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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戴维.多伊奇:鲜花为什么美丽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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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戴维.多伊奇:鲜花为什么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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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或许会奇怪,一位像我这样的物理学家对于审美问题——例如鲜花为什么这么美——除了“我知道我自己喜欢什么”之外还能够发表什么见解。有趣的是,我今天演讲的主旨就是“我知道我自己喜欢什么”并非审美的本质。审美并不是——或者至少并不必是——某人观点的表达、某人的武断意见、由文化决定的价值观或者基因与生物学标准。我认为,美学标准是客观存在的,独立于文化,独立于个人偏好与品味,独立于我们的生物构成。

我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首先请允许我在科学与艺术之间进行类比:科学家努力更好地理解世界,他们的做法是创建理论来描述这世界可能的真实运行方式。然后他们针对这些理论展开批判并且使其经受实验的检验。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能在许多错误过后得出一条能够通过检测的理论,能够比此前已知的最佳理论更加贴切地描述现实。换言之,科学方法在于推测以及根据是否符合现实的标准来批判这些推测。按照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曾经的说法,理论科学家需要的器材只有三样:一支笔,一叠纸以及——或许是最重要的一样——一个很大的废纸篓。

从表面上看,许多艺术家的工作过程与我以上描述的科学家工作过程非常相似,几乎在所有细节上都丝毫不差。比方说长篇小说家需要的创作工具也只有纸笔——如今改成了文字处理器。在音乐领域,贝多芬尤其因为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改曲谱而出名。他们似乎在寻找某种隐而不显的东西,满足某种隐而不显的标准。如果这一标准确实得到了满足,那也必定是在大量的创造性工作与错误之后,必定有大量的努力被扔进了废纸篓。当然,在科学与艺术领域都存在显而易见的例外,例如灵光一闪过后的科学发现。据说莫扎特创作乐谱的方法就是一气呵成。但是我们必须怀疑,在此类个例当中同样存在努力与持续改进的过程,只不过隐藏在了创作者的脑海里,内在的废纸篓取代了外在的废纸篓。

所以说,科学发现与艺术创作的过程看上去可以十分相似。这一相似性是否仅仅流于表面?贝多芬显然认为自己正在接近某种真实存在的完美乐谱时,自己获取这一乐谱的努力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他这么想是不是自我欺骗?他显然认为扔进废纸篓里的乐谱废稿存在确实的错误,确实要比最终发表的定稿更糟糕,他这么想是不是自我欺骗?他显然认为,通过冥思苦想开发出全新的音乐流派与评价音乐的标准,他本人的创作标准确实超过了固有的旧标准,他这么想是不是自我欺骗?又或者他仅仅是在自我指涉而已?贝多芬是不是仅仅在开掘他的DNA当中蕴藏的随机性?如果我们主张贝多芬与莫扎特的音乐要比石器时代的穴居人抓起两根乳齿象骨头相互敲击更加优秀,贝多芬与莫扎特试图满足的创作标准也比穴居人的标准更加高超,这一判断究竟有没有意义?又或者说无所谓孰优孰劣?莫非在审美领域仅仅存在“我知道我自己喜欢什么”,仅仅存在传统、基因或者权威对于“好”的规定?

我主张在审美领域确实有好坏之分,在艺术领域确实存在客观的美。我本人在物理领域的关注重点是基础物理,而一个领域的基础往往也可以成为其他领域的基础,这也正是领域之间的统一性的由来。我这里不想讨论所谓的“终极基础”,我也不相信就知识而言存在某种可以推导出一切真理的“终极基础”。这是一个非理性的概念,因为我们无法回答以下问题:“凭什么这一基础本身并不必基于其他基础?”我相信一切问题都存在理性解答,并不存在某种妨碍理解的超自然屏障:“你对于真理的理解范围仅限于此。”我们获得许多真理的方式就是加深与拓宽我们的理解,而更深更宽的存在本来就是基础的定义。更多的理解意味着统一。例如在建筑领域,所有建筑物都位于地球这一共同基础上——至少在人类兴建月球基地之前是这样。其次,一切建筑——包括月球基地——都具有同样的理论基础,既物理定律、工程学定律与建筑学定律。因此,以物理学为基础的建筑学可以与其他看似相去甚远的领域共享同一套基础,例如制药学,因为制药学也通过生物化学与化学的媒介间接地以物理为基础。

