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澄清中国购买吉野的误传! -- 龙战
马汉:(我想应该没有必要普及谁是马汉了)
考虑一下战斗结果,可以说,这次海战尚处于胜负未决之间。总之,总计一万五千吨的铁甲舰二只,完全可以对抗一万九千吨的半装甲舰五只。事实证明,少数大舰,可以胜于具有同等或以上吨位的多数小舰。而且在一个号令下统一的兵力,比把指挥权分散为若干的兵力为强,这是适合战斗原则的。这个结论并不是从狭隘的意义上妄加推断,而是多少加以考虑即可辨明的。我宁可要一万吨的一只,而不要六千吨的两只。我们的先人曾以七十四门炮的军舰一只,战胜“富里盖特”型两只,其理亦然。
从其他方面来看,所以说此战胜负未分,则在于大约四十五门速射炮,凌驾于完全没有速射炮辅助的十二吋重炮八门。速射炮如此效果显著,是由于直接、间接地能发挥威力,毙伤敌人兵员。无论如何勇敢大胆的士兵,在弹如雨注的情况下,也无法怡然自得。上述评论当然只不过是就事件的大致观察。我把日本的重炮,即十三吋炮三门和五至九吋炮二十七门,没有计算在我的论证之内。当然,这无疑是确定论据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把日本的这些武器计算在内,这就一方面等于加强了我所说的二只大舰所具有的能力,胜于将其分散于五只小舰的能力的论点;另一方面,则证明了操作迟缓的重炮,对兵员的射击效力上输于速射炮一筹。击中军舰致命部位的日本重炮,终于没有达到穿透的目的。此战可以说重炮代表了对动力系统的射击,速射炮则代表了对兵员的射击。
鸭绿江海战无论从其结果来看,或者作为一次海战来考虑,要说日本胜利还为时过早。尽管日本获得了许多好处,但未追击敌人则是一大不足。但因此丝毫也无损于日本的声誉。:试比较一下日清两舰队的损失,可知被击沉的清舰是微不足道的。而且想到战斗未能再发生时,则足以知道勇敢老练的日本司令官,感到退出阵地是得策的理由。此次海战之后,清军士气顿挫,终于把制海权委之敌手。两国战争虽然已达到了决定胜负,但认为鸭绿江之战,日本就掌握了制海权,我还不能首肯。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5 层
🙂群殴加鱼雷偷袭 1 fakeone 字149 2012-06-17 23:01:16
🙂你太高看甲午时期的鱼雷了 1 一介书生 字103 2012-06-19 20:28:51
🙂大舰队激烈炮战中 fakeone 字285 2012-06-22 03:58:49
🙂马汉:这次海战尚处于胜负未决之间
🙂对马汉的话似乎不能迷信 2 Parsifa 字419 2012-06-18 06:51:41
🙂沉没的装甲厚度低于100毫米,除了经远 1 果酱 字601 2012-06-18 07:30:42
🙂来远经受了日舰225发炮弹的轰击 11 Parsifa 字1914 2012-06-18 20:38:04
🙂马汉的主旨应该是:集中指挥坚甲重炮胜于分散指挥轻甲小炮 2 夜月空山 字324 2012-07-16 0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