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物权与民心 -- wild007
所以抽象说来,排除一切历史性的因素的情况下,法律应当和伦理是同一的。
然而在现实中这两者产生的分离,不过照我说可不是什么“底线”“道德理想”这类说法。
法律是社会各阶层根据力量大小,并按照这种力量大小形成的一种关于“正义”的学说,从而形成的一种纸面上的对社会权力的分赃协议。
而产生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就在于:1)道德在社会实际的运行层面是习俗(convention),所以在历史的运行中所产生的阶级力量对比产生变化的时候,习俗往往无法迅速敏感地表现这种变化(人们怎爱随便抛弃自己往日的生活秩序呢?)。由此观之,在社会变革缓慢的上古时代,宗法制几乎完全就是律法和道德的统一体。而在纷乱的战国时代就表现为“礼崩乐坏”。
这一点我总结为“习俗相对于历史的滞后性。”
2)也正由于1)在社会运行中就相对于律法的刚性规定,一种习俗就成了社会矛盾的缓冲区,并且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会逐渐取代一些成文律法的作用,也是非系统性律法变革条件下(系统性修正是社会机体的崩坏后引发的关于权力,意识形态的彻底重组),新律法得以产生的一个条件。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灵活性。
这一点我总结位“习俗相对于成文法的缓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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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跟道德显然是相辅相成的 1 cmosplay 字316 2012-06-19 15:47:54
🙂这个恐怕真不乐观 7 wild007 字832 2012-06-20 07:11:52
🙂恐怕不是这么回事 4 cmosplay 字1122 2012-06-20 12:41:13
🙂法律的起源实际上和伦理是一个东西,来源于对正义的阐释
🙂很有些启发,但是还有问题 1 cmosplay 字408 2012-06-23 13:19:33
🙂上古时代的模式只是拿出来 2 fride 字1495 2012-06-23 13:38:45
🙂可惜现在法律层面的博弈都已经失效了 4 wild007 字1138 2012-06-22 11:07:31
🙂美国倒是想在这四年把苏联炸成白地 我爱老婆 字30 2012-07-18 20: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