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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谁来监督腐败的媒体?--也说南方系的新年献辞闹剧 -- az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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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新快报的的记者招了! 收了50万, 然后造谣!

新快报的的记者招了! 收了50万, 然后造谣!

呵呵,总算抓住了一个现行。新快报还敢继续在头版上登"请放人"吗?呵呵

而且, 我相信, 这个陈永洲如此老练的收钱, 肯定不是第一次收钱, 而且, 我相信, 新快报, 包括整个南方系, 肯定不只陈永州一个人收钱。 而且, 我相信, 在报纸头版登”请放人“的新快报的决策者, 呵呵, 也有收钱的嫌疑, 否则, 怎会如此猴急的想用新闻干预司法, 未审先洗, 赶紧的要把自己洗白?

这才是他们为什么要急着在《新快报》头版上连续两天打出”请放人“的真正原因! 因为这个2009年才毕业的年轻记者一旦招供,弄不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搞得收了多年钱的, 收了更多钱的资深记者, 甚至总编们被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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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发表失实报道系受人指使

  主持人:近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诚,为了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授人指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了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这只是中联重科的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深受损失。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且深刻悔罪。

  解说:2013年9月9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成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经初步调查后,长沙警方于9月16号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号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抓获,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号至2013年8月8号陈永洲授人指示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陈永洲(犯罪嫌疑人):这些文章都不是我写得,就是原稿是他们提供给我弄来之后,我弄好了交给他们,他们拿去发表。

  解说: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它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当时他正在出差途中。

  陈永洲:他就是打电话跟我说这件事情,就是要求署我的名字,但是我当时,因为我是专门写证券市场稿子的人,然后我就说你们自己看着办,我完全没有过目。

  解说:几天后这篇文稿最让陈永洲格外担心,原因是这篇题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报道发表后,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发表声明予以澄清。

  陈永洲:这篇稿子有硬伤。

  民警:硬伤是什么?

  陈永洲:就是5.13亿元在公告原文里面应该是5.13亿元的广告及业务招待费,他把它砍了一半,变成了5.13亿元的广告费,看了标题之后我就知道他断章取义了。

  解说:这篇报道将中联重科2012年度年报中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称中联重科招揽许多公关人才搞不正常的营销,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湖南分所对中联重科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计发现,其中广告及业务费等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该项费用除包含广告费以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广告费仅占其中20%,2013年5月27号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事前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该报道给中联重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被停盘两天,引起监管机构、股东、社会知名人士广大股民对公司财务管理、销售广泛质疑和批评,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澄清。

  陈永洲:这个是完全超出我预期的事情,搞了一个这么大的事情出来,就是你之前发那些稿子中联(重科)不理你也好,或者骂你两句也好,这些都是预期之内的,就是也无所谓,但是突然它停牌了,那这件事情就搞大了,我生怕捅什么娄子。

  申柯(中联重科董事会秘书):5月27号这个报道出来以后,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准则以及深交所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停牌,5月29号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这一天我们的股价下跌减去同行的平均下跌幅度以后,我们A股和H股的市值比同行多损失了接近14亿人民币。

  解说:司法鉴定结果表明,中联重科A股、H股在5月29号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这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职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授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特别是2013年6月7月在他人受益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

  陈永洲:(他们)对这个效果非常满意,弄的之后希望我能够去香港的证监会以及联交所去举报,并且答应给我一笔费用,然后他们就想再一次利用我的个人身份叫我再去一趟北京中国证监会那边再去举报,然后再给我一笔费用。

  民警:给多少?

  陈永洲:五十,五十万。

  民警:给你了吗?

  陈永洲: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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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出处

看完上面链接中的陈记者招供 视频, 再看看下面的图片, 呵呵, 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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