不过进一步说,建筑也涉及审美。在审美层面上,建筑是否也与其他领域具有共同基础呢?何谓审美?何谓美丽?显然有些东西在我们看来是美丽的,另一些东西在我们看来是丑陋或者无趣的。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美丽无关内容,而是取决于形式。比方说,这张螺钉螺帽摆在一起的照片很无趣。另一张图片拍摄的是同一对螺丝螺帽,但是螺丝斜倚在了螺帽上面,因此具有了不为零的审美价值。第二张照片里的螺丝螺帽显然是有人摆放成了这个样子,第一张照片则未必。我们尤其可以看到,有人思考了如何增加第一张照片的审美价值。

此外美丽也与客观感觉有关。哲学家将客观感觉称作Qualia。万幸的是我们今天用不着讨论这个问题,因为我今天用不着定义什么是美——反正我也不知道。我只需要解释何为吸引力,某一物体需要具有怎样的特质才会让人想要努力获得更多。当你欣赏并喜爱一件艺术品时,你会乐意为其付出更多时间与注意力,从而更好地体会它的美。你所欣赏的就是这件艺术品的美。说得更为核心一点,假设你是一位艺术家,正处于创作过程当中,如果你在半成品身上看到了某种值得进一步发扬的特质,而且事实证明你是对的,那么这种特质就是美。这样说来,美就是吸引力的一种形式。

当然美绝非仅此而已,因为并非一切吸引力都与审美有关。比方说你失去平衡从独木桥上掉了下来,因为我们全都受到了地球的吸引。这个例子看似是在拿着“吸引”一词玩文字游戏,因为我们受到地球吸引并非因为地球具有任何审美偏好,而是因为地球具有物理力量。这种力量既吸引艺术家,也吸引土豚。但是,物理定律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使我们受到某物的吸引。比方说,一只动物出于交配或者猎食的需要会被另一只动物吸引。就猎食而言,当掠食动物咬了猎物一口之后,就会受到吸引再咬第二口,除非第一口的滋味不对,这样一来掠食动物就遭到了排斥。这也是品味问题,但是这里的品味是由物理力量决定的,虽说并不是直接的物理力量,但依然是通过化学定律与生物化学定律体现出来的物理力量。我们可以理清究竟是哪一种化学物质使得动物受到吸引或者排斥。动物的行为不关审美的事,这里不存在受到任何事物欣赏的客观美,仅仅存在化学物质与化学效应。

再来看看另一种吸引形式,例如红色的交通灯。一旦红灯亮起,我们全都会停车盯着看。但这并不是因为我们乐意从艺术角度出发欣赏红光,尽管我们确实受到了红光的吸引。这里的吸引力是机械性的。但是加入我们认为一切领域当中由物理定理决定的吸引力都不具备客观审美价值,那么就踏上了一条很短的滑坡,再多走几步就要彻底否定审美本身了。因为一切事物的缘由都是物理定律。只要分析得足够细致,一切事物都是机械性的。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就此得出结论认为美丽不可能客观,因为一切吸引力都是由物理定律导致的?不是,绝对不是。这一论点完全站不住脚。因为根据这一论点,科学也不客观,数学也不客观,甚至就连纯粹逻辑都不客观。科学家、数学家或者逻辑学家想要说的话同样是由他们大脑当中的物理与化学结构决定的——你也可以认为是由概率决定的,这一改动并不会影响到论点本身。但是这是个很糟糕的论点,因为它混淆了预测——这正是物理定律的作用——与解释这两种行为,后者比前者更深刻。尽管原则上来说我们可以通过物理定律来预测一位数学家将要说些什么——当然我们需要完成近乎不可能的运算才能解析他的大脑运作——但是如果你想解释一位优秀的数学家的言论,就必然要涉及客观的数学真理。不仅需要涉及数学家大脑的物理运作的真理,还需要涉及数学家正在研究的抽象客体的真理。比方说一位数学家可以宣称“不存在最大的质数”,要想真正解释这句话,就必须说清楚为什么确实不存在最大的质数。另一位数学家认为第一位数学家疯了。这是他的主观思想,但是除了他的大脑的物理状态之外,我们无法客观解释他的理念。一旦要探索真正的数学,解释必然要突破到头脑之外去寻求客观论据。

