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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印第安人曾经发生过什么?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 曲道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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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今天看了《枪炮病菌和钢铁》中的几段文字

有谈到驯化农作物对人类社会发展到农耕文明的影响。其中谈到从墨西哥和中美洲原产的几种农作物流传到现在美国东部及密西西比河流域,使得美国东部原产的几种农作物被淘汰或缩小(向日葵保留,但无法做主食)。主要是墨西哥传来的三种作物:玉米、豆类、南瓜。

引用《枪炮病菌和钢铁》:

世界上只有大约148种大型野生哺乳类陆生食草动物或杂食动物,它们是可以被认为有可能驯化的大型哺乳动物。

把这种办法应用于植物可能要困难得多,因为植物的数量太大,光是会开花的野生植物就有20万种,它们在陆地植物中占据首要地位,并成为我们的几乎全部作物的来源。

在这20万种野生植物中,只有几千种可供人类食用,只有几百种得到或多或少的驯化。即使在这几百种作物中,大多数作物只是对我们的饮食的次要的补充,光靠它们还不足以支持文明的兴起。仅仅十几种作物的产量,就占去了现代世界全部作物年产量总吨效的80%以上。这十几种了不起的作物是谷类中的小麦、玉米、稻米、大麦和高梁;豆类中的大豆;根或块茎中的马铃薯、木薯和甘薯;糖料作物中的甘蔗和糖用甜菜以及水果中的香蕉。

我们在现代没有能驯化甚至一种新的重要的粮食植物,这种情况表明,古代人也许真的探究了差不多所有有用的野生植物,并且驯化了所有值得驯化的野生植物。

玉米的可能祖先是一种叫做墨西哥类蜀黍的野生植物,它的种子和花的结构都和玉米不同,以致植物学家们长期以来一直在激烈争论它是否就是玉米的祖先。墨西哥类蜀黍作为食物的价值,可能没有给狩猎采集族群留下什么印象:它在野生状态下的产量不及野生小麦,它的种子也比最终从它演化出来的玉米少得多,而且它的种子外面还包着不能食用的硬壳。墨西哥类蜀黍要想成为一种有用的作物,就必须经历其生殖生物学的剧变,以大大增加种子的数量,并去掉种子外面的那些像石头一样的硬壳。考古学家们仍在激烈地争论,在美洲的作物发展过程中,古代的玉米棒究竟经过了多少个百年或千年才从一丁点儿大小发展到人的拇指那么大小,但有一点似乎是清楚的,那就是后来又经过了几千年它们才达到现代这么大小。—边是小麦和大麦的直接价值,一边是墨西哥类蜀黍所引起的种种困难,这两者之间的悬殊差别也许就是新大陆人类社会和欧亚大陆人类社会的发展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美洲的情况则与此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那个地区只有两种可以驯化的动物(火鸡和狗),它们所提供的肉远远少于牛、绵羊、山羊和猪;而且我已解释过,中美洲的主要谷物玉米难以驯化,或许培育起来也很缓慢。因此,中美洲动植物的驯化可能直到公元前3000年左右才开始(这个年代仍然很不确定);这方面的最早发展应归功于仍然四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而定居的村庄直到公元前1000年左右才宣告出现。

原来美国东部的始祖作物是4种植物,它们在公元前2500年至1500年这一时期得到驯化,比新月沃地的小麦和大麦的驯化时间晚了整整6000年。当地的一种南瓜属植物不但能产生可吃的种子,而且还可用作小型容器。其余3种始祖作物完全是因为它们的可吃的种子才被人栽种的(向日葵、一种叫做菊草的雏菊亲缘植物和一种叫做藜的菠菜远亲植物)。

但4种种子作物和一种容器远远够不上完全的粮食生产组合。这些始祖作物在2万年中不过是饮食的小小补充,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仍然主要地依赖野生食物,尤其是野生的哺乳动物和水鸟、鱼、有壳水生动物和坚果。直到公元前500年至200年这一时期,在又有3种种子作物(扁蓄、五月草和小大麦)得到栽培之后,农业才成为他们食品的主要部分的来源。

美国东部的这些作物的大多数虽然在营养方面有其优点,但它们在其他方面也存在严重的缺点。藜属植物、扁蓄、小大麦和五月草的种子很小,体积只有小麦和大麦种子的十分之一。更糟的是,菊草是靠风媒传粉的豚草的亲缘植物,而豚草是众所周知的引起花粉病的植物。同豚草的花粉一样,凡是在菊草长得茂盛的地方,菊草的花粉都会引起花粉病。如果这一点还不能使你想要做一个种植菊草的农民的热情完全稍失的话,就请你注意它有一种令某些人讨厌的强烈气味,而且接触到它会引起皮肤过敏。

