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中的成语05 -- 桥上
《庄四年经》: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p 0163)(03040003))(017)
一些补充:
此处的郑伯乃子仪,这意味着此时周王室及各家诸侯已承认他为郑国国君,子仪一直执政了十四年(此时已执政了四年),而同时郑厉公则占据着郑国的重要城邑“栎”。
“垂”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5,北纬35.53(鄄城东南十里)。
《庄十四年传》:
郑厉公自栎侵郑,及大陵,获傅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请纳君。”与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杀郑子及其二子,而纳厉公。((p 0196)(03140201))(017)
我的粗译:
郑厉公从“栎”攻打“郑”,在大陵抓获了傅瑕,傅瑕说:“要是把我放了,我一定把主上迎回郑国。”于是郑厉公和他举行了盟誓,然后放了他。到六月甲子这天,傅瑕杀掉了郑子(子仪)及其两个儿子,迎回了郑厉公。
一些补充:
此处《左传》中称子仪为郑子,反映此段的《左传》作者已承认子仪曾实际为君,但也反映子仪最后没有得到周天子的追赠,周天子和各家诸侯又承认了郑厉公。
“大陵”杨伯峻先生注曰:“大陵当在自密县至新郑(郑国都城)之间。旧以今临颍县东北三十五里之巨陵亭当之,非道路所经,恐不确。”我疑大陵当指郑庄公墓,正在“密县至新郑之间”,东经113.63,北纬34.46。下面是截自网上的郑庄公陵墓的图片:
再下面是一些有关地点的天地图地形图标注,从图中可以注意到,郑国的重要城邑“虎牢”、“京”、“栎”及其都城“郑”等都在一片山区的周围,因此郑国的领地实际是以这片山区为中心的。且从栎往郑并非直接前去,而要绕行这片山区的中部,这才须经所谓“密县至新郑”的道路,估计是因为当时从山区南侧走需要跨越多条河流,还可能有湖沼,道路尚未开辟。
由于郑国的中心是山区,但其国土的重心却不在中心而在周边,山周围各城邑又不容易有紧密的联系,所以,当时郑国的国土就不是一个有凝聚力的形态,那些山周围的重要城邑更容易有独立性。当时就有人认为这容易造成“末大必折,尾大不掉”的局面,指出“郑庄公城栎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昭十一年传》(p 1327)(10111001))(108、109):
东经113.18,北纬34.85:虎牢
东经113.44,北纬34.72:京
东经113.86,北纬34.71:弊
东经113.29,北纬34.53:補
东经112.70,北纬34.50:鄔
东经113.63,北纬34.46:大陵
东经113.64,北纬34.45:鄶
东经113.71,北纬34.40:郑
东经113.47,北纬34.16:栎
《庄十四年传》:
初,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公闻之,问于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燄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p 0196)(03140202))(017)
我的粗译:
当年(应该是庄九年)有一回在郑国的南门之中,有城里的一条大蛇和城外的一条大蛇争斗起来,结果城里的那条蛇死掉了。经过六个年头,郑厉公回到了郑国。我们鲁国的主上庄公听说此事,就问申繻说:“这是有什么妖异吗?”申繻回答说:“人害怕什么玩意儿,那东西的气势就会扩张,把人压制住。所以妖是由人引出来的,人要是自身没有痛处,妖就不会发作。人要是自己不走正道,妖就会作怪,妖就是这么来的。”
一些补充:
妖由人兴(yāo yóu rén xīng)和妖不自作(yāo bù zì zuò)应该也是成语,但不太常用。不过这里反映的思想还是很有道理的。
下面是子元(厉公)、子仪这小哥俩的合影,截自网上:
《庄十四年传》:
厉公入,遂杀傅瑕。使谓原繁曰:“傅瑕贰,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纳我而无二心者,吾皆许之上大夫之事,吾愿与伯父图之。且寡人出,伯父无里言。入,又不念寡人,寡人憾焉。”对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贰如之?苟主社稷,国内之民,其谁不为臣?臣无二心,天之制也。子仪在位,十四年矣,而谋召君者,庸非贰乎?庄公之子犹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赂劝贰而可以济事,君其若之何?臣闻命矣。”乃缢而死。((p 0197)(03140203))(017)
我的粗译:
郑厉公回到郑国,马上杀了傅瑕。还派人对另一位大臣原繁说:“傅瑕不忠,按周天子的规矩已经伏法了。那些一心一意迎立我的人,我都应许让他们当“上大夫”,我也愿意和伯父一起治理国家。当年寡人出走在外,伯父不肯给我通消息。现在寡人回来了,伯父还不肯支持寡人的做法,寡人很不满意。”
