣。有等刁顽之徒,假朕今律,将在元成婚者,男女已成行列,其无籍之徒,通同贪官污吏,妄行告诘。致使数十年婚姻,无钱者尽皆离异,有钱者得以完全。此等之徒异日一犯,身亡家破悔之晚矣。胡人之俗岂止如此而已!兄收弟妇,弟收兄妻,子承父妾』,『所以夫妇无别,纲常大坏。与我中国圣人之教何如哉』?『今后,若有犯先王之教(者),罪不容诛』。

其三,明廷严厉禁止沾染胡风的丧葬习俗。葬礼方面,明廷提倡传统的土葬,禁止被视为胡俗的火葬。《太祖实录》载:『辛巳,令民间立义冢。上谕礼部臣曰:「古者圣王治天下,有掩骼埋觜之令,推恩及於朽骨。近世狃于胡俗,死者或以火葬之,而投其骨于水。孝子慈孙於心何忍?伤恩败俗莫此为甚!其禁止之。若贫无地者,所在官司择近城宽闲地为义冢,俾之葬埋。或有宦游远方不能归葬者,官给力费以归之。」』在丧礼方面,明廷宣扬古礼,严禁陋俗。明初民众沿袭元代旧习,『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惟较酒肴厚薄,无哀戚之情』。洪武五年(1372年)五月,明廷颁布《兴礼诏》对此现象痛加斥责,并宣布将对违禁者依法惩治:『古之丧礼以哀戚为本,治丧之具称家有无。近代以来富者奢侈犯分,力不及者揭借财物眩耀殡送。及有惑於风水,停柩经年,不行安葬。宜令中书省集议定制,颁行天下遵守,违者论罪如律。』

如前所述,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冠服具有象徵族群身份的功能,而言行是否符合传统礼制是华夏族群区分我族与他者的重要标准。因此明廷推行的涉及社会各阶层的冠服复古运动与日常礼仪的规范化,对强化华夏族群的身份认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从这些论述看,北方传统汉地沦陷几百年以后,胡化现象还真是普遍。

西北更惨,由于中唐以后被吐蕃所占,又先后经历了西夏,蒙元之占领,已经6 、700年没在中原政权治下了。

河湟地区在元朝时期成了多民族的聚居区,除吐蕃,汉,蒙以外,还有色目人和少量西夏人、金人,“藏化”,“党项化”,“蒙古化”的现象都较突出,在社会文化风貌上,已经和汉族有很大的区别,连汉语都很少有人会讲了。

以至于明初向陕西宝鸡以西发动进攻前,还得弄个河西翻译馆,收集翻译,让军队能够懂当地的波斯语,阿拉伯语和突厥语等词汇,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通宝推: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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