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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两篇我写的本科学位论文给大家垫枕 -- 张七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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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发两篇我写的本科学位论文给大家垫枕

浅论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

知识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存在形式,在现代社会的生产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本文试图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来对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进行研究,从而进一步揭示知识物质化、商品化、资本化的历史进程。

一、知识一般

本文不是哲学论文,因此不准备对知识的哲学含义进行过于深刻的探讨。但对于知识的定义的讨论,有助于我们用经济学方法来研究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问题。故此,本文将用简短的篇幅对知识的定义进行简单的分析。

对于知识的定义,即什么是知识,古今中外有很多见仁见智的看法。英文的知识knowledge,来自于中古英语knowlech,包括一个词根know和一个名词后缀-leche。可见,英文“知识”最初是为了表示与know(知道,了解)有关的名词。汉语中,知识的本义也是知道的意思。“知”字是一个会意字,表示人们会把知道的东西迅速的说出来(从口矢。识敏,故出于口者疾如矢也 )。“识”字是一个形声字,声从只,义从言。可见,汉语中的“知识”不仅表示知道、了解的东西,而且意味着“熟知”。一般说来,知识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知识产生于实践,并可被实践检验。这一点意味着,知识是人们从实践中得到的,并经过实践检验的,对客观实际的反映。因为知识经过了实践的检验,所以知识一定是可靠的。即人们可以通过原有的知识指导新的实践活动。

其次,知识是一种意识存在,其本身的存在具有对物质的依赖性。知识的存在,一方面以认识主体的方式存在于人的大脑中,通过语言文字等特定的信号系统被人类所记忆。另一方面,知识又以非认识主体的方式存在于人体之外,具体表现为各式各样的信息,如文字、声音、影像、电子信息等。意识不能脱离物质独立存在,知识也是如此。

第三,知识本身就是对“无知”的否定。人类获得知识的过程,同时也是摆脱无知,否认无知,承认世界是可知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知识本身也是发展的。人类对世界的认识过程,是一个由少到多、由深到浅、由偏到全的过程。

知识有深刻程度和系统程度之分。不同的深刻程度和系统程度,反映了人类对于世界认识的不同水平。就深刻性来说,知识可以分为生活常识和科学知识。生活常识是对某些事实的判断和描述,而科学知识则是通过一定的科学概念体系来解释和说明的事物的知识。按照系统性来说,则可以分为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本文将把科学理论和技术经验作为知识的代表进行主要的研究。

二、知识生产

由于知识是人类意识的存在形态之一,因而人类获得知识的过程,可以被我们看作是人类实践的一个重要方式。如果我们把这种取得认识的过程看作是特殊劳动的过程,那么知识是可以用经济学的方法来进行研究的。

从获得知识的主体来讲,知识的生产分为个体生产和群体生产。个体生产是指人类个体,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来获得知识的过程。群体生产则是指人类进行群体合作,来获得知识的过程。这两类生产本质上并没有分别。但是这两类知识的生产方式,由于组织方式不同,最后的结果也有一定差别。从人类的历史来说,知识的个体生产,存在于人类认识的中期,即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化大生产出现以前;而群体生产则是人类早期和社会化大生产出现以后的事情。虽然二者的生产的形式,但其内容却有极大的差别。此外,群体生产不排除个人认识作用的发挥,而个体生产也不排斥社会的启发、引导等作用的发挥。

