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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旧贴)关于布施——涉藏文宣用语商榷 -- 诸葛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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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旧贴)关于布施——涉藏文宣用语商榷

本文原发思炎茶馆。茶馆现已关闭,在河里重新贴出。

2015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纪念。9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中央代表团团长俞正声率团赴拉萨大昭寺看望西藏宗教界爱国人士。

相关新闻报道称:

“约100名大昭寺僧人在正门两侧列队,以隆重礼仪欢迎中央代表团的到来,他们点燃藏香,吹响法号,并向贵客敬献洁白的哈达。俞正声向大昭寺赠送了习近平总书记亲笔题写的‘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贺幛、珐琅彩平安瓶,并向僧人发放布施。”

(http://fo.ifeng.com/a/20150909/41471067_0.shtml)

一直以来,在涉藏新闻报道中,政府向僧人发放布施的提法经常出现。

例如,1992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白皮书中写道:

“对一年一度的拉萨传召大法会,传统的马年转大雪山、羊年转纳木神湖和热振寺坝子等活动,政府有关部门都前往斋僧布施。”

尽管从词源上讲,在早期的古汉语(例如《荀子·哀公》)中就出现了“布施”的提法,但是在佛教来华后,“布施”逐渐成为有专门含义的佛教用语。

赵朴初在《佛教常识问答》中解释认为,“布施”是大成佛教六度之一。凡以利益施与大众的叫做“财施”,凡保护大众的安全使其没有怖畏的称“无畏施”,凡以真理告知大众的叫做“法施”。

从语言习惯上观察,在佛教教团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布施延伸出两种意思。一种是寺庙兴办的济贫事业的“布施”,另一种是信众出资支持寺庙生活及举办法事的“布施”。

因此,政府在向僧众发放“布施”,隐含的前提有政府信奉护持佛教之意,此即本文商榷之缘起。政府信奉佛教,特别是藏传佛教吗?

国内学者付吉力根和尕藏尼玛指出,在安多藏语中常用金巴(sbyin pa)和和乔巴(mchod pa)表示布施。“金巴”表示施舍,也是布施行为的总称,而乔巴表示供养,是出于恭敬之心的布施,一般指对佛法僧三宝的供奉。具体的布施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佛摸顶时的供奉、斋供布施、随喜布施、诵经布施、供佛、施舍、放生等。

普华东志在研究藏传佛教的布施和供养时,谈到了信众布施的动机:“向寺院和僧人供养与布施(捐赠田地、金钱、食物)确保了捐赠者的善的‘因果报应”——包括自己和他人的‘回向’。佛教的‘因果报应”这一概念最常见于‘福田’,对佛教寺院或僧侣的任何布施与供养,好比农耕季节的农民在田里播撒种子一样,用少量的种子在秋收的季节赢得丰收,给予供养与布施者会获得比原始捐赠更多的回报。”

那么,政府向僧人发放布施,求何种福报?

再说的峻刻一些:TG能执政,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走中国革命建设道路的结果,还是别的原因?

《西藏的主权归属和人权状况》在第一部分中提到:

“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的布达拉宫,至今一直供奉着公元641年唐朝嫁给藏族吐蕃王的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广场上还矗立着公元823年为双方会盟建立的‘唐蕃会盟碑’。碑文记载,‘舅甥二主,商议社稷如一,结立大和盟约,永无渝替!神人俱以证知,世世代代,使其称赞。’

十三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但是对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的解释,一直有争议。其中对中央政府最为不利的,是所谓“供施关系”。

按照相关研究者的总结,供施关系是一个宗教用语,即供应和施舍,也叫檀越关系,藏文称作“yon bdag dang mchodgnas”(施主与福田),或者简称为“yon mchod”(供施)。在僧人看来,他们给施主讲授佛法,精神上给予解脱,并因此获得施主物质上的馈赠,从而建立一种供施关系。这种关系又被一些人加以利用,用以解释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特别是元朝和清朝时期西藏地方与内地中原王朝(或中央王朝)之间的关系,用意并不是在于说明历史真相,而在于否认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行政管辖。

西藏历史和史学有一些特点:一个是宗教在西藏地方历史发展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特别是自分裂时期(即宋朝)以来,西藏的政治和社会生活无不留下宗教影响的烙印。在1751年清朝政府授命七世达赖喇嘛建立噶厦政府以后,更形成政教合一的局面,宗教对社会的影响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一个是知识的教授、传播都是在寺院,并由僧人来完成,西藏历史著作也几乎都是由僧人按照佛教神学史观来撰写的。基于上述两点,用佛教的观点来看待事物、解释历史现象反倒是最正常也是合理的事情。在这样的背景下,高僧大德使用“供施”一词,并用“供施关系”来表述世俗统治者和僧主之间的关系,甚至表述达赖喇嘛和中原王朝之间的关系,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西藏地方的世俗统治者,包括达赖喇嘛等宗教首领等在内,都十分清楚这是一种政治隶属关系,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施主与福田关系。

问题是,自从上个世纪初在帝国主义入侵背景下出现“西藏独立”活动以来,所谓“供施关系”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在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叛乱失败、逃亡国外以后,更大肆鼓吹“西藏独立”,所谓“供施关系”几乎成了他们制造历史上“西藏独立”的理论根据和救命稻草。十四世达赖喇嘛宣扬“独立”的演说如此,夏格巴的《西藏政治史》如此,就连黎吉生、范普拉赫等这些反华分子的著作也奢谈“供施关系”的特殊意义。

因此,一方面是组织学者揭批“供施关系论”,一方面是以政府名义发放所谓“布施”。也算是西藏政策上另外一种“左右互搏”。

政治不仅是利益安排。政治是通过意识形态予以正当化的利益安排。所以对政府行为的解读,究竟嵌入到什么样的叙事框架中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嵌入藏传佛教的叙事框架和嵌入官方意识形态的叙事框架,解读结果会有很大不同。

个人建议:在涉藏问题上,政府给僧人发钱,一律称“慰问金”为妥。这是政府在处理伊斯兰教、道教、基督教问题时的做法,也是目前部分涉藏文宣中已经存在的、值得肯定的做法。(例如《快过节了 西藏僧人感受到了热乎乎的关怀》(http://fo.ifeng.com/a/20151231/41532660_0.shtml)中使用的就是“慰问金”而非“布施”。)

要言之,经略西藏,文宣用词,宜详加考校,不可积非成是。

要言之,经略西藏,文宣用词,宜详加考校,不可积非成是。

通宝推:故乡在喀什,审度,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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