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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没人说说长沙货拉拉案吗?第二个南京彭宇案 -- 田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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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两者加起来就是了。

没有道德,就是用第一种理解替代第二种理解。也就是只剩下参数。

第一种理解。确实写的社会科学,只是漏掉科学两字。这里强调的是道德的发展,社会行为方式在博弈中适者生存,会形成自发秩序。也就是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即便从利益出发,一样会形成义务。不过这个细说太多,所以直接去说传统了。

第二种理解。感觉潜兄在用第一种理解。这里和上面一样,也是反着写的。看上去是在说(事实上的)社会失序会让人类失去生存的基础。其实是在强调这种失序主要是人心失序,而不是社会失序。人心失序会导致社会失序。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人心若不稳定,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消耗。这种消耗,不只是社会资源意义上的,更多是人的精神本身。也就是说,最终失去动力。比如躺平。管理成本高,只是一种结果。

如果只是从社会治理、从社会契约等角度讲,那么这种道德,实际上不是道德。如果它可以称之为道德,那么只能说是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道德本身。

实际上说到这里,我觉得已经不能用简单的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了。先从前文的最后讲。

其余部分。阶段论和无产阶级文化派,是指前文表述假定了“特定社会形态会有特定的道德(价值表现)”,进而使用共产主义和大同社会去反对这种思路。即便没有那种社会形态,我们也可以假想那种道德会是什么样的。

这实际上是说,有些道德不局限于社会形态,可以持续存在。但这种道德并非是指那种具体形式,而是“应然”——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也就是说,那实际上只是一种指导具体表现的观念,不能等同于价值表现本身。

回到帮扶老人,彭宇案前,这种行为是否可以持续?出现之后,这种行为是否还能持续?关键不在于分析事实的得出一个具体的解决办法,比如一看就是讹人,或者这个地区的民风不好,不适合如此。而是应不应该扶老人?假设这样一种情况,你认为没有任何后果,而且你也没有任何直接利益(不包括于心不忍),你是否会选择帮扶?

前面红尘无极兄的引用直接点名了重点:“不是你碰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实际上是在否认应然。否认“应该扶”这样一种想法。实际上就是在否认道德本身。在这样一种思维之下,上一段的假设根本就不会存在。因为压根就不需要考虑该不该了。应然是决定实然的基础。假如大家都这样想,会怎么样?即便满足可以帮扶的条件,也不会管,你会这样吗?

我觉得潜兄最后的说法不成立,因为我们讨论的是该不该扶人家起来。这种行为背后有无数种可能,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一般我们在讨论扶的时候,已经排除了不能帮扶的情况(通过前提预设。当然有些人没有,或者认识不充分。)。比如流血、摔伤、失去知觉等等情况,大家一般是不会自己乱动手的。但这些情况反过来同样可以。比如你是医务工作者、你有急救常识、甚至只是某种生活常识。在遇到人家摔倒的时候,判断如果不即时帮助,就会有生命危险,人家一样是可以动手的。即便现在,有手机或者摄像头可以预防说不清楚,一样可以帮扶。

换句话说,因为帮扶只是一种简单的现象,背后的可能无穷无尽,自然有可以帮和不可以帮的情况。我们是没法直接肯定或者否认这样一种行为的。只能通过具体判断。但无论具体如何,都会存在应然,也就是我们“应该帮”这样一种情况。而这种“应该帮”,就是“道德”。进而,我们在表述该不该扶的时候,实际上是指该扶的情况,而不是说所有情况。指的只是这种应该对于行为学主体的指导作用。

这种应然与指导,就是自己所说的道德。很显然,这和社会治理角度的事实判断是完全不同的。因为这只是天理人心。

至于道德倒退,前文也说过,这种道德,对于资本主义、个人主义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如果合理,根本无所谓倒退不到退。因为倒退已经预设了一个更加进步的形式,如果以社会形态决定道德,这种倒退,根本就不存在。如果有人觉得存在,要么是出于所谓历史遗留,但是即便是没有遗留,这种意识依然存在,至少会质问你,得出一个结果,进而行动,在社会上形成事实上的进步与否。这也是为什么前文要说农业社会的道德。

抱歉说的很乱,因为这里触及一个根本问题,道德是什么?

单纯从道德陈述讲,我们可以分析背后可能的所有前提预设,确定这样选、那样选的具体情境,得出所谓“事实”结果。但是,假如你根本没有这一意识呢?是否还会考虑这种可能性?

说到这里,不搬出孟子的潜能发展论基本说不清了,但可以扔出一个并不好的答案,那就是演化生物学和神经生理学已经告诉我们,人类有道德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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