相对于认识的个人生产来讲,社会化大生产出现以后,群体生产在知识的生产中处于了主要的位置。高度社会化的商品生产要求知识这种特殊劳动产品的生产也要进行社会化。人类初期,对知识的群体生产是一种自发的生产,采取这种群体生产方式进行知识的生产,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还没有分离,人类只有在群体生活当中才有可能积累生活常识等经验知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人类社会有了一部分人脱离体力劳动而专门从事脑力劳动进行思考的可能,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文字等记录原有知识的重要符号系统。在这种情况下,从事脑力劳动的人类个体,才能够充分运用前人的知识积累,不断总结新的物质生产劳动的经验和人类生活中所获得的各类认识,记载之,并对其进行某种程度的系统化。这一阶段的生产力不允许社会上有太多的人脱离物质生产从事专门的思考,而且由于知识传播不便,知识总是被少数人掌握,并因此使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都被剥夺了思考的权利。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社会物质资料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丰富,提供了让相当多的人专门从事思考进行知识生产的物质条件。而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也要求社会能够尽可能多的克服自然条件对于人的限制,以创造出更多的物质产品。为了克服人类自身对自然界的依赖,并反过来利用自然,就要求人类不断深化自身对于世界的认识。为了取得更多的认识,人类首先要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的积累经验,然而通过积累经验生产知识,与人类个体生产知识一样,是一个线性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知识的生产以类似算术级数的速度增长,由于人类自身生理条件等因素的限制,这种靠经验来积累知识到一定程度以后,必然遭遇认识的瓶颈。于是,将原有的知识系统化为理论,靠系统的作用来进一步生产知识,成为了历史的要求。

在这种系统化的要求之下,人类个体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社会对于知识生产的要求了。这一方面是由于人类自身的生理限制,一个天才一天最多也只能工作24小时;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社会限制。高度发展的生产力要求知识也要如同生产力一样,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在这一过程中,知识生产的分工发展起来了。知识生产的分工的发展本身,一方面促进了知识生产数量上的增长,另一方面,单纯的分工又阻碍了知识之间相互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知识的交换也就成为了必然。生产出的知识,只有通过交换,才能为知识的生产者生产更多的知识创造条件,也才能为知识的消费者创造出直接的生产力和其他产品创造条件。知识的生产与交换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使得知识的生产迅速的从个体生产走向了群体生产,使知识的生产步入了系统化的快车道,并进一步促进了知识的商品化。

把知识的生产作为一种系统来看待,首先的要求是通过具体――抽象的方法将原有经验知识上升为理论,这种理论化了的知识一经被实践所检验,就可以被称为科学。而系统化的要求到此并没有简单的结束,科学又必须经过抽象――具体的过程变成可以被人类直接应用到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技术,这一系统化才初步告一段落。下一步则要求在用新技术改进了的生产生活中获得新的经验,进而获得新的科学理论。这个系统是开放的、发展的。只要人的认识没有到达终结,那么这种系统也是仍旧存在的。但是上述过程并不排除从科学――科学和技术――技术或者经验――经验这种情况的发生。这几种情况的发生是因为人们可以利用知识系统本身的特性而加速度的生产新的知识。

三、知识物质化与知识再生产

知识的再生产问题同知识的生产问题同样重要。这是因为,知识作为一种意识的存在方式,如果只能被生产而不能被再生产的话,那么其存在时间将相当短,从而不利于知识的进一步生产。因为一种知识被生产出来,首先存在于生产者的脑子中,如果这个生产者突然死去,或者突然忘记被生产出来的知识,那么后人如果想知道这种知识,就必须重新进行生产。而人类的知识如果以这种方式存在下去,那么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速度将慢得难以想象。为了对知识进行再生产,知识的生产者在生产过程结束以后,首要任务是将知识物质化。所谓知识物质化,就是把知识这种意识的存在形态通过特定的信息系统转变为物质形态而继续存在。人类最早的知识物质化活动选择了声音,产生了语言;后来,文字的出现改变了人类知识物质化原来的缓慢速度,使人类的知识高速地被物质化。到后来,纸张、印刷术直至今天电子计算机的出现都为知识物质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设想没有文字,而仅有语言,则在五千年前,即使一个人就能超常地发明相对论,那么今天的人类也不会早一些拥有核武器,因为语音毕竟是一种不稳定的符号系统。但如果连语言都没有,那么我们的先人即使知道了地球灭亡的日期也无法告诉我们这些后人。

知识物质化以后,知识的生产就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知识本身的生产,我们已经在前面探讨过了;另一部分是知识的物质载体(以下简称知识载体)的生产。知识载体,即承载知识物质化任务的符号、信息系统的物质形态。比如语音、文字、纸张、磁带、计算机的储存器等等。这两部分的再生产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将分别研究。