理智与疯狂、主观与客观、创造与臆想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解释位于哪里。如果某一事物是客观的,那么针对它的解释就存在于针对世界的解释当中,而不仅仅存在于针对相信该事物的人们的头脑的解释当中。物理定律的预测力量在这里无关紧要,因为仅凭物理定律并不能预测明年还会发现哪些全新的物理定律,如果能够预测的话,那么这些定律在今年就已经被发现了。探索真正客观的知识必然是创作性的活动,就好像你也无法预测今后的艺术作品一样。崭新问世的艺术品就像刚刚被发现的数学定理或者自然定律一样,为这个世界带来了某种真正的新事物,让这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同理,欣赏这件艺术品的受众们也必须创造全新的理解方式来欣赏这件艺术品。

人们对于所谓的原始文明的成就总是不吝溢美之词,例如复活节岛上六十吨重的巨石像。但是哲学家Jacob Bronowski却不同意这一共识。在他看来,“有关这些雕像的关键在于为什么它们的造型全都一样。”重复并不是艺术,复制已有的艺术品不是创造行为,因此这些雕塑并不是艺术品,而是“电影胶片当中的一帧帧定格”。换言之,制造这些雕塑的文化在艺术领域以及其他任何领域都从未进步。这种死文明一代一代累积下来的雕像并不比拍摄单独一尊雕像的一格一格胶片影像更有资格被称作艺术。艺术不是空洞的重复,科学当然也不是。

这句话等于说创造性的本质在于不可预测,因为一切可预测的事物都会重复某些定义性质的特征。当然为了避免误解我必须强调,不可预测并不等同于任意,事实上在创造领域这两者的意义截然相反。我们发现的物理定律丝毫谈不上任意二字,尽管事先我们无法预测究竟会发现怎样的物理定律。同理,艺术的不可预测与创造性也无法在任何意义上使得艺术成为任意的或者武断的。之前我给出的一切并非客观美的例子都缺乏了创造性与新颖性的特质。无论是被地球吸引落向地面、紧盯着红色交通灯还是掠食动物被猎物吸引,这些行为都不是在寻求客观美。

之所以说人类的某些品味与行为就像科学知识那样具备真正的创造性与新颖性,而不仅仅是服从我们自身的基因,有一条线索很值得思考:我们的行为显然可以与任何基于基因的品味与偏好相悖。比方说我们经常会食用与饮用某些特定食品与饮品,可是根据进化,我们的味觉原本会排斥这些食品与饮品的味道。例如发酵后的谷物,人们可以学会欣赏或者决定是否欣赏其中的酒精滋味。香料植物进化了千百万年才获得了绝大多数动物都不喜欢的味道,但是人类却学会了喜爱这些滋味。人类生来就厌恶高空与坠落,甚至就连婴儿都显现出了这种厌恶,动物自然也一样,但是人类却发明了跳伞运动。人类并非不顾天生恐高依然要跳伞,而是因为天生恐高所以才要跳伞。人类有能力将这种天生的恐惧与厌恶诠释成为更广大图景的组成部分,而这幅整体图景对于人类来说具有吸引力,因此是美丽的。他们想要更多,从而更深入地欣赏这副图景。这种吸引力的构成元素并不是天生的,也不是文化强加的,就好像新近发现的物理定律不是文化强加的那样。在我们主观看来,喝酒、吃辣与跳伞似乎确实触及了某些客观存在,或者说具备美的特质。

我必须补充一句——我觉得这一点显而易见,但还是说明一下比较好——即便在物理或者数学领域,研究对象的吸引力归根结底也来自审美。当我们追求真理时,我们的标准固然是真,但是如果没有美,我们就不会去追去真,甚至无法辨识真。我认为济慈主张“真即美,美即真”其实是在阴阳怪气。真肯定不是美,就好像物理不是数学,猫不是狗一样。但是美与科学真理具有关键的共通之处,也就是客观性。更进一步说,真与美密不可分。一个没有审美的世界必然无法得到科学理解,一个无法通过科学来理解的世界也必然不具备能客观上的优秀艺术所必需的现实之锚。换言之,如果美是客观的,那么美就是真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如果美是客观的,那么某一事物是否美丽或者是否比另一事物更加美丽也是客观的,“废纸篓里的一页废稿的价值低于/高于最终面世的稿件”这一命题的真伪还是客观的。

