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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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失去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的人,仍然有被同情的理由。
这就好比是一个男人被劫持了。
李银河之前一直在喊着:要给卖淫者合法的权利,她说她看不出来用性器官挣钱和用其他劳动挣钱有什么区别。
其实这里面还是有差别的,差别就在于你上面所说的:鸡是不应受到同情的。这种传统的观念仍然认为利用性器官挣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这种来自外界的压力决定了卖淫在中国从来不是一个能被公众接受的行当,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心理上将要受到一定的损害(甚至身体上)。
因此想要卖淫合法化,第一步肯定是让社会对这个行业的观感进行彻底的改变。在做不到这点的情况下,本案的受害者就只能一边由于生活的压力从事边缘行业,一边冒着被衙内强暴的风险,一边纠结于自己的生活状态。
从我个人来讲,我觉得最公平的做法就是同时重视男女双方的权利,但是并不直接放开性服务行业。只要放开这个行业还是会有一大堆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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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不强奸,只有当事人知道, 1 葡萄去哪了 字352 2013-10-14 06:54:01
🙂这句话其实用在犯罪嫌疑人身上性质也是一样的吧 1 天煞穆珏 字164 2013-09-06 13:02:01
🙂既然是鸡,那我们就没必要对其有所同情和怜悯了, 2 情人湖 字122 2013-08-29 21:55:23
🙂即使是从事色情行业或者边缘行业
🙂就算是嫖不成后强奸,也是强奸 2 小囡 字79 2013-08-30 18:15:21
🙂麻烦您仔细看帖子,我是说 2 情人湖 字460 2013-08-30 21:10:36
🙂这帮人在表现廉价的道德优越感 9 huanmie 字569 2013-08-31 16:28:14
🙂哟,众人皆醉我独醒啊 3 小囡 字181 2013-09-01 00: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