原繁回答说:“是先君桓公任命我的先人典司宗祏。既然在这个岗位上,当社稷已经有主的时候,还惦念着外面的人,这不就是严重的不忠吗?只要有了主持社稷的人,国内之民,难道不都是他的臣子吗?作为臣子而没有二心,是上天的道理。子仪在位,十四年矣,那时候谁要是图谋迎立主上,不就是不忠吗?庄公之子犹有八人,要是他们用官爵行赂劝诱都能成事,主上怎么办?臣下已经知道主上的意思了。”于是原繁上吊自杀了。
一些补充:
郑厉公既然称原繁为伯父,而且原繁还典司宗祏,则原繁应该是郑国某位公子的后裔,不过他的先人已经典司宗祏,也就是说已经不是国君,他本人也就不是公子(从称谓而言,他多半也不是公孙)。那么,他当然就不会是郑厉公的亲伯父。
《庄十六年经》:
秋,荆伐郑。((p 0201)(03160003))(017)
《庄十六年传》:
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秋,楚伐郑,及栎,为不礼故也。((p 0202)(03160201))(017)
我的粗译:
郑厉公从“栎”回到了郑国,过了很长时间才报告给背后支持他的楚国。这年秋天,楚国讨伐郑国,一直打到“栎”,就因为郑厉公不按“礼”行事。
《庄十六年传》:
郑伯治与于雍纠之乱者。九月,杀公子阏,刖强鉏。公父定叔出奔卫。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焉。”((p 0202)(03160301))(017)
君子谓强鉏不能卫其足。((p 0202)(03160302))(017)
我的粗译:
郑厉公又惩罚参加了雍纠之乱的人,当年九月,杀公子阏,刖强鉏。郑庄公弟弟共叔的儿子公父定叔则逃去了卫国。三年以后,郑厉公又决定让公父定叔回郑国,宣布说:“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郑厉公还专门安排公父定叔十月回郑国,说:“良月也,就盈数焉。”他的意思是这是个好月份,而且是十全十美的月份。
贵族们都说强鉏没本事,连自己的脚都保不住。
一些补充:
“刖”是当时的法定刑罚,用某种方法截去人的一段下肢使其无法行走。被“刖”以后不再能参战,就自然退出了“民”的行列。
共叔即被郑庄公“克”了的亲弟弟“段”,也是郑厉公的叔叔,此人其实在当时的郑国很有威望,《诗经郑风》中有两首诗都是专门歌颂此人的:
《郑风叔于田》: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適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109))
《郑风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献于公所,将叔勿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叔在薮,火烈具扬。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罄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叔在薮,火具阜。叔马慢忌,叔发罕忌,抑释掤忌,抑鬯弓忌。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110))
公父定叔的“氏”为“公父”,以“公父”为“氏”自然是在炫耀这一“氏”族的始祖共叔与立“氏”时的郑国国君——“公”的关系,但这个“父”并不是说共叔是郑厉公的父亲,而是说共叔是郑厉公的叔叔,当时没有现在叔叔这个称呼,现在的叔叔当时称“叔父”,属于所谓“诸父”,也就是“父”之一。至于“公叔氏”,很可能是在炫耀其始祖为当时国君的亲弟弟。
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古以奇数之月为忌,偶数之月为良。见顾炎武《日知录》。”“十为满数。公父定叔今年出奔,三年而复之,则是探后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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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二十一年经》:
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p 0216)(03210002))(017)
《庄二十一年传》:
郑伯享王于阙(què)西辟(bì),乐备。王与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东。原伯曰:“郑伯效尤,其亦将有咎!”五月,郑厉公卒。((p 0216)(03210102))(033、017)
郑伯之享王也,王以后之鞶鑑予之。虢公请器,王予之爵。郑伯由是始恶于王。((p 0216)(03210104))(033、017)
《庄二十一年经》:
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p 0216)(03210004))(017)
