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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有关元清非中国的说法,补点明朝的看法,这个观点早就有了 -- 阴霾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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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怎么看过去历史,反而还是革命年代的历史学家讲得透彻 -- 补充帖

很多现在的争论点,过去早就讨论过了。

过去老一辈学者比起现在一味吹捧康乾盛世的砖家要强太多了。

在中国历史上,作为敌对的民族或国家间经常进行残酷的斗争,我们不能否认他们当时是敌对的民族或国家。在剥削阶级统治下的各个民族和国家间,根本不存在“和平共处”和“平等联合”。已如上述,那么,应该怎样看待那些相互对立或战争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呢?

(P.S 看看满清在西北西南北方东北等地边疆的分而治之,长治久不安,怎么可能到满清玩蛋的时候,边疆和内地就变成完全独立而平等的政治实体了?中国的传统天下观可是一点也不支持西方的民族联邦的。)

这是我国民族史研究和讲述中又一个存在意见分歧的问题。不少同志主张,“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汉族和许多兄弟民族都是这一个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决不能因为他们不曾处于当时汉族王朝统治下,或曾建立过自己的、与汉王朝并存的独立政权或国家,就把他们算作外族或敌国”(参阅一九六二年五月三日《文汇报》》。

与此相反,范文澜则明确指出:既然“作为敌对民族和国家经常残酷地进行过斗争”,我们就“不能否认它们当时是敌对民族或敌国”。

我赞同范文澜的观点,而不同意前者的主张,因为它是建立在“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样一个缺乏科学性的论据之上的。关于“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提法,是在五十年代就曾开展过争论的老问题,它是从如何处理我国历史上历代疆域问题而引起来的。当时主要有如下两种意见:

一种是“以我国历史上历代王朝的疆域为历代国土的范围,因王朝统治的范围不同而历代国土有所变更伸缩”(孙祚民:《中国古代史中有关祖国疆域和少数民族的问题》,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四日《文汇报》)。

另一种是以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为范围,由此上溯研求自有历史以来在这土地上所有各少数民族的活动。其具体论点是:“既然中国历史是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线以内今天和历史上各族人民的历史,那么,当我们说到中国时,它的范围就不应该只是历史上当时在中原地带立国的王朝,而且还应当包括当时是在中原王朝疆域以外而今天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以内的各族和各地区。匈奴、契丹、女真、蒙古在当时虽然不属于汉宋王朝,但他们活动的地区,却是在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内,他们的历史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正是从这个前提出发,他们得出结论说:“今天我们讲中国史,应该把他们看成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的一些国家,他们和当时王朝的对立和战争,只是中国历史上一些国家间的对立和战争,而不是外国或外族人侵中国”(参阅上引文附注)。

这种意见的错误是十分明显的。致误的关键,在于它抽掉了我国形成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过程,混淆了历史上的“当时”和当代的“今天”两个绝然不同的时间概念。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而不是、也不可能是一开始就成为一个万古不变的“定型”,更不能用千百年后今天的领土范围,去套千百年前历代王朝的领土范围。

以我国的疆域来说,在春秋战国之前,还局处于黄河中下游和江淮流域部分地区。后来经过秦、汉、唐、元、明、清历代各个民族的融合,才形成今天这样辽阔广大的疆域。正如范文澜所说:“从历史上看,汉族好像是一座融化各民族的大熔炉,春秋战国时期是一次大融化,十六国南北朝也是一次,唐朝又是一次,辽、金、元、清四朝融化的规模大小不等,多少都增加了汉族的数量。汉族之所以成为一个巨大的民族,是由于几千年来不断吸收附近各民族的缘故”。因此,当我们今天讲述中国历史时,自然应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为范围,凡在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族人民以及这个疆域内历史上各族人民的历史,均为中国史的范围和中国史讲述的对象。这是因为,我们是处在我国早已完成了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过程的今天,祖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早已成为祖国民族大家庭的组成部分了。但是,当我国还未完成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过程以前,显然是不能把当时一些还作为独立的民族国家如匈奴、突跃、契丹、女真和蒙古等,划为汉、唐、宋、明等王朝的组成部分,说成同属一个国家,都是一个民族大家庭的成员的。