公元元年后,墨西哥的一些作物最后经由贸易路线开始到达美国东部。玉米是在公元200年左右引进的,但在许多世纪中,它所起的作用始终较小。最后,在公元900年左右,一个适应北美洲短暂夏季的新品种的玉米出现了,而在公元1100年左右随着豆类的引进,墨西哥的玉米、豆类和南瓜类这三位一体的作物便齐全了。美国东部的农业大大地集约化了,人口稠密的酋长管辖的部落沿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发展了起来。在某些地区,原来在当地驯化的作物同远为多产的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一起保留了下来,但在另一些地区,这三位一体的作物则完全取代了它们。没有一个欧洲人见到过生长在印第安人园子里的菊草,因为到欧洲人于公元1492年开始在美洲殖民时,菊草作为一种作物已经消失了。在美国东部所有这些古代特有作物中,只有2种(向日葵和东部南瓜)能够同在其他地方驯化的作物相媲美,并且至今仍在种植。我们现代的橡实形南瓜和密生西葫芦就是从几千年前驯化的美洲南瓜属植物演化而来的。

从假定出发,这个地区看来可能具有促进当地多产农业的条件。它有肥沃的土壤,可靠而适中的雨量,以及保持今天丰产农业的合适的气候。该地的植物群品种繁多,包括多产的野生坚果树(橡树和山核桃树)。当地的印第安人发展了以当地驯化植物为基础的农业,从而在村庄里过着自给自足的定居生活,他们甚至在公元前200年至公元400年期间带来了文化的繁荣(以今天俄亥俄州为中心的霍普韦尔文化)。这样,他们在几千年中就能够把最有用的可以得到的任何野生植物当作潜在的作物来加以利用。 尽管如此,霍普韦尔文化繁荣的出现,还是比新月沃地乡村生活的出现晚了差不多9000年。不过,直到公元900年之后,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组合才引发了人口的较大增长,即所谓的密西西比文化的繁荣。人口的增长使墨西哥以北的印第安人得以建设最大的城镇和最复杂的社会。

但这种人口的增长毕竟来得太晚,没有能使美国的印第安人为迫在眉睫的欧洲人殖民灾难作好准备。仅仅以美国东部的作物为基础的粮食生产,还不足以引发人口的增长,这原因是不难说明的。这一地区现有的野生谷物,远远不如小麦和大麦那样有用。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没有驯化过任何可在当地得到的豆类、纤维作物、水果树或坚果树。除了狗,他们没有任何家畜,而狗大概也是在美洲的其他地方驯化的。

有一点也是很清楚的: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对他们周围的野生植物中潜在的主要作物并未视而不见。即使是用现代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20世纪植物育种专家.在利用北美的野生植物方面也很少取得成功。诚然.我们现在已把美洲山核桃驯化成一种坚果树并把乌饭树的蓝色浆果驯化成一种水果,而且我们也已把欧亚大陆的一些水果作物(苹果、李、葡萄、树莓、黑刺莓、草莓)同北美的野生亲缘植物进行杂交来改良品种。然而,这几项成就对我们饮食习惯的改变,远远不及公元900年后墨西哥的玉米对美国东部印第安人饮食习惯的改变那样深刻。

对美国东部驯化植物最了解的农民,就是这个地区的印第安人自己。他们在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引进后宣判了当地驯化植物的命运:或者把它们完全抛弃,或者把它们的重要性降低。这个结果也表明了印第安人没有受到文化保守主义的束缚,而是在看到一种优良的植物时完全能够认识到它的价值。因此,同在新几内亚一样,美国东部土生土长的粮食生产所受到的限制,不是由于印第安人本身,而是完全决定于美洲的生物区系和环境。

当更多产的作物从别处引进时(新几内亚的甘薯,美国东部的墨西哥三位一体的作物),当地族群迅即利用了它们,加强了粮食生产,从而大大地增加了人口。如果把范围加以扩大.依我看在地球上的—些根本没有在当地发展出粮食生产的地区——加利福尼亚、澳大利亚、阿根廷无树大草原、欧洲西部等等——适合驯化的野动植物可能比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还要少,因为在新几内亚和美国东部至少还出现了有限的粮食生产。 ……所有这些不存在本地粮食生产或只有有限的本地粮食生产的地区,都缺少可驯化的牲畜和谷物的野生祖先。

通宝推:唐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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