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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现代史上初夜权的黄金年代 -- 迷途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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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讨论】现代史上初夜权的黄金年代

现代史上初夜权的黄金年代(转)

节选自马俊亚的《近代苏鲁地区的初夜权:社会分层与人格异变》《文史哲》2013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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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excerpt/sz/rw/2013-09-27/1145543222.shtml

“毫邑汤都史所传,至今豪霸圈庄园。蜀客多情问遗事,居停首说初夜权。”这首诗是陈毅元帅于1943年抗战期间所作的《曹南行》,诗中提及当时的鲁南民风和现状,“初夜权”一词却是煞为打眼,当时中共为建立抗日统一战线,对地主阶级只提减租减息,照顾地主利益,并不提土改问题,但民间因中共治理地区政治更加激进,对豪强地主坚持行使所谓初夜权,早已民怨沸腾。

对于旧中国地主豪强及乡绅阶层享有的对一般民众女子的初夜权,史料记载相对杂乱无序,而苏北、鲁南,则因中共抗日政府则因不得不面对统战对象——地主豪绅和抗战主力——广大农民的这一矛盾,极力调和与妥协,所以反而保存搜集了大量有关资料,使得我们今天仍能从中窥出其中的野蛮与残忍,而对后来土改时期苏鲁等地农民对斗争地主时手段之血腥与地主报复之疯狂的原因,也可从中得出一些结论。

苏鲁一带地主豪绅对农民妻女的姓侵是普遍与半合法的行为,至少,在当地是无人可以干预的。按民国时代有关记载:“禾麦初熟,则田主向农民索租,居佃民之舍,食佃民之粟。……或淫其妻女。”

徐海地区地主下乡,佃户们要献上妻女供其银乐。苏北地主看中佃户的妻女,常以服役为名,召至家中随意奸银。沭水、临沭一带地主对佃户“打、骂、奸银的事情也是层出不穷的”。《申报》载,号称“沭阳程震泰之半”的顾七斤,“垦良田七万有余亩,姬妾百。……此人好淫,远近妇人受其污者,莫点其数”。曹县朱庄大地主朱凯臣拥有土地数千亩,任五方局团总,他看中的佃户女性均为其所奸淫。据20世纪40年代担任沭阳农会会长、钱集区委书记的徐士善叙述:“有次在沭阳张圩斗地主,晚上让他的佃户看管他。结果,夜里佃户用棍子把地主打死了。后来调查知道,原来佃户的媳妇,娶过来的头夜,被这位地主睡了。”沐阳程震泰家族的程廉泉,家中的女性雇工“差不多都受过他的蹂。老的也好,丑的也好,俊的也好,甚至于满脸是疤和麻的,他也要 XX。他说这是‘尝新’”。

有许多地主获得了初夜权后,长期霸占佃户的妻女不予归还。泗沭县裴圩地主周继叔家的雇工朱尚队兄弟两人,积蓄多年替弟娶媳,入门头晚被周奸占,后被周长期霸作“小婆子”。宿迁北部窑湾区王楼乡地主马知非(又名马如元),有地60余顷、佃户200余家。他46岁时看中佃户孙广礼17岁女儿,在孙氏嫁果场张姓的当晚,用花轿把孙氏抬到自己家中,后长期予以霸占。“因他有钱有势,张姓也只好哑吧吃黄莲,有苦无处说。”

苏北从外地迁入的佃户妻女同样要被当地地主行使初夜权。沭阳县耀南区长安乡地主袁席山,有地9顷,有位佃户搬来的第一夜,他去佃户家奸淫其妻,“地主及门勇一夜去打几次门,小笆门都被打坏了”。1945年春末(当地人称“麦头”),沭阳龙庙乡长兼大地主徐士流在一乡民娶亲时,要求对新妇行使初夜权,新妇不从,被迫跳井自杀。

山东不少地方,地主对其佃户享有初夜权,直到1945年山东省战时行动委员会制定了《婚姻法暂行条例》后才废除,但是法律虽然废除初夜权,地主事实上享有的初夜权是一直到土改后才被彻底根绝。抗战时任丰县、鱼台等地妇女部部长的张令仪写道:抗战初,在鲁南,“我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事:佃贫家的人新婚之夜,新娘要被地主享有初夜权”。据她叙述,1938年她在单县任县委委员时,中共县委书记张子敬(亲口对她说,因佃种了单县辛羊区张寨地主的田地,张新婚时,妻子被张寨的地主施行了初夜权。她认为:“鲁西南的初夜权不是潜规则,而是一种比较普遍的不成文法规。农民根本无力抗拒。地主实施初夜权主要是为了满足其荒淫的肉欲。”

