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俺家正在打官司,已经上诉到中院,费时不到9个月。
俺认为,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其实是谁有钱有权,谁有理,原因也很简单,没钱没权你去哪里取证?!所以有钱有权没理也会有理。
9个月了,俺没见过一个有人味的,所以双手双脚赞成这个提议,只是有个小建议,律师和法官一起上吧。就别分先后了。。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前几天看到的文章 2 多余6569 字147 2020-02-09 06:55:02
🙂不能再赞成了
🙂+10086 审度 字0 2020-02-09 07:14:13
🙂同加,同加 2 天空不空 字0 2020-02-09 19: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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