总之,在论述历史上汉族王朝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时,是否称他们为外族和外国,只能根据当时的实际状况决定:当时已经与汉族融合或归人汉族王朝版图的,就属于国内性质;反之,就是外族和外国。抛开建立严格时间观念之上的这个正确标准,而以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的范围来判断数百、以至几千年前汉族王朝与其他各少数民族国家的关系,显然是不适宜的。不仅如此,而且势必取消了中国历代疆域的变更和仲缩。这样,一方面就要把当时还处在中原王朝领土范围以外但却在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以内的独立的少数民族国家,强行剥夺了作为独立主权国家的资格,划归中原王朝统治;另一方面,又要把今天虽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以内但在历史上曾经属于中国的版图割裂抛弃掉。可见,这种论点,不但极为荒谬,而且十分有害。

既然侵略者凭借武力扩张,就要承认担当起抵御外来侵犯责任的历史人物是民族英雄。

同上一个问题直接关联的是历史上汉族王朝与周围少数民族国家之间,存不存在侵略和被侵略的关系?某些发动和领导反抗外来侵略的历史人物,算不算民族英雄?范文澜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非常明确的。他不但肯定指出有“侵略者”,有“武力扩张”,而且提出反问道:象岳飞、文天祥这些“担当起抵御外来侵犯的责任”的历史人物,“为什么不算是民族英雄呢?”而有些同志却完全作了否定的回答。他们说:我国“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一国之内的问题,各民族之间的斗争和战争是国内性的,没有侵略与反侵略的性质,只有正义与非正义、进步与反动的区别”(见一九六二年七月三日《文汇报》)。由此出发,他们不但否认有民族英雄,也否认有民族败类,认为“称秦桧为卖国贼,称岳飞为民族英雄,都是长期以来不很精确的称呼”(同上;并参阅孙祚民:《再论中国古代史中有关祖国疆域和少数民族的向题》,见一九六二年八月二日《文汇报》)。

这些同志之所以在这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上犯下这样明显的错误是不难理解的。因为他们既然把“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个违反科学的提法作为论据,并且又用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范围作为判定历史上中国疆域的尺子,从而就不得不把今天虽然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之内、而在历史上却是独立存在的各民族国家,都说成是“中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按照这种逻辑推理下去,“家庭成员”之间的战争,自然不能算是侵略与被侵略,于是,也就不存在民族英雄和民族败类。这样,所谓“卖国贼”是“长期以来不很精确的称呼”,也就成了尽管谬误却又无法避免的结论了。

应该承认,这些同志强调“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强调这个统一的民族国家以内的各个民族历史上就是同一个“民族大家庭的成员”,目的都在于贯彻历史研究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精神,出自增进民族友好团结的良好总望。但结果却是适得其反

其一,把只有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的“民族大家庭”,提前到了封建社会、甚至奴隶社会。不管愿意与否,实际上不能不贬低以至否定了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优越性

其二,否认民族英雄和民族败类的存在,把两者都说成是“长期以来不很精确的称呼”,不论是否意识到,实际上是泯灭了两者的界限,客观上起了否定民族英雄和为民族败类开脱罪行的作用。

在民族史的研究当中,我们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革命性与科学性的统一,运用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来处理当前和历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但是,正如翦伯赞所说:“用民族平等的原则来处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并不是用一种简单的方法把不平等的民族关系从历史上删去,或者从那些不平等的民族关系中挑选一些类似平等而实际是不平等的史实来证实这个原则在中国古代已经实现,更不是把历史上的不平等的民族关系,说成是平等的关系,以此美化封建社会,而是要揭露历史上的不平等的民族关系,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批判的态度,指出那些不平等的民族关系的历史根源和历史实质”(一九六二年八月二日《文汇报》)。

这样,才会必然地得出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各民族间真正平等、友爱、亲密、团结的科学结论;这样,才能使各族人民从过去不平等的民族关系所造成的痛苦不幸的回忆对比中,更加感到今天党的民族政策带来的和平友好生活的可爱,更加感激制定、并认真实施这一平等的民族政策的英明的党;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加强和促进当前民族友好和团结的作用。而那种把历史研究的革命性与科学性对立起来,为了强调今天的民族政策而抛弃科学性,任意曲解以至改铸历史事实的作法,尽管出自良好的动机,结果却只能南辕北辙,把问题引向错误的境地。

[本文作者孙祚民,一九二三年生,现在山东省社会料学研究所工作,著有《中国农民战争问題探索》、《关于中国农民战争中皇权主义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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