知识本身的再生产即人类对原有知识的再认识。所谓再认识,是指人类个体将知识本体化的过程。比如一元二次方程的求根公式在很久之前就被发现出来,但我们并不能直接运用,我们如果想求一个一元二次方程的根,还必须重新进行公式的学习。但是这种知识的再生产的速度是不同于其他物质产品再生产的。如果我们生产第一台机器需要用一年,那么在生产工艺不变、生产者素质也不变的条件下,生产第二台机器的时间不会比生产第一台的时间少。但是知识的再生产不同。翻开数学史,我们可以看到,人类最初为了获得一元多次方程的求根公式,耗费了相当长的时间和精力,中间甚至伴随着辩论、决斗和阴谋 。但是我们的初中生同学们,即使资质一般,则在一天之内肯定也能够掌握这个公式――所谓掌握,不就是对原有知识的再生产吗?知识有上述的两种再生产方式,再加上生产知识方式的进步,使得现在的资本主义社会才有可能产生“知识经济”,并出现“知本主义”。

四、知识商品化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点之一,就是能够把社会的任何事物,无论是非劳动产品还是人际关系,都进行商品化。从这个角度来说,资本主义真正把唯物主义坚持到底了。知识从来就不是商品,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知识同样也被商品化了。

知识商品化,既包括知识载体的商品化,也包括知识本身的商品化。知识载体,作为人类物质生产的直接产物,当然可以被商品化,而且这种商品化很早就出现了。而知识本身的商品化只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以来的事情。众所周知,商品是一个历史的概念。所谓商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定义,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这个定义是一个富有争议的定义,对于存在的争议,本文暂不讨论。但是可以肯定,对于本文要讨论的知识,其作为人类脑力劳动的产物这一事实是无可争辩的。商品和商品经济不是从来就有的,知识也不是从一开始就能够成为商品。知识在前资本主义阶段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知识完全非商品时期。这主要是人类文明出现的早期,在这一时期,人们虽然或多或少的认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据说仓颉造字后,“天雨粟,鬼夜哭”),但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生产知识载体的机会成本很高,特别是人们在实际生产生活中主要靠经验来指导自己,并不存在知识的交换,所以这一阶段几乎没有知识商品化的现象。

第二阶段是知识载体商品化的初期。这一阶段中,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积累的知识也越来越多,过去的凭借单个人的脑子记忆知识已经不能适应生产和生活的发展了。又由于文字的出现、纸张的发明、书写技术的不断进步,记载知识的成本比过去(第一个阶段)有所降低。但是由于商品经济总体水平不高,能够掌握知识的人数不多,生产知识载体的机会成本仍然处于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一方面是供给有限,处于短缺经济的状态(如著名的“洛阳纸贵”);另一方面需求也有限,需要购买知识载体以获得知识的人只是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在总人口中占有少数。在这种情况下,知识是从属于知识载体的,知识商品化通过知识载体的商品化来实现的。

第三阶段是知识载体商品化的发展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简单商品经济尤其是资本主义萌芽逐步出现。但更重要的是,由于造纸技术特别是印刷技术的不断发展,记录知识的成本大大降低。而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对知识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生产和消费两方面都朝着有利于知识商品化的方向发展。过去昂贵的书籍,现在由于活字印刷术的出现已经变得可以让小康家庭家藏万卷了。在这种条件下,知识载体先于知识,进行了充分的商品化。在我国明朝以后,城市中的书肆就不断增多,而明版图书更以空前的规模出现在图书市场上。这种情况下,虽然知识依然是从属于知识载体的,但是通过知识载体的全面商品化,知识商品化也达到了前资本主义时代的顶峰。