我的粗译:
郑厉公在王城正门西阙上的宫殿内宴请周惠王,让乐工演奏了上古帝王的所有音乐。周惠王赏赐给他当年周平王赐给郑武公的那块从虎牢以东开始的土地。周惠王的大臣原伯批评说:“郑伯效尤,其亦将有咎!”他是说郑厉公也照着过分的方式行事,就同样不会有好下场!这年五月,郑厉公就死掉了。
在郑厉公宴请周惠王的时候,周惠王赏给他后之鞶鑑,可是另一位在平乱中出了力的虢公请求赏赐器物,周惠王却赏给他爵。郑厉公的儿子郑文公因此而疏离了王室。
一些补充:
郑厉公之所以能宴请周惠王,是因为郑厉公刚刚帮助周王室平定了一场动乱。动乱的发动者是王子颓,王子颓就是因为让乐工为他演奏了上古帝王的所有音乐而被郑厉公看出来有机可乘。这些音乐就包括孔子听了之后“三月不知肉味”的“韶”。现在郑厉公自己也演奏所有这些音乐,这就是“效尤”了。“效”是照着做,“尤”则指过分的事。
“效尤”(xiào yóu)虽然只有两个字,但也是成语,或者会加上两个字,变为“以儆效尤”(yǐ jǐng xiào yóu),成为另一句成语,但出处还应是这里。
关于鞶鑑与爵的轻重,杨伯峻先生注曰:“爵为礼器,自贵于鞶鑑,郑文因以为小其父,而恶王。”爵的形状很奇特,下面是出自徐中舒《汉语古文字字形表》页一九五之“爵”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以及《春秋左传注》初版所附“爵”的图形:
就其功用而言,爵不过就是酒杯而已,但把爵造成这样奇特的形状,应该是赋予了这个“爵”某些特别的象征意义。我想,正式用到爵的场合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享宴,一类是祭祀,这在《左传》中也有反映,例如:
享宴:
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宣二年传》(p 0659)(07020303))(059)
韩厥登,举爵曰:“臣之不敢爱死,为两君之在此堂也。”(《成三年传》(p 0816)(08030902))(069)
皆叹,有泣者。爵行,又言。皆曰:“得主,何贰之有?”盈出,遍拜之。(《襄二十三年传》(p 1073)(09230301))(104)
祭祀:
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桓二年传》(p 0091)(02020702))(007)
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文十八年传》(p 0630)(06180202))(062)
子言辨舍爵于季氏之庙而出。(《定八年传》(p 1568)(11081003))(128)
就上引段落杨伯峻先生注言:“舍,去声,音赦,置也。”
无论享宴还是祭祀,都是要排座次的,而且这类活动中的正式参与者每人都有一个爵,于是爵的位次就是人的座次,设置了爵的位次也就排定了人的座次。因此我想,久而久之,就出来“班爵”这个说法,其实就是指位次、座次:
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庄二十三年传》(p 0225)(03230101))(030)
事大国,无失班爵而加敬焉,礼也。(《成十八年传》(p 0913)(08181301))(083)
班爵同,何以黜朱于朝?(《襄二十六年传》(p 1111)(09260101))(095)
在位次、座次的基础上,“爵”逐渐有了特定荣誉地位的含义,但最开始恐怕还是和真的“爵”联系在一起的,《襄二十一年传》有“庄公为勇爵”((p 1063)(09210802))(090、104),似乎就真有那么个“勇爵”,就像今日的奖杯,用来奖给勇士。
因此,我猜想,此处赐给某人某个“爵”也许还意味着在王室举行的宴会上某人将要坐某个位置(班爵),或者在宗庙献祭时排某个位置(舍爵),所以郑文公才有这么强烈的反应。下面是洛阳出土的一件西周爵(图片截自网上):
和虢国一样,郑国本是所谓畿内诸侯,直属于周天子,是在周王朝上有职位的,也就有义务随时为王室出力。这次周、郑分手,王室从此失去了一支可以倚仗的强大武力,郑国也丢失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令箭,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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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一下 4 等明天 字502 2013-10-22 00:17:42
🙂我错了,谢谢,就不改了,立此存照 2 桥上 字0 2013-10-22 00:59:31
😜真想知道这位夏姬的模样 1 逐日夸父 字29 2013-10-21 23:45:03
🙂《左传》中的成语05附:蛇斗门中3
🙂《左传》中的成语05附:蛇斗门中2 4 桥上 字6830 2013-10-19 04:51:20
🙂《左传》中的成语05附:蛇斗门中1 5 桥上 字12195 2013-10-19 04: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