1940年8月11日,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总会会长霍士廉在山东职工联合大会上报告:“鲁南许多落后的地区,仍存在着超经济的剥削和残(惨)无人道的野蛮行为,如初夜权。”由此可知,初夜权在鲁南是比较显著的社会问题。

在当时民国的社会条件下,一切法律几乎都沦为废纸,按卜凯(J. L. Buck)的观点:“北江苏宿迁那些居留的地主,使我们想起欧洲诸国古代的封建主。”实际上,苏鲁地区的豪强地主和士绅毫无社会责任感和任何善恶是非观念,他们自己就是法官,可以对农民任意生杀予夺,而不用担心受到任何惩罚。

《中外经济周刊》1927年的调查,东海、沭阳、灌云地区佃户与田主所订的契约,“须声明永远服从田主指挥”。1928年徐海蚌特委报告,海州等地的农民、盐民,看见地主均要叩头,“地主对于农民任意侮辱,有生杀之权”。据山东省民政厅长对峄县的视察,“地主对于佃农极其苛刻,每届农忙,不出男差即出女差。佃农只得放下犁锄去为地主佣工,无论时日,多不给工资”。

苏鲁地区的初夜权不见于法律规定。事实上,在近代苏鲁乡村社会中,法律的影响力极小,社会生活中最具影响力的是个人权势。初夜权并非苏鲁乡村孤立的怪俗异习,而是社会经济结构畸变所造成的强势集团人格裂变的必然结果。权力巨大、缺乏程式化监督的田主,是不可能成为“仁义”地主的,他们利用国家的庇护纵容,肆意对平民进行惨无人道的欺压。因此,相对这一利益集团的其他暴行,初夜权竟成了相对“人道”的行为。

在地主的威权下,平民没有生命权。比如涟水塘西区乡长井泉五,有12顷地,庄丁孙培伦妻替他做饭时糊锅,井令孙将妻打死,孙因妻怀孕,不忍下手。井喝道:“三爹命令,非打不可。”孙被逼杀妻。峄县王海槎之子王致平因一名16岁使女答话“犯上”,先用烙铁烙,后用皮鞭抽,再活活打死。连汪伪政府也认为,徐海地区,“七八年来除直接受到军队的灾害外,更有着地方上恶势力的压榨,他们唯一的借口是‘通八路’,如果敲诈不遂,便联络官方实行那最惨酷的‘活埋’,在七八年中也不知被活埋了多少人,有时更把被活埋人底家属叫他们在旁看着受刑”。

大地主张敬轩在博爱县一个村,先后杀死130多人,以致该村多年很少看到男人。一妇女拒奸,被掷入水井,因井中尸骨太多,未被淹死,爬出来二三年不敢露面。与这些惨无人道的罪行相比,初夜权只是农民们承受的最小的压迫之一了。

香港报人潘朗写道:“农奴的新婚妻子,第一页必须先陪地主,让地主老爷‘破刮’。”“这风俗,在中国,在号称文风甚盛的苏北,也是存在。”反之,佃农“如果讨老婆而在新婚不把妻子送到地主老爷的床 ,倒是‘大逆不道’,是‘不道德’了”。

在新疆,“回俗女子至十岁左右,即送请阿浑诵经,为之破瓜,彼俗称为开窟窿,否则无人承配。幼女举行此典,恒数日不能起,甚有下部溃烂至成废疾者”。为此,民国新疆省长杨增新专门下令,女子“非至十四岁,不得开窟窿”。改土归流前,鄂西土家族女子婚期的前三天,土王享有初夜权,凡与土王异姓成亲,新娘在婚前必须和土王同住三宿后,方能与新郎结婚。四川酉阳土司所属的大江里、小江里一带,不仅居于特权地位的土司享有初夜权,就是封建氏族长,也在本(氏)家族内享有初夜权。湖南永顺、保靖、永绥的土司,除同宗外,对于任何人新婚都享有初夜权。贵州毕节的土司享有初夜权。

