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幼童化的中国剩女? -- ftbird
鼓励女性走出家门,在历史上有其进步的意义和必要,但是,现在我觉得应该超越这一点了。
女性的解放更应该在于争取选择的自由,和争取对家务劳动的社会承认和尊重.
无论是选择在家为家庭作贡献,还是出门工作,都有不被歧视的权利,和实在的受法律保护的经济保障。 中国的法律,对后者做得太少,实际上有损于家庭,社会的稳定,对后代的培养, 也有损于女性的权利。
没有工作和来自工作的经济收入,不等于不自立,不自强, 打理家务,照顾家人,老人,教养孩子,同样是一种劳动,而且是繁重的,需要高超技巧的,重要的劳动,是对社会的贡献。 这个事情,家庭主妇不做,也不会消失,一样要社会消耗劳动力,要家庭付出相当的金钱去完成它,而且从无论从社会效果和对自己的效果上来说,都不见得有自己人做得好。
所以不觉得强迫所有女性都出去工作,乃至需要牺牲对家庭的照顾,对孩子的教养,是一个好的趋势。
所以,女性的解放更多地应该在于争取对家务劳动的社会承认和尊重
这种尊重不应该只是口头的,而应该是体现在经济上的。
在很多西方国家,这是有法律给于的经济上的保障,比如法律对婚姻的保护非常强,非常倾向对于家庭中承担家务多,而没有出去挣钱的一方。 这同样是一种“自强,自立”,重点是要社会在舆论上承认, 在法律上保护。
你可以说这种“自强,自立”不保险,依赖男方,可你出去工作,一样依赖法律的保护,依赖法律保障公司公平地对待你,按时按劳付酬。
另一个就是对家务劳动本身的尊重,这也体现在家务服务的价格上,在美国,商业上家务服务的价格,不是一般地贵,所以自己愿意承担这种工作的女人多,心甘情愿希望自己的妻子不要出去工作的男人也多,乃至男人愿意承担这个角色的也不少。
当然,话又说回来,女性的解放同样也在于有选择的自由, 出外工作有在职场被平等对待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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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赠这个东西 3 电子赵括 字295 2013-11-05 14:19:52
🙂确实, 4 冰雪迎梅 字124 2013-11-05 07:16:30
🙂以现在婚姻法是鼓励女性自己靠自己的 15 kaywell 字591 2013-11-04 21:24:31
🙂女性的解放和自立,自强不在于要让她们都出去工作
🙂关于家庭的发展,我和你的想法相反 7 kaywell 字864 2013-11-07 21:58:42
🙂你的说法和我的不矛盾 【子衿】 字452 2013-11-08 01:10:40
🙂欧美的婚姻法,我个人感觉 15 电子赵括 字558 2013-11-07 12:29:20
🙂其实不只是婚姻法,整个欧美社会就是不鼓励已婚妇女工作 2 香山居士 字58 2013-11-08 15: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