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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话题 -- 大道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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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禁电

先说我对电动车的看法:我认为电动车/摩托车应该是严罚严管,而不是禁止。

1.对于一般电动车/摩托车,应该适当限制速度重量(略松于现有的电动自行车国标),但要求全部上牌,骑手持照驾驶,强制购买交强险;对于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包括酒驾),按交通安全法处理;发生事故时,交警也不应该和稀泥,按双方责任处理。而不是禁止车/牌照/驾照。

2.一般电动车/摩托车禁止带人,最好出厂时就不允许设置带人的座位;同时设置一部分严格限制速度/重量的低速电动自行车(略严于现有的电动自行车国标),单独挂牌。这种车放宽交通管制,可以搭载一名低于14岁的儿童。

3.严格+严格限制重量速度的电动助力车,这种车没有转把启动,必须用脚蹬将车骑到一定速度后电机启动,节约人力。这种车不需要驾照牌照,按自行车管理。可供12岁-18岁的少年使用。

4.严查路边违规停车,任何人可以拍照举报交通违章,举报得到证实后,举报人得到30%罚款。

相对于小汽车,电动车无论停车面积还是驾驶时占地面积都有优势,方开对它们的里程限制,少一点轿车上路,反而可以减少对道路的需求。现有的电动车乱象,个人认为三点原因,首先,电动车驾驶员没有受到有效管理,野蛮驾驶,这是最重要的原因;其次,道路规划的时候没有给电动车留下足够的行驶空间;再次,乱停的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把电动车赶到机动车道上。

下面内容是我对你帖子的回复,因为这两条是我提的。

第三,把禁电定义为“开汽车的人大代表,为了自己开车爽,干翻电动车”我觉得这个视角不太客观。至少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人大代表这次是真真切切代表了我这个草民的意见。“满清的官员”,时间跨度越来越远了。。。

人大代表代表了你的意见,但没有代表那些需要电动车通勤的人的意见。

人大应该是各个阶层的人都有,这样能更好的保证代表机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进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广泛性。但现在实际操作种,人大代表更多的与权力和资本挂钩(辽宁人大案),距离底层的工人农民越来越远。部分被选入人大的工人农民,有些成为只会举手的同意机器(此处没有姓名)。

实际上,现在能参与电动车国家标准和立法的人里面,恐怕没有需要使用电动车通勤的,开车路上被电动车骚扰的倒是有一个算一个。这种背景下,对待电动车的只有堵,缺少疏了。

第五,有朋友发帖提到“整车厂和电动车厂的话语权”问题,我觉得这俩背后的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交叉不大吧?整车厂为了更多的销售汽车,打压电动自行车厂?整车厂,他们有这个团结意识吗?

低端轿车和长续航电动车是替代关系,这是赤裸裸的利益之争,你多吃一口,我就少吃一口。

大都市的远距离通勤公交有多不方便你应该是有感受的,累了一天,下班还要挤一小时的地铁公交,一路站回家,回家洗洗睡了,没几个小时又要起早去挤地铁上班。如果加班的话,只能打车回家了。

按1小时路程(对于大城市,很近了)单身狗,上班时间早9晚6计算,早上1小时地铁公交,算上起床吃早饭时间,差不多7点就要起床,同样的,晚上7点到家,洗刷+吃饭,9点才能结束。那些有家室的和路程超过1小时的,只会更惨。

这种情况下,想自由的上下班,节约上下班时间只能选择拥有单独的交通工具。之前还有长续航电动车可用,干掉长续航电动车,10万以下的轿车,对于大城市上班族来说也是可以承受的。

整车厂的团结意识方面,这个几个巨头的话语权就够了。上汽是2019年国内500强排第五,广汽排57,北汽排65,比亚迪排70,吉利排85,东风排90,长城排94。这种巨型公司,任意一个在台上的话语权,都足以压制电瓶车厂。

电动车国标也是电瓶车厂和整车厂挣扎的产物,2010版的标准将40公斤/时速20公里/240W/可骑行作为电动自行车标准。标准过严,实际上根本没执行,将骑行踏板拆掉掩耳盗铃的超标电动车满街跑。2018年新国标将标准放宽为带电池55kg/时速25km/400W/可骑行。

实际上即使是旧标准,40kg的车体早已超出了人力骑行的范围,要求有骑行功能只能是浪费资源。20km的时速也并不能保证安全。但对车体重量的限制,间接控制了续航,只能说是整车厂和电瓶车厂都能接受的结果。如果真心想从安全角度控制电瓶车,个人认为应该是只允许电助力车,没有手挡,只能依靠骑行,在骑行后才可开启电动助力。但因为短续航电动车对整车厂压力不大,所以没有动力继续压制罢了。

即使是2018版国标,也没有严格执行。但最近的疫情,严重影响了整车销售,所以现在严查电动车的声音又冒出来了,无他,想多吃口肉罢了。

现在没有修改功能了,希望少几个错字吧。

通宝推:唐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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