我们追求真与美,两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我们可能上当。我们可能认为一张漂亮脸蛋很美丽,因为我们的基因与文化让我们背负了特定的标准与价值观。一只雄螳螂或许认为雌螳螂很美丽,甚至某些人类——例如昆虫学家——都会觉得雌螳螂很美丽。事实上,人类可以学会将几乎任何事物视为美丽。你或许认为这一点证明了美丽并不客观,但是并非如此。人类同样可以将错误的科学理论与谬误的逻辑推论当做真理,尽管如此人类依然可以通过科学接触到客观真理。不过鲜花又如何?这朵鲜花为什么会长成这种形状?张口就来的答案是这朵鲜花经过了千百万年的进化,它的基因使它具备了针对昆虫的吸引力。那么昆虫为什么会觉得这朵鲜花具有吸引力?乍一看去这个问题的答案等同于“昆虫为什么觉得异性昆虫有吸引力”的答案。鲜花长成这个形状是为了吸引昆虫,昆虫会被鲜花吸引是为了获得花蜜当做食物。鲜花的基因与昆虫的基因实现了协同进化,就好像同一物种的雄性与雌性实现了协同进化一样。因此针对昆虫的吸引力的标准以及实现吸引力的手段也是协同进化的结果,所以鲜花才会具有特定的形状。颜色与模式。这样看来鲜花具备如何吸引昆虫的知识也就不奇怪了。昆虫具有接近特定形状的鲜花的欲望,与其他形状的鲜花相比,它们希望更多地体验某些形状更加正确的鲜花。这一点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同一朵鲜花居然同时也会吸引人类。

这一现象如此司空见惯,以至于我们都不去想现象本身多么神奇。我们来看看照片上这头令人厌恶的鳄鱼,同时也想一想自然界当中数不清的令人作呕的丑陋动物。要记得,所有这些动物在同类异性与掠食者看来都具有吸引力,而人类——动物学家除外——却只会对它们感到厌恶。顺便说一句,掠食者与猎物也会进行竞争性的协同进化。掠食者的基因通过进化使得最正确的猎物在掠食者看来显得更有吸引力,猎物的基因也通过进化使得猎物在掠食者看来没那么富有吸引力,于是就产生了伪装与保护色。由此可见,美丽的反义词或许不该是丑陋,而应该是乏味。丑陋也是独特的,因此只是美丽的另一种诠释。在座的动物学家与厨师们想必能够证实我的说法。某一物种局部进化产生的内在标准确实有可能顺便也吸引一下人类,例如孔雀的尾巴。雄性与雌性孔雀之间的协同进化导致了失控的进化军备竞赛,这才产生了孔雀长尾这样的罕见异常。对于绝大多数物种来说,人类都不具备与该物种相同的吸引力标准,但是我们却觉得绝大多数鲜花都有吸引力。树木也可以很美丽,这种美甚至超越了树木的文化含义,水塘有时也可以很美丽,但是这些都是少见的个例。而鲜花的美丽却十分可靠。

那么我们为什么觉得鲜花很美丽呢?你也许会说鲜花的美丽并不客观,只是我们的文化认为鲜花很美丽。但是我并不认同这个回答,因为就算是我们从未见过的新品种鲜花,我们各自文化环境当中从未存在过的异域奇花,依然会让我们感到十分美丽。同样的现象对于花卉植物的根部或者叶片来说则并不成立。我认为可靠的答案只有一个:鲜花之所以美丽,是因为鲜花在与昆虫协同进化的过程当中面临这样一项任务:跨越物种间隔传递复杂信息。间隔两边的物种全无共同之处,在协同进化开始之前不存在共有的基因倾向,甚至无法辨识另一物种当中的不同成员,更不用说受到对方的吸引了。更重要的是,鲜花与昆虫的现存基因当中也不存在从先祖物种那里继承来的、决定外形与吸引力标准的共同基因。如果真有这样的基因,那么这一基因只要稍加修改就能为新物种所用。但是鲜花与昆虫是不相关的物种,两者之间距离很远,因此跨越物种间隔传递信息尤其困难。因此我的猜测是——这也是我今天的核心论点——跨越这一间隔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采用客观的美丽标准,而不是物种本身的主观美丽标准。对于物种内部的两性协同进化来说,主观的美丽标准其实也够用。但是鲜花必须贴近、昆虫也必须辨识客观的美丽标准,至少是客观标准的一部分——昆虫无法辨识其他任何客观标准。昆虫之外会被鲜花吸引的物种也少之又少,或者说只有人类。

为什么只有人类呢?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两个人类之间表达信息的难度就像跨越物种表达信息的难度一样大。就知识内容与创造性个性的差异而言,不同人类个体之间的关系的确很类似于不同物种之间的关系。其他物种的所有个体都具备同一套程序,因此也会采用同样的标准。人类则不然。一名人类头脑当中的知识可以轻松超过一只动物的染色体当中包含的全部行为指令,而且更是压倒了这名人类自身的染色体所包含的独特信息。换句话说,人类艺术家与科学家在表达信息时必须跨越就像鲜花与昆虫之间那样宽广的间隔。

