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和zimmerman(美国协警)案件本身无关的一些背景 -- zzzzz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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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A的挑衅,杀了A,那就死无对证谁先动手了.
从此以后,大家在美国还是带着枪出门吧.而且,没事别在这儿灌水了,应该练掏枪.只要哪个人多看了你一眼,直接掏枪击毙,然后说对方手往兜里揣,你reasonably believe对方要掏枪,只好先出手了.
对方若是老白,那老白拥枪的狂热还用证明么.
对方若是老黑,那老黑的犯罪率刚刚的.
对方若是老墨(含其他中南美洲人士),那黑帮(MS13)贩毒的没跑.
对方若是亚裔,那棒子,苗子玩枪可是名声在外,老吴可刚判.
反正,只要打死了,你就没事了.
郑重声明,以上为玩笑,请勿当真.
大家整天说"恶法",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恶法.无论黑人小兄弟多么不堪,干了多少所谓的"坏事",没有人可以盼他死刑!
事情的起因在于Z同学跟踪,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如果这样的人跟着你,你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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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7 层
🙂国内寻衅斗殴,会拘留3天以上。号子牢饭不管饱,你想像的事 二锅头上品风度 字157 2013-07-25 03:23:46
🙂意思就是还可以私了 两块五的披萨 字140 2013-07-25 17:27:58
🙂警局派出所也会劝你收钱私了---犯罪率升高对他们很麻烦的 二锅头上品风度 字415 2013-07-25 20:28:07
🙂B还有一个合法回应
🙂断章取义了吧 两块五的披萨 字45 2013-07-25 17:30:44
🙂没有那么容易,没有证人,也有现场 【子衿】 字168 2013-07-25 10:19:27
🙂某种程度上,你说的是对的 益者三友 字48 2013-07-24 23:55:39
🙂好像美国人很讲究掏枪动作要快,看来有实际需要 桥上 字0 2013-07-24 23: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