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应该争取一个怎样的言论自由 -- ifever
难道李衙内没买卖枪支?那是谁买的?它爹?
或者谁送的,“送”不算买卖,算运输行不行?
姑且从宽认为它携带不算“运输”
“我看到的一个律师的司法解释是说要构成犯罪的条件是收藏一支以上军用枪支或者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或者两支以上以空气为动力的枪支。”你看到的就是真理?法院的司法解释呢?
自己打脸吧 [ ★ifever ] 于:2013-03-01 13:27:56 复:3851414
都不用我去查枪支弹药管理法了。
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是说制造,买卖甚至抢夺枪支弹药,显然和李天一仅仅拥有仿真枪不是一个问题。
跟李天一有关的是第一百六十三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真枪实弹,还拒不交出才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李天一玩的是仿真枪,警察抄出来就老老实实交了(实际上不老实也不行,不过肯定不能算“拒不交出”),明显情节要轻。既然最重的情节是两年拘役,那李天一的行为差不多也就够一年的程度。考虑到李天一当时按警方报告属于未成年,一年的劳动教养还真不能说是轻判了。
而且李天一的情况能不能按刑法来还有问题。这一点史老柒说的我认为也有点不确切。我看到的一个律师的司法解释是说要构成犯罪的条件是收藏一支以上军用枪支或者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或者两支以上以空气为动力的枪支。史老柒在某篇帖子里提到的哥们是收藏了一批仿真枪(可能有十来支或者更多)。这要是被警察抄到是足够刑法管的了。但李天一是在自己车里被抄到一支仿真枪。警察没有到他家里搜查,所以能入证的也就这一支仿真枪。老实说,还真不一定够上刑法犯罪的标准。最后很可能还是得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也就五日或者十五日的拘留加罚款。
你自己举的证据想要说李双江包庇儿子减轻法律制裁,结果反倒说明了李天一被判一年劳教合情合理。网上被打脸的常见,但像这样自己掌嘴还噼啪作响的,您算头一份。
最后于2013-03-01 19:02:55改,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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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史老柒的观点没关系 ifever 字163 2013-03-02 12:01:01
🙂这跟你所谓引用有关,结果没引用的一段和你结论反悖 迷途笨狼 字401 2013-03-02 12:27:22
🙂自己打脸吧 ifever 字1336 2013-03-01 13:27:56
🙂难道李衙内没买卖枪支?那是谁买的?它爹?
🙂继续嘴硬的结果就是继续被打脸 ifever 字1382 2013-03-02 11:58:28
🙂你很有过去讼师的潜质,不过仅仅是潜质而已 迷途笨狼 字1696 2013-03-02 12:31:02
🙂实在没兴趣继续打脸了 ifever 字331 2013-03-02 20:33:28
🙂转进了,继续为读者说相声多好 迷途笨狼 字729 2013-03-03 04: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