对于这一理论的一项可能反驳如下:诚然,人类在鲜花与艺术身上感受到的部分吸引力确实的客观的,但并不是客观的美,而是某些更平庸的特质。例如人类或许只是喜爱对比鲜艳的色彩,鲜明的对比或者对称的形状。或许人类天生喜欢对称,因为对称有助于我们在物理与概念层面上组织安排事物。没错,人类确实具有上述这些基因特质,但是我认为这些特质与鲜花为什么美丽毫无关系。首先,纯白色的鲜花同样很美,或许这些鲜花具有昆虫看得见人类却看不见的颜色,但是我们依然觉得它们很美。至于鲜明对比,所有鲜花都要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否则就无法表示信息。但是浴缸里的大蜘蛛同样与背景形成了鲜明对比,而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认为这一幕很美。再说对称,蜘蛛其实也很对称,而某些鲜花却非常不对称。我们并不因为不对称就觉得鲜花不美。

与以上反驳相映成趣的理论认为,我们在自然界也会发现许多美景,而且这美景显然并非出自艺术创造或者协同进化之手,例如夜空、瀑布与落日。但是我认为这条驳论同样站不住脚。并不是所有的落日景象都像照片上的景象同样美丽。事实上就连这一幕落日的全部照片当中的绝大部分也肯定不如这一张照片美丽。同一位摄影师就算在同一地点对着落日连续拍摄好几张照片,最终拿出来发表的也只有一张,剩下的都不如这一张美丽。而且就算发表的这一张也显然还能在审美层面上进一步改进。摄影师的取景并不是随机的,背景的天空与前景的草木都不是随机选择的,等等。这张照片当中暗藏着大量创造性决策,如果没有这些决策,这张照片的美丽程度必定大打折扣。对于鲜花的照片来说情况则远非如此。这张照片的美丽几乎与背景无关,与构图关系也不大。日落之美其实是照片视角之美,鲜花之美则是鲜花自身之美,尽管艺术家——例如摄影师或者插花师——无疑可以通过创造活动将鲜花变得更美。

我认为上述所有“X认为Y很美丽/不美丽”的案例都具有同一项最可能的解释。首先,确实存在主观的美丽标准,例如动物物种内部对于吸引力的特定标准,或者人类文化内部以及人类个体对于吸引力的特定标准。其次,还存在客观的美丽标准,与物种、生物学、文化或者个体偏好都无关。这些标准就像物理定律或者数学法则一样客观。由此可知,艺术家在创作时的思考方式确实很类似科学家与数学家创造新知识时的方式,即通过推测与批评客观地改进现有标准。艺术家也面临着真正的艺术问题与审美问题。他们也要通过推测来改进艺术作品以及艺术标准。就像贝多芬反复修改乐谱一样,艺术家不仅要修改作品,还要改进评判作品的标准。然后他们试图迎合这些标准,发现自己做得还不够好,于是你一方面改进迎合标准的方式,同时进一步修改标准本身。如果你是正确的,最终就会得到一件具有客观美学价值的艺术品。

真正的艺术问题又分成两类,即纯问题与应用问题,就像数学与科学领域一样。纯科学也就是理论物理研究,应用科学则是工程学。鲜花与昆虫面对的问题就是应用艺术问题。这两种生物一开始只是需要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不过这一问题的内在逻辑决定了最佳解决方案就是创造客观美,而不是依赖主观的吸引力标准。人类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比方说美丽的麦金塔电脑用户界面一开始就是为了提升设计效率才被创造出来的。诗歌与歌曲的创作目的起初也是实用性的,例如维持文化凝聚力,宣传特定政治主张,甚至仅仅是为了多卖两瓶洗手液。为了实现这些目的,既可以借助客观美,也可以借助主观美,后者只需要诉诸于相对不变的基因倾向与文化当中静态的、非创造性的部分即可。此外还有纯问题,这类问题在生物进化当中找不到类比,换句话说就是为了追求美而创造美,并且通过这一创造过程来提升审美文化的标准。这类问题对应着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正如我刚才所说,这一类科学与这一类艺术所需要的思考状态本质上是同一套,两者寻求的都是客观真理。

