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的打官司经历 -- 电子狼
我来加拿大3年多点,有两次差点打了官司,最后都没有打,原因嘛,就是成本。
第一次是为了172加刀,说少不少,按现在的兑换比率,寄回农村老家顶大用呢;说多呢也不多,因为我的收入还不错。开始时憋了一口气要打这官司--不蒸馒头争口气,加拿大不是法治社会吗?最后一刻放弃了:别的不说,去法庭请一天假(至少半天,看当天排队情况)损失的工资就不止这数(当然我可以用假期,但是带薪假期也是我收入的一部分阿)--如果我是打8块钱一小时的工,这官司我就打了--可我不是,只好忍了。
第二次钱数多些,情况也复杂得多,我也有失误(想当然,没认真看合同,一句两句解释不清)。我也忍了--实在是耗不起,兄弟房子车子的贷款要还呢。
还有两起是听说的:
一起发生在我以前工作的那家公司。公司的两个人带走了客户和一拨人自己拉摊了--而那家公司与所有员工的雇佣合同上都明文限制这种行为(我的合同上就有)。后来和这个公司的老板一起去酒吧,谈起这事,他说本来想告他们的,算了算花钱太多不合算,就算了。
还有一起时听我的realtor说的。我买房子的时候下了offer后对方要求8000刀押金(当时行情是5000刀),因为很喜欢那个房子就没废话。当时如果我返悔不要那套房子的话,8000刀就没有了,如果对方反悔呢?8000刀当然要退回来,又没有赔偿呢?realtor说:没有。他碰见过两次这种情况,卖方反悔就反悔了,他又没有押金在你手上。上法庭,一来花钱花时间,二来,买方没有physical的损失,很难从卖方得到赔偿。
加拿大的中间力量是中场阶级(有收入且老实纳税),最受压迫的也是中场阶级:收入的1/3强纳税(包括失业保险等),同时不享受任何福利(连孩子牛奶金都没有),隔三差五就有人打着各种真真假假的慈善机构上门要钱(据统计,加拿大98%的慈善机构筹集的98%的钱用于机构的日常运作及工资);一旦经济滑坡,卖房卖车的还是这些人(失业保险数额封顶,如果你的收入稍高,失业保险根本不够),遇到事多数情况只能忍(车房贷款的压力使你必须把精力放在工作上)。
来加拿大3年,最深的体会是:“世界上的人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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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的打官司经历 13 电子狼 字3293 2005-07-14 22:36:56
诉讼成本的不对称,要求惩罚性法例的出台 山猫部落 字0 2005-08-10 11:11:55
好文,花! 天下第一银杏树 字0 2005-07-23 10:27:14
送一朵花,并谈一下我在加拿大的感受,
😥唔,似乎比国内还悲惨 路易十四 字6 2005-07-23 02:18:09
补充一个例子: 七天 字408 2005-07-17 01:55:57
那两位的遭遇值得同情,但 电子狼 字148 2005-07-17 02:10:16
对不起,跑题了 七天 字100 2005-07-17 0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