1942年4月,苏北新四军领导人邓子恢指出:贵族地主阶级的思想意识,包括“可以自由奸银以至霸人家的妻女,可以享受初晚的权利”。

表面上看,初夜权是强势集团剥夺贫民性权利,满足个人肉欲的陋俗。进言之,通过剥夺贫民的人格尊严,树立强者在社会中的独尊地位。从深层次看,由于其权力极少受到程式化法制的制约,强势集团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肆意制定乡村规范,任意创造低俗“文化”,恣意发展陋劣“传统”,对平民从物质与精神两方面进行统治。由于性权利被剥夺者的长子与剥夺者之间可能存在的血缘关系,初夜权还有助于强化贫民对豪强的君父认同,更有利于对其加以控制。压迫极甚,随之而来的反抗也就必然越甚,随着抗战结束,中共为建立自己牢固的基层政权,开始实施土地改革,而抗战期间勉强维持的统一战线和对豪强地主们表面上还能照顾的情绪,也就随之解体。被动员起来的农民,一旦消除了对地主权势的恐惧,涌上心头的就只是被欺儿霸女,盘剥掠夺的新仇旧恨,土改中出现的一些暴力行为和各种报复以私刑,也就可想而知了。而地主还乡团与当地中共地方武装和农民你来我往,血腥斗争的结果,只是加速了地主豪绅们包括行使初夜权在内的各种特权与威权的丧失。

笨狼按,如果说秃子系统镇压革命根据地比日本鬼子扫荡狠是因为老百姓通红军(《西行漫记》或《红星照耀中国》是冰山一角),光头治下核心区域(苏北等地)所谓“黄金十年”,也是顺民的地狱。那些为民国统治叫好的,不是糊涂蛋就是居心不良,或者就是部分土豪劣绅的狗杂种,翻案不过是乱搞遗传的潜意识作祟。不知道现在官场淫乱盛行区域,民国遗风占多大因素,譬如秃子粉丝对被提拔学生的相关影响等。

《儒林外史》里部分区域女雇工要和东家睡觉的,小说背景是明代,实际应该是满清“康乾盛世”的真实写照,不知道该风俗源于何时?肯定不是元代和明初,蒙古保长不死也早被杀光了,明初苏皖鲁豫人烟稀少,军队把银子放县城城楼都不丢,因此强制从山西向外大规模移民,山东迁东北后人不算,多年前北五省后裔一亿多,更不用说有什么佃户。朱元璋晚年直接发动群众斗官,老毛文革一脉相承,另外狠辣远远不如。按《临高启明》引用的《大明律》(不说类似毛语录的朱元璋的《大诰》)规定——

“凡斗殴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故杀者,斩。”

“凡奴婢殴良人者,加凡人一等。”

“良人殴伤他人奴婢者,减凡人一等;若死,及故杀者,绞。”

“若奴婢自相殴伤、杀者,各依凡斗伤、杀法。相侵财物者,不用此律。”

“奴婢与奴婢相殴,均贱垩人也,故其或殴、或伤、或刃杀,及杀死者,各依斗论。”

“若良人、奴婢相侵财物,如窃盗、强夺、诈欺、冒认、诓骗、拐带、恐吓、求索之类,因而有所杀伤,不用此加减之律。谓奴婢因良人侵己财物而殴伤之者,不在加等,至死者,俱绞;其良人因侵奴婢财物而反殴之者,不在减等,故杀者,亦斩也。”

“良民殴伤奴婢,比良民殴伤良民的惩罚轻一等,也仅仅是轻一等,而不是你所说的减半。杖一百减一等为杖九十,斩刑减一等为绞刑,如此而已。若良民殴奴婢致死,或蓄意杀死奴婢,则不减等,惩罚分别是绞刑和斩刑。”

“大明律只是规定主人及其近亲杀奴婢不用偿命,但是良民杀别人的奴婢还是要偿命的。大明律甚至还规定,假如斗殴原因是良民先侵害了奴婢,则不适用加等、减等法律,也就是视同良民之间的斗殴。”