随着历史进入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知识商品化也最终完成了。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是要求扩大再生产的,是要求为卖而买的,知识商品化也是在这种要求下完成的。与过去科学研究是出于个人兴趣甚至是宗教热情不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科学家进行研究的直接动力来自研究项目可能带来的货币收益。换句话说,资本家(或是市场)需要什么,科学家们就会去研究什么。科学研究被一只“无形的手”指引,这只手不是上帝的,不是前辈科学家的,而是资本的。在这一新的时代,知识开始逐渐摆脱从属地位,而在与知识载体的关系中逐步走向主导的地位。这一方面是因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知识载体的生产成本不断下降,特别是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知识载体;另一方面则是知识商品化要求对知识垄断权的保护。知识垄断是指知识或者知识商品的所有者,通过专利、商业秘密等方式,保护知识避免被其他人得到,以达到对知识垄断的目的。

知识垄断也有古代和现代之分。在古代,人们对所知的事物保密,为的是非商业化的其他目的。而在现代,人们对所知的事物保密,更多的是商业利益的驱使。之所以在现代出现这种知识垄断,也是由知识生产和再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

我们必须注意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产生的时间 ,与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几乎是同步的。可见,正是科技的进步推动了资本主义制度从自由走向垄断,反过来,垄断的资本主义又要求知识的生产从自由走向垄断。于是,不但大量的资本掌握在了少数资本家手中,就连本来是人人都可以掌握的知识,也集中在了可能本身都是文盲的资本家手中了。

五、知识的价值与价格

在知识商品化完成之后,知识也产生了价值和价格。

知识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商品化以后,参与了市场交换,成为了商品,就具有了价值。知识的价值包括两部分,一是知识本身的价值,一是知识载体的价值。知识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生产知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社会是不同的,因此,一个社会也就存在着“知识的劳动生产率”高低的问题;这种知识的劳动生产率与物质产品的生产率密切相关,却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一个社会一定阶段的知识生产率从根本上说是由它的物质产品的生产率决定的,并最终要通过物质产品的生产率体现出来。但是,它们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不存在明显的正比或者反比的关系。

同知识载体的价值有所不同,知识本身的价值必须是一次性的创造出来,而后逐步的转移到知识载体上去的 。我们可以一张一张地生产纸,但却不能一张一张地生产纸上记载的知识。从整体上说,知识的价值是知识本身的价值和知识载体的价值的加总;但是从个体上来说,知识的价值则是单位知识载体的价值和知识本身的价值的 。在我们上面说到的知识商品化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初期,知识本身和知识载体的价值都很高(即生产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很长),而在其发展期,知识本身的价值虽然降低到了小于知识载体的水平,但是知识载体的价值还是相当高的。因而在市场上进行知识买卖的时候,知识从属于知识载体。而进入资本主义阶段以后,由于知识载体的价值的降低,知识的现代群体生产方式的采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兴起,知识本身的价值迅速提高,从而在市场交换中摆脱了从属于知识载体的身份。“过去是牛马,现在要做人”了。但这仅仅是从整体的价值上来说的,从知识产品的个体来说,情况却不是这么乐观。前面我们说,但是从个体上来说,知识的价值则是单位知识载体的价值和知识本身的价值的 ,因此,个体的知识载体生产得越多,那么单位知识载体中的知识本身的价值量也就越少,最后则将趋于无穷小。因此,如果我们打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得获得知识本身的价值降低,那么我们就有可能以知识载体的价值来生产和购买知识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知识进行再生产的成本也将降低。这也就是“盗版”行为在发展中国家盛行的原因。

知识本身是一种生产资料,它的价值也有物质磨损和精神磨损。物质磨损是知识载体的消耗和进步,而精神磨损则是知识本身由于社会生产知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降低而引起的价值减少。比如在过去,由于人民群众智力水平的限制,可能认识一千个汉字就是高级知识分子了;而现在,为了摆脱文盲状态,我们都要学习一千五百个汉字。据专家统计,古人“学富五车”的如果是竹简的话,那么折合现在的出版物,则仅仅是一本30万字的书。那么在这种状态下,古人的知识对于今天的人来说价值就降低了很多,甚至趋于无穷小了。因而,很多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在被保护一段时间以后就自动丧失了保护,因为那个时候可能其自身的价值都远远小于了人们为了维护它的垄断权所要付出的劳动的价值,保护它已经没有什么经济意义了。这一点相对于“鼓励科学发展”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才更贴近于人类社会的实际情况。

