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好主意】童增:中国律师应该争取把对日民间索赔的官司搬回国内打 -- 诸葛神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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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院有一个奇特机构,就是立案庭。
按照《民事诉讼法》,法院受理案件的标准有四条: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这四条,法院就没权利不受理。受理了,驳回起诉是另一回事。
现在的情况,却是可以根本不立案,连裁定也不下一个。这个认真说起来,是明目张胆地剥夺公民的诉讼权利了。
所以我们有时开玩笑,进法院寻求公正,却首先要过一个非法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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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的东西含金量就是高 花 菜菜丛 字0 2005-07-11 22:35:44
😜不敢当 抱朴仙人 字0 2005-07-11 22:55:30
国际公法案件判决,最重要的是执行. 2 糯米园子 字385 2005-07-11 21:48:19
呵呵,果然引出了行家。谢谢。索性扯开一句
🙂这确实很成问题 云横居士 字0 2006-08-11 03:56:03
行家不敢当...说说我的看法. 3 糯米园子 字1737 2005-07-11 22:37:21
献花支持。先行赔付大概做不到,抓紧固定证据还可行吧。 抱朴仙人 字230 2005-07-11 22:54:31
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已经放弃国家索赔了 你克我服 字290 2005-07-11 22: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