顺便说一句,这条理论还有一项有趣的推论。由人类的性选择塑造出来的人类相貌,或者至少说能让人感到美丽或者吸引力、因而愿意多看两眼的人类五官与体型特质,在满足物种与文化的特定标准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满足客观美的标准。只不过我们在接近客观美的道路上还没走多远,因为我们在几十万年前才刚刚脱离了猿类,而我们的相貌与猿类的区别还没那么大。但是我要预言,一旦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了客观美,就会意识到人类与猿类的相貌差异全都指向更加贴近客观美的方向,换言之人类的确在客观层面上比猿类更美。但是这一点光靠肉眼看是看不出来的。科学也是一样,我们看到飞机划过天空,也看到太阳划过天空,前者是客观运动,后者是由我们自身的运动导致的主观幻觉。月亮划过天空的现象则二者兼有。所以说我们无法仅仅通过欣赏美来确定这究竟是主观美还是客观美。但是未来关于美的客观研究或许能让我们掌握区分两者的手段。

那么我们为什么非得区分这两者不可?为什么就不能继续采取“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的态度?为什么非得考虑审美背后的深层原因?我刚才不是还说过主观美与客观美带给我们的感觉完全一样吗?我们之所以应当努力区分两者,是因为唯有在客观美的方向上我们才有可能取得无限的进步,就像在科学、数学与哲学领域那样。一切基于主观美的发展方向都是有限的,因为我们的基因与现存传统所蕴含的知识是有限的,必然要限制我们对于美的追求。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关于艺术的本质的现存理论。比方说以古希腊艺术为代表的古代艺术以及这一风格在文艺复兴时期的重振首先关注的是准确无误地重现人脸、人体或者透视的技巧。这种技巧固然是客观上有用的能力,也的确推进了客观美的发展,但是技巧本身却不具备艺术性,因为这种技巧可以达到完美。对于真正的艺术来说,完美的技巧仅仅只是出发点而已。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巨匠们确实正是这么做的。

其次,客观美的概念也解释了人们的普遍看法——我认为这一看法是正确的——即艺术鉴赏的品味有雅俗之分。换言之,精妙的鉴赏口味要优于粗陋的鉴赏口味,就好比美食家分辨食物滋味的能力要优于只喜欢炸鱼薯条的食客。另一条理论认为艺术存在的意义是促进人类提升,这条理论确有几分道理,因为艺术价值与艺术成就方面的改进的确是客观的,而且艺术就像科学一样能在审美之外的领域——例如道德与政治领域——提升人类。但是这并不是艺术与科学的本质,也不是艺术价值与科学价值的本质,因为艺术家无法选择某个创作决策究竟是或者不是改进,就好像数学家决定不了数学猜想的真假一样。你固然可以利用数学定理、科学理论或者哲学命题去应和某一条预定的政治路线或者个人偏好,这样做或许可以推进你的政治与个人路线,但却绝对无法推进科学、哲学与艺术。更进一步说,主张艺术的本质在于自我表达的理论一定也是错的。因为表达的本质是传达早已存在的事物,而具有客观价值的艺术必然要创造从未存在过的新事物。更何况“自我表达”从定义上来说就是主观的,而艺术的本质却是客观的。同理,任何由自发行为构成的艺术——例如往空白画布上泼洒颜料——也不太可能构成客观的艺术进步。

如果我对于艺术与知识、艺术标准的本质以及艺术与科学等等方面的看法都是正确的,那就将会得出一条喜人的推论:艺术的未来将会超乎想象地精彩。未来的艺术将会创造无限增加的美丽。这话听上去有些夸口,但是我们已经习惯了认为技术发展没有止境,而在人类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人们都认为这种想法是无稽之谈。或许未来的艺术与科学还会实现全新的统一。我刚才说过,优雅也是美丽的一种,而科学与数学发现往往是优雅的。如果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优雅的本质,或许就能利用优雅与美更好地探寻科学真理。此外人类的感官全都是主观且局限的,都是出于我们这个物种的进化历史上的局部原因才进化出来的。如果我们能更好地理解美的本质,或许可以设计全新的感觉,全新的qualia,从而包括全新种类的美。这些全新的美将会是我们目前完全无法想象的。比方说身为蝙蝠是什么感觉?用回声定位取代视力作为主要感官是什么感觉?这是意识哲学领域的著名问题。或许在未来,回答这个问题将不再是哲学的任务,而是要由全新的科技艺术来让我们亲身体验。谢谢大家。

通宝推:桥上,本嘉明,pyref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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