“对主人来说,奴婢也不完全是‘物品’。主人无故杀死奴婢,要杖六十徒一年,虽然仅仅是一年徒刑,毕竟也是刑事责任。”

…… …… ……

对比一下把汉人命价定作一头驴的元朝(宋代“仁宗”朝奴卑人权也不怎么样),就知道朱元璋救民于水火的贡献了,即使把没投降又没跑掉的元朝勋贵(不管蒙、汉)家属罚做世袭龟公和妓女,也相当宽厚了,因此蒙古骑兵一直是明军重要组成部分。那些讴歌弱宋、蒙元、满清、黑朱元璋的,不是无知,屁股甚至是否自认炎黄子孙可知……

严格依法行事,哪怕有所宽松,朱元璋功勋卓著的亲侄子被他打死,儿子很小的时候胡闹,老师、太监直接杀掉。仗着有钱欺压良民不当回事,调戏妇女以致死亡花上386两银子连牢都不坐,做梦吧!出身“书香门第”的高官嘲讽起义者“不做安安饿殍,尤效奋臂螳螂”是明末的事情,不是法律问题,明朝中叶政府还专门对鳏寡孤独照顾。法制社会也好,人治社会也罢,只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空话,还是根据结果判断正义与否好。笨狼旧文《不能保证普遍结果正义的程序一定有邪恶》链接出处

http://www.cchere.com/article/3893662 http://bbs.tianya.cn/post-no01-466191-1.shtml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10]36号)》,自由裁量权或权贵操作空间已经够大了,还是得不到严格执行,因此部分权贵和黑心资本家及其崽子极其嚣张却清算不利。如果还不放弃新宗绅自治念想,又不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老毛创立的基业再大也不够糟蹋,阶级上升通道狭窄还想玩阶级固化就是中下层精英死敌!“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只要社会严重不公,而且统治者没有真心悔改的表现,上升到武装革命前反抗不公是维护而非破坏社会的稳定,借稳定名义阻挠人民组织和武装的,不是糊涂蛋就是腐败分子爪牙。一则关于稳定的笑话——相传清朝有一太监,发达后回乡娶了一美人为妻。新婚之夜,太监逮着美女夫人的臀部狂吻,夫人嗔道:“死鬼,你除了这个还会别的不?”太监叹道:“哎!上面有想法,下面没办法!只好吻腚压倒一切!”权力都是争来的,没有苏联等竞争,美欧资本家战后也不会对工人阶级发善心,民主自由的基础在于选择自己命运的自由而不是选谁当名义领导。

严格按照《宪法》(2004修正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现在各级代表大会工人和农民代表是不是太少了?还不说国籍、绿卡等问题,后者只关系主权,无关政治路线。按照党章,2012修订版还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一句,那“只有中国才能救资本主义”算怎么回事?为了向没吃过旧社会苦的人民反证社会主义路线优越性?

毛泽东说,“过去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今天走资本主义道路,我看还是走不通。要走,我们就要牺牲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违背了共产党的宗旨。国内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都会激化,搞不好,还会被敌人利用。”“中国要是发展了资本主义,我看是最坏的资本主义”。

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起来,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一部分先富裕的人帮助没有富裕的人,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

当然改革还没结束,可以对十八大的“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理论指导下“礼法合制”行动拭目以待。

笨狼旧文《关于“宗绅自治”吐嘈几句》外链出处http://bbs.tianya.cn/post-develop-851946-1.shtml 、《中下层出身人才,想上升都应该反对新宗绅》链接出处http://www.cchere.com/article/3810338 欢迎点评、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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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启商汤姬发,赵政寄奴重八,佛狸燕燕獾娃 鹿失其家,英雄染指中华

冷眼禄蠹为非,直面愚民贱胚,耻寻无道富贵 才高位卑,斩邪龙兴富危

壮志豪发,海天阔,鹿鼎明灭。翻坤乾,明分日月,扬善惩恶。天下兴亡百姓苦,古今治乱英雄业。厌逐流,浸凉满腔血,禄蠹孽。庚子耻,明日雪。裂土恨,回归克。运妙笔、划补中华图缺。卧薪尝胆上下责,纵横捭阖寻常策。砺倚天、锋刃利屠龙,万邦贺。

通宝推:龙眼,三笑,土八路,年青是福,向前向前,fighterbruno,surf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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