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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建国以来的土地制度 -- 逐日夸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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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土地争论在争些什么

现今关于土地争论主要有两个主题,一个是所有制之争,就是集体所有制vs土地私有制,一个是具体的技术性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土地用途转换的权力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土地非农使用的收益分配。

先来看看第一个争论。

去年9月份的莫干山会议上,公开主张土地私有制的许成钢与国内中青年学者直接交锋,最后拂袖而去。从参与者事后的讲述来看,这些自由派的辩论风度实在不咋的,周其仁也是一个德性。过去一年多,周其仁与华生隔空对战,一来一往,好不热闹。观点先不论,与华生相比,周其仁的辩论风格明显差了一截,最后有些理屈词穷,居然也祭出了“中国特色”这一大招,认为华生所列举的西方国家土地管制方法不适合中国国情,在周其仁的眼里,对他的观点有利的,比如“市场”,一定要在中国推而广之,不利的,比如土地规划管制,以不适合中国国情为理由,就一定要拒之了。反观华生,则一直比较沉稳,甚少情绪性的结论。

在土地问题上许成钢们的基本逻辑是,土地制度是天朝当下众多问题的根源,而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土地私有制,因为,在他们的眼里,私有产权是市场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实现土地产权的自由市场交换,然后问题就基本ok了。

私有制是自由派学者根深蒂固的信仰,对这一点是无法争论的,正如许成钢所说的,“所有制问题不讨论清楚,技术问题的讨论没有意义”。对此,华生认为,如果土地一直作为耕地,现在农民所拥有的权利与土地私有制的主张实际上没有什么区别了,现在争论的焦点其实是如果耕地转换为建设用地,谁有权决定?许成钢们认为,这个权力显然是在土地所有者手里,但现在的集体土地所有制限制了农民将耕地转换为其他用地的权力,所以要实现土地私有制,让农民自己根据市场的需求决定土地的用途。

这其实也是第二种争论的主题,只不过许成钢们将私有化作为第二种争论的解决方案。实际上,目前在国内公开鼓吹私有化的也只有许成钢和文贯中等少部分人,其他一些人,或身处体制之内,或与体制有多多少少的关系,虽然赞同土地私有,但还不敢公开鼓吹土地私有,比如周其仁,甚少看到其公开主张土地私有,但从其为文贯中《吾民无地》一书的序来看,其实际上是赞同土地私有的主张的。

除了许成钢们,目前第二种争论与所有制无关,无论争论的任何一方基本都不提集体所有制的存废问题,不仅不提,而且许多不同主张的人都强调,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讨论问题。正因为这样,这种争论在国内十分火爆,远远超过了关于所有制的争论。各种各样的主张都有,这里就说说周其仁与华生的交锋。

第二种争论的核心问题是政府在土地的用途转换上究竟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土地作为一种财产,无论是集体所有还是私有,所有权人的权利有没有限制?是不是权利所有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政府无权过问。

主张限制政府权力的人认为,政府应该放松对土地用途转换的限制,不应将土地用途转换的权力垄断在自己的手里,这种权力应该交由市场交易来实现,由农民集体根据市场反应出来的结果,自行决定土地用途。近年来,各种集体土地,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建议,就是这种主张的反映。在这种主张之下,土地用途改变所带来的巨大收益,就归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延伸开去,现在争议很大的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政府对过去的小产权房进行追加确认,颁发房产证,今后,政府则应该允许农民在集体土地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有一种说法,叫农民自主城市化。

而华生则引用西方国家和日、韩、台湾的例子说明,土地用途的管制是政府权力的一部分,一块土地用来耕地,还是用来建房,是用来做商业还是做工业;在自己土地上所建的房子多高,自住还是商用,都是由政府规划决定的,土地所有权人基本上无权自己决定,也即华生所提的“建筑不自由”说法。也就是说在西方国家,根本不存在由市场来决定土地开发权利的事情,土地一级开发的权力是政府公权力的组成部分。正是由于政府公权力的介入,土地开发带来的收益应该归全体公民所有,也就是所谓的“涨价归公”。具体到中国,华生认为我国城镇化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城郊土地开发收益应该主要用于解决农民工的进城安置,而不能仅仅通过土地财政的形式流入到政府手中。

那么土地财政究竟有什么问题,喝口水先。

通宝推:阿四,陈王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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