知识价值降低的另外一种原因是,由于知识的再生产与生产完全有不同的性质。知识再生产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知识被社会所承认,所接受,所学习的过程。当最初的知识生产者生产出来一项知识的时候,这项知识具有很高的价值,因为它花费了生产者很长的劳动时间,而在别人没有生产这种知识的情况下,这个最初的生产者所耗费的时间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当第二人再生产了这项知识以后,则由于生产者的增加,生产知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降低了。当全社会都再生产了这项知识以后,这项知识的价值则应该用全社会再生产的时间作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衡量了。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卷里说:“对脑力劳动的产物――科学――的估价,总是比它的价值低得多,因为再生产科学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最初生产科学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无法相比的,例如学生在一小时内就能学会二项式定理。”

知识有价值,自然也有价格。但是知识的价格虽然由价值所决定,但并不是完全反应价值的。这一方面是由于一项新的知识产品出现的时候,人们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容易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而进行了错误的价格判断;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认识到,价格除了反应价值,有的时候也是反应人类社会的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价格表示的既有价值,也有“虚幻的价格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对知识商品的投机行为则不可避免。一个学术大师可能错误的研究成果可能卖到上百万,但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的如瓦特的蒸汽机一样的跨时代发明却可能不被社会所认同。于是,褪黑素这种相对廉价的商品却被大卖特卖,而人们则总是忽视五谷杂粮和良好生活习惯对人们长寿的作用。

六、知识资本化

知识本身仅仅是一种意识存在的形态,但它在被物质化、商业化之后,已经可以充分地参与市场交换了。在此基础上,知识被进一步地资本化了。

知识资本化,即知识被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应用到直接的生产过程中。它一方面说明知识,特别是表现为科学与技术的知识在现代生产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又表明,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断地调整,知识也被卷入了资本的统治当中,甚至与资本已经密不可分了 。知识资本化,首先是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资本化。资本控制了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的全部过程,使人们不得不用资本主义的方式来生产与再生产知识。这一点在上面已经论述过了。其次,知识资本化也是知识应用(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说则是知识的消费)的资本化。表现为知识的应用是直接为资本服务的,为资本增值服务的。这也就是知识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被应用到资本主义生产中。在此情况下,知识的所有者,在某些情况下是知识的创造者,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则是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凭借对知识的所有权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由于知识所有者持有的是知识的产权,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资本或实物资本,因此,一些人称之为“知本家”,称知识资本化的经济运营方式为“知本主义”。其实,“知本”就是知识资本化,“知本”的实质仍旧是资本主义。

知识参与生产,是人类物质生产方式的一大进步。但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创造知识的人由于过去付出了劳动,因而他在知识参与的生产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就是一种“劳动收入”。这是因为,他凭借对知识的所有权而参与生产活动,实质上并不直接应用这些知识,因而也就不创造新的价值;而他一旦对知识申请了产权保护,进行了垄断,则他的收入在某种程度上更类似于地主凭借垄断土地所有权而获得的地租。知识创造者付出的劳动早已经在知识本身的价值上被体现了,他因为知识商品化而取得的收入就是他的劳动收入,如果认为他凭借对知识的所有权而取得的收入是一种“劳动收入”的话,实际上是重复计算了他的劳动收入。

可以看出,在“知本主义”条件下,知识的生产者更容易从知识的生产者、劳动者,转变成为知识的所有者、“知本家”。这实际上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仍存在着相当有活力的自我调节机制,来维护自身的稳定。

当然,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知识,除了生产、再生产问题以外,还将涉及知识的消费、交换、分配等问题。并且由于知识本身的特殊性,使得知识的价值形成等问题还有相当大的研究余地。本文只是试图揭开知识经济学的冰山一角,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而已。

[参考文献]

1. 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数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

2.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

3.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四卷)》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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