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好莱坞的主旋律 -- texasredneck
好莱坞的主旋律
好莱坞其实也是有主旋律,有一些潜规则的,比如说,可爱的孩子的死是不能拍的,这不是因为有什么上级的红头文件或者审查,而是因为金钱。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美国人,都会十分反感这一幕,那么票房就会危险了。好莱坞其实是美国巨大的赚钱机器,这个根本可不能忘记。
今年奥斯卡是《海边的曼彻斯特》和《爱乐之城》的日子,这两个电影我以为都是好莱坞的主旋律。我不敢,也烦那些社论式的所谓影评,一个电影的好坏是一个十分私人的事情,你是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作为代表来说三道四,你问了我的意见吗?还往往一付自以为是的模样,经常让人恶心。
所以说,我只能,也只想写一点东西作为脚注,如果对读者有点帮助,就十分得意了。
要很好的理解《爱乐之城》,就得知道美国电影里面有一类称为歌舞片,传统悠久。另一个印度的宝莱坞的歌舞片也是多多,除了这两个坞以外,我都不知道还有谁喜欢拍这种电影,起码欧洲人是极少玩这个东西。
美国歌舞片最经典的应该是《雨中情》,其中的主题歌在美国应该是家喻户晓,现在我立刻就可以哼出来,的确是一段好音乐,让人过耳不忘,尽管我已经忘记了那个电影的情节。与《雨中情》一样,《爱乐之城》也是浪漫爱情片,但是后者却是很有些让人伤感。
如果电影里面不许有爱情,估计95%以上的电影就没有了。除了中国人,我觉得没有什么人有这种荣幸,很长时间里在舞台银幕上看不到爱情(文革中的中国),但并不妨碍人们生孩子,这真是一件十分奇妙的事情。
不过怎么说,浪漫的爱情绝对是好莱坞的主旋律,出名的或者不出名的不知有多少,大师,师哥和美女不知有多少,所以现在的人想弄出一点新东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爱乐之城》的情节是再老套不过(实际上所有的爱情片情节都是如此),所以要让人看下去而叫好没有一点油菜花是办不到的。
这个电影不是《英国病人》或者《日瓦哥医生》那种气势磅礴的大片,而是小桥流水式的东西,但是导演的确是处处动了脑筋的,音乐,摄影到服装道具都不错,我想说十分精致。最后一段最煽情,女主角无意来到一个音乐吧,突然发现名字却是很久以前,自己给那时的男朋友取的,因为他的理想就是拥有一个风格独到的音乐吧。
其实他们彼此相爱,在最困难的时候相互帮助,却因为各自的梦想而分手。她走了进去,果然看到他在舞台上,他们相望而没有一句话,然后他为她唱了一首欢快而同时有些忧伤的歌,她在歌声中往事如烟,在歌声中浮想联翩,最后她离去仍然无语,的确无话可说。如果他们读过唐诗,就知道中国一千年前有一个诗人什么都知道,所以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歌舞片是爱情唱主角,人高兴了当然想载歌载舞,但是,如果认为歌舞片只能表达爱情就大错特错了,比如说《芝加哥》就是很有些黑色幽默,与爱情关系不大。在圈子里认为最好的歌舞片是
《在黑暗中漫舞》(Dancer in the Dark),这个导演和这个影片恐怕是电影学院导演系的必修课。
这个电影的导演是丹麦人拉斯?冯?提尔,是属于那种有创造力,有些前卫的家伙,有些和基斯洛夫斯基类似,后者名气更大,但我认为前者的才华不亚于后者。他们的电影都不是那种大众电影,看的人不会多,但影响巨大。这个丹麦人当然是不鸟好莱坞的主旋律(我觉得他用歌舞片只是因为内容需要,与好莱坞的大不相同,一不小心就成为了经典,牛人经常这样),这种人拍的电影虽然票房不高,但却经常代表着电影艺术发展的方向,就像《三色》的那一套手法在以后许许多多影片中都可以看到。
老实说,我不认为好莱坞能够弄出这种电影,好莱坞当道的是斯皮尔伯格,这个老兄如果不是十分恶俗,也是八分恶俗。我特别讨厌他的《阿甘》,第一,我小时候有一个低智商的邻居,所以我知道这种人是十分可怜的,被人歧视欺辱,经常生活在恐惧之中,哪里像阿甘一样,弄得我都想去当阿甘,多么快活。第二,这个世界上没有坚持努力就一定能成功一说,我认为自己非常努力,而且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十亿人,也有一亿人非常努力想成为巴菲特,但是呢?怎么可能一个低智商的人靠特别执着努力就可以成为百万富翁,干什么都行,这可有点侮辱人(特别是乒乓球运动员)。我并不反感要人励志,而是讨厌这种风格,把童话讲得更像真的,这种好莱坞忽悠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
