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6:孙书——用之必胜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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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
孙书之死显然是不受诛,因此,如果是简单的仇杀,那么孙书的子嗣“复仇可也”。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孙书之死的原因出自于本族,而且有一定理由,所以报复力度可能要受到一定限制。
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陈氏以家族需要逼迫孙书去死,孙书的子嗣应该很难去报复。
就这个事件本身来说,吴齐之战,陈氏是利于败不利于胜的。齐国大败,则国高削弱。可是败了之后,如何不引火烧身呢?这就需要陈氏也付出代价。
孙书,按照桥上君的分析,有仕吴的经历,令陈氏有通敌的嫌疑。孙书知兵,则如果连他都战死,可以证明战败非人力可挽回,非战之罪。同时,孙书与陈乞不睦,死了也不心痛。
当然,对于知晓局势的明眼人来说,孙书年老,不宜出战,出战则意味着抛弃他。可是对于世人来说,他们只会知道,亲吴、知兵的陈氏名人也战死了。这样,可以避免战后不利于陈氏的流言兴起,提前封死了政治对手的舆论选择。
欺负知晓内情的上层,瞒住不知晓内情的群众,陈氏这一手段,可谓是欺上瞒下。
史书明确记载说:
尔死,我必得志。
显然,知晓内情的公论,是认定陈氏故意抛弃孙书以预先压制流言的。
因而,孙书显然是被陈氏逼死的。
所以,孙书的子嗣可能是因为心存仇怨,但是又难以报复,所以选择了别立姓氏的方式,与陈氏分离。
欺上瞒下,这样的手段后患还是很严重的。因为不诚的结果最终还是损害自己的根基。
通宝推: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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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 3 桥上 字333 2016-04-22 05:10:39
🙂看来齐景公也是故意倒行逆施了 1 林风清逸 字190 2016-04-23 01:58:01
🙂《左传》人物事略16附:陈氏始大1/9 11 桥上 字15250 2016-04-20 07:14:49
🙂独立成氏,以示分道扬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