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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写给胖卡弟弟 -- 虎王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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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去查下淮河流域有规划好的排污区???

人家水利局就是设计规划农用水渠,而我国的相关规定是劣五类水体不得用于灌溉。是你没有搞清楚事情的经过。淮河流域中部都是平原,根本不存在你说的规划排污的地方。

污染企业赔的钱理应给受害最严重的地方,至于管理的问题可以由当地的群众或者地方政府出面,委托方式给自来水公司,而实质上,这个钱直接拨给了自来水公司,打的井也成为自来水公司的私产,水进入城市用水管道做一般用途,自来水公司在申报自己功绩的时候也没有提过那些受害最严重的群众,成了自己筹措的经费了。这叫什么?污染企业赔钱也不是直接赔给自来水公司的,是当地的一个民间协会什么人去找的。。。。然后钱不知道怎么的就到了自来水公司那去了。这个情况是我在环保局调查的时候看局里的材料,然后到自来水公司调查的时候突然发现,环保局说的给受害群众打的井怎么就变成了自来水公司供应城镇用水的优质水井了。。。

这个水,不能说其他地方就不能用,但是主要应关注受害群众的用水。而事实上自来水公司并未考虑这些人,打井出水就卖掉成了自己的业绩,这叫什么?这其实相当于,那些人用命换来的水成了某些企业自己谋利的工具。

我还真是不理解你的思路,明明是一段不该被污染的河道,被无良企业污染了,环保局监管不力。结果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开展和实施。最后反而把过错算在水利工程头上了?

水利工程引水是为了用的,这水不能用的话,引用除了扩大污染,没有任何好处。

如果你家所在城市的水源地是个受污染的水坑,结果自来水厂还从那里引水,你会不会谴责自来水厂不负责?你难道能说:“那个地方按照规定水是符合要求的”这种话吗?

任何一个水利工程也好,其他什么工程也好,之前是要有个可行性评估的,就是要评价,这样做能不能达到目的。想当年,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前也是做过的,电视也放过这样的节目,专家技术人员专门去南水北调水源地看水到底能不能用。我记得很清楚,在丹江口水库,去勘察的专家和记者在船上,两个人相对而坐,专家介绍说这个水是地表水一类水,记者很好奇的问:“能直接喝吗”?专家回答可以,然后两个人从湖里舀了两杯水,相对而饮。

将心比心的想下再说话,别打官腔。何况我看到他们的工程规划册,里面有关于水质的可用性测评,仅仅说句“水质良好”就过去了。真的是良好吗?那淮河流域癌症村冤死的人都白死了。我好歹本科也是学环境的,工程的相关必备的内容也是知道点的。

这个水利工程,如果原本那里就是规划好的排污区,水质就是允许含有高污染的致癌物质的,而水利局还非要从那里引水灌溉的话,那当然是水利局的问题。可是如果那一段河道不应该被污染的,水质按规定是符合灌溉标准的,那么人家规划从那里引水灌溉,实施水利工程,是没有问题的。

这就是我所说的,只顾一部分不顾全体的思路了。按照规定。。。淮委经常给水利部门发这段河道的水质,水利局不知道这水有问题?国家有明文规定,水利局自己都设立在河边,不知道有问题?按照规定。。。omg。。。按照规定,牛奶还不得含三聚氰胺呢,地沟油还不得上餐桌呢,工业用的蓝板皮还不得做其他用处更不能提炼明胶呢。。。按照规定的事情多了,关键问题不是按照规定,而是在规定的范畴内结合各地和各项事物的实际情况来推进自己的工作,这才是当今的政府需要做的。

[QUOTE][/QUOTE]胡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学哪里去了。。。邓同志的实事求是也没有学到呀。。。。

通宝推:石狼,老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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