《在黑暗中漫舞》(Dancer in the Dark)可不是《阿甘》,说的是一个无比凄惨的故事,是那种看了就不会忘记的电影,但是,我是不会想看第二遍,尽管我有这个碟子。这个电影的风格许多人并不喜欢,它是那种把想象和现实糅合到一起东西。
一个单身母亲为了儿子蒙冤而被关进死囚,她已经知道自己必死,但是牢房却关不住她的想象,那些美好的想象就用歌舞的形式表达得淋漓尽致,于是电影就不停地在两者之间切换,死囚让那些梦幻般的歌舞美丽无比,当然也可以反过来,那些轻歌曼舞让人感到现实是多么冷酷,苍白而无力。
我看完以后的感想就是电影这个东西的表现力真是无穷无尽,只要人想得到,就可以变为现实。
可能有人不同意《海边的曼彻斯特》是好莱坞的主旋律,那么惨兮兮,但是,仔细品一品,却可以发现其实是温情脉脉。比如说,男主角的前妻向他说对不起,因为那个时候对他过分了。但是,正因为他的失误把他们的孩子给弄死了,你把一个母亲的孩子搞得没有了,你想她会怎么样?不杀人恐怕就不算过分。我估计自己周围的母亲没有一个会道歉,凭什么?
男主角的哥哥对他极好,所以他照顾那个孩子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的,我倒觉得他做的不够。他周围的朋友对他也是百依百顺,不知是为什么。我想此人就是一个jerk,一个jerk自暴自弃除了警察,当真有人在乎?影片似乎要人同情他,我却找不出理由,是他伤害了亲人,又不是别人对不起他。
温情社会是好莱坞最重要的主旋律,特别是那种冰冷外壳里的温柔,我总觉得那多半是一种想象,现实中外表冰冷里面也会差不多。当然,我并不是说人与人之间就都是冷酷无情,而只是说,你要相信好莱坞的主旋律就是太幼稚了。我当然遇到过他人的好意和温情,我现在觉得:你应该把这些当成上天最珍贵的礼物,好好珍惜,这不是经常会有的东西,别人并不欠你什么,至于这个世界我到现在还是弄不清楚是什么,但肯定不是温情脉脉。
人性是好是坏从人类可以讨论问题起就争个不停,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没有人能有一个大家都同意的结论,所以不说也罢。我只想说两个关键地方与英语有关的理解。
“This nothing there。”
如果直译,“那里什么都没有。” 等同于“there is nothing。”但是,这里面有一个文化背景的东西在里面。在某些时候,我们可以说,这个句子的实际意思是:“上帝并不存在。”我们知道,“there are”是所谓的存在句型,因为信仰基督教的人认为上帝无所不在,当你说那里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实际上是在否认上帝。所以说,这个地方的意思有一些微妙,你可以理解为说话人的强烈的虚无主义的情绪,这一层意思必须在这个文化背景里才能理解。
“I can’t beat it。”
我看到有人翻译为“我战胜不了这个。”我觉得这里不妥,犯了一字一字翻译的毛病。根据上下文,应该理解为“我逃避不了这个。”的确beat这个字就是有逃避的意思。但是,战胜和逃避在中文中的差异不小,前者还还残存一点自信和信心,后者则是随波逐流都不可得。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我不喜欢这两部电影,不过是发发牢骚。它们还是都不错的,现在的人看的东西太多,电影要抓住人可不是容易的事情。起码,拍摄的风景和背景音乐都是一流,再有一个过得去,不会让人倒胃口演员和情节对话就知足了吧。
我现在不知为什么变得这样挑剔,那些所谓的经典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毛病,也许我这人就是有时候爱说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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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的主旋律
🙂恶俗也不是那么容易拍好的 3 青色水 字318 2017-07-01 17:33:48
🙂斯皮尔伯格的《阿甘》,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普鲁托 字0 2017-06-30 01:02:50
🙂电影《阿甘正传》啊 笑不拾 字134 2017-06-30 02:05:24
🙂对阿甘的理解 6 笑不拾 字714 2017-06-22 13: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