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舆论战,中国得学普京 -- 一着
普京刚刚批准法律,扩大了2017年一项可以把记者视为“外国代理人”的法律。按照新法律,俄罗斯政府有权把记者,博客作者,甚至社交媒体用户当作“外国代理人”处理。中国要有此法,就没有各种公知母知的活动空间了。
依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被称作“外国代理人”,如果违反被抓,就成“外国特务”了,因为英文都是一个词:foreign agent。
当然俄罗斯的相关代理人法律不过是对美国相同法律以及按照法律制裁俄罗斯媒体做出的回应。美国从二战前对外国势力和非我族类的各种机构和个人一直就有法律手段,这种敌我对垒,争取民心的时候,人家眼中也没什么新闻自由言论自由。
2017年11月美国司法部根据“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案” (FARA)迫使俄罗斯电视频道“今日俄罗斯”登记为外国代理人。法律要求被列入外国代理人的“今日俄罗斯”透露财务状况。
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案”要求外国政府,政党,游说团体以及在美国受雇的公关公司向司法部登记。这是当初美国为对付德国宣传,在1938年通过的法律。
美国只要认为你有外国资助,代表外国势力活动,能够影响美国官员,政府机构,和公共生活的某个方面,能够影响到美国政策的制定或修改,就可以引用“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案”对付你。如果中国有类似法律,西方媒体和亲西方公知的言论和活动差不多都会被依法一网打尽。
在美国,中国的英文报纸《中国日报》早就被按照“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案”注册成外国代理人了。今年美国司法部也罢中国环球电视网(CGTN)看作为中国从事政治活动的频道,按照外国代理人登记了。
一旦媒体成了“外国代理人”,就要一年两次向美国官方申报其活动和资金使用的细节。违规者面临高达一万美元的罚款和长达5年的监禁。
香港动乱以来,西方媒体基本上都是脱了内裤在裸奔,而且国内伺机响应者甚众。最近宣布暂停美国军舰在香港停靠,制裁几个基地在美国的人权机构。但没有制裁妖言惑众的媒体,离针锋相对差得还比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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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战,中国得学普京
🙂建议很好,但精英们恐怕不会采纳 1 hwd99 字230 2019-12-06 20:42:12
🙂大体如此,但还有另一面 一着 字435 2019-12-07 04:03:05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特务治国? 1 南宫长万 字109 2019-12-04 05:07:50
🙂要认识到中国现在是类似于美帝俄罗斯的资本主义,所以不要 2 gzdcl 字437 2019-12-04 21:10:39
🙂普京锦衣卫出身 删ID走人 字39 2019-12-04 00:43:40
🙂所谓的记者通讯员,一直都是外国情报机构的外围组织线人 5 瀚海黄沙 字79 2019-12-03 2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