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林郑月娥不配做特区行政长官 -- 独立寒秋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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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到现在有五届四任特首。首先,前四届在能力上,也并非无可挑剔;其次,香港今天的事态,固然有林郑处置不力的因素,但前四届缺乏作为,是否也是前因?
第二,林郑不胜任,又能如何?中央有权罢免林郑吗?
《基本法》没有规定特首的罢免,只规定了特首的辞职。
第五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此外,立法会的权限中,亦无弹劾特首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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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特首也说了,她也就有二万香港警察的权力。 2 瀚海黄沙 字118 2019-09-23 06:02:25
🙂这锅只能香港人来背 18 审度 字766 2019-09-22 06:07:54
🙂timing is everything 17 一着 字53 2019-09-22 08:41:14
🙂不胜任,又如何?
🙂林郑也就是一个维持会长 1 天马行空 字60 2019-09-22 03:46:20
🙂你把林郑当省委书记了 4 诸葛小花 字188 2019-09-22 03:00:06
🙂这锅轮不到林郑背。 沾花富翁 字288 2019-09-22 01:59:37
🙂这口锅还就得她背 9 独立寒秋HK 字3266 2019-09-22 03: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