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概念分类--国人最欠缺的一种逻辑模式-从国有化钓鱼岛看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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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国有化钓鱼岛是增加了对方的执法权还是没有增加?
问题更在于在中日谈判中,国有化钓鱼岛能否成为对方实施执法权的法律依据?
如果你能够耐心的思考法律问题,区分国际法的概念和国内法的概念,你就会知道国有化钓鱼岛根本就不能成为对方实施执法权的法律依据。
你老是说国有化钓鱼岛了,对方就可以实施执法权了,你确定你是在帮中国说话还是在帮日本说话呢?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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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才有执法权 二手玫瑰 字26 2014-08-02 22:50:25
🙂什么就是要,你钻到日本官员的肚子里去了 思想的行者 字145 2014-08-03 03:03:36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你傻才会不用 二手玫瑰 字87 2014-08-03 03:34:55
🙂钓鱼岛执法那是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进行执行的不是吗?
🙂反正只要国有化 二手玫瑰 字50 2014-08-03 05:52:25
🙂对于中日,这颗果子都不好吃 思想的行者 字149 2014-08-04 08:14:12
🙂你要友好就友好啊 二手玫瑰 字40 2014-08-04 08:29:35
🙂你去了解下日中友好七团体 思想的行者 字409 2014-08-04 08: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