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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赵南元:德先生对话赛先生 -- 南渝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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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赵南元:德先生对话赛先生

按:有河友建议我将《经略》中的原创文章贴在河里。思虑再三,决定从其议。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传播思想,引起讨论——俺是老河友了,相信各位不会认为我是在骗花

《经略》2012年2月号

德:哎呀!赛先生,久违了。自从五四运动中国人把咱俩请来,转眼也九十多年了。幸亏你我都不是肉体凡胎,无寿命之虞。怎么样?在中国混得还不错吧?

赛:马马虎虎。至少口头上是没说的,人们一说起科学,大多数是好话,有几个骂科学的也都是拾洋人余唾,科学几乎成了正确的代名词。至于实际上有多少人懂得科学,恐怕就不那么乐观了。你过得怎么样?有没有水土不服?

德:好像不如你。这里的人似乎空喊民主的多,落实于行动的很少,民主在中国举步维艰啊。人们对民主的接受程度还远不及西方。

赛:中国是个具有独特文化的国家,很善于吸收外来的文化,但是吸收时往往加以改造,使之与传统文化相匹配。洪秀全的拜上帝教能把西洋传教士气死,说不定在中国实现的民主,也和德先生想象的有所不同。

德:中国的科学也与众不同吗?

赛:那倒不是,科学具有普适性,放诸四海而皆准。如果有人说什么“东方科学”,肯定是伪科学。民主则不然,美国民主和英国不同,英国民主和法国也不同,历史造成各国有不同的民主,但都不是伪民主。

德:那总还是有些共性的,例如多党制,民选领导人……总不能说一党专制也是民主吧?

赛:这个问题说来话长。先得弄清楚民主是信仰还是工具,是目的还是手段,是价值还是算法,是结果正义还是程序正义……

德:只要知道“民主是个好东西”就行了,有必要做这种区分吗?况且,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是自己的主人,与生活在专制国家当奴才相比,优劣一目了然,还用得着多想?

赛:过于一目了然的东西都是可疑的。这种主人奴才之论只是文字游戏,用于骂街可以,用于学问是不行的。因为玩弄贬义词褒义词是小学生水准的作文,用来糊弄愚民可以,糊弄知识分子就不够了。类似的廉价说法要多少可以编多少,例如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资本主义国家人民受剥削,信上帝的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要想不被糊弄,就要学会计算,科学的妙处就是可以对复杂的东西抓住要点,进行分析和计算。林肯就做出了一个分析的典范:民主是“民有、民治、民享”,将民主的目标一分为三。

德:这样的分析有意义吗?三个其实说的是一码事。“民有”通过“民治”和“民享”来体现,“民治”自然达到“民享”,自己所有的东西,自己管,当然对自己最有利。

赛:如果仅仅对一个人而言,你说的可能对,但仍会取决于该个人的能力。放到群体、社会、国家、天下的范围来算,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个人的权利过大,会侵犯所有人的利益。就拿“钉子户”来说,一家人“维权”,会让大家都住不上新房。加勒特哈丁教授在1968年研究“公地悲剧”,就发现每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是所有人的利益受损失。这在博弈论中属于“多人囚徒困境”。由此可见,“民治”、“民权”与“民享”、“民生”是矛盾的,二者不可兼得,看你取哪一头。

德:“囚徒困境”是一种特殊的数学模型,和现实关系不大。按照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每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模型中自然导致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

赛:现实是市场经济模型与囚徒困境模型混合的。对于市场经济模型起作用的问题来说,理论上可以“无为而治”,一切交给“看不见的手”,根本不需要“民治”;而需要“治”的问题恰恰是属于囚徒困境模型的,这时候民治与民享的矛盾就出现了。

德:这也很容易解决,大家投票选出一个总统来,由他来治,一个人拿主意,大家服从,就可以克服囚徒困境了。而由民选总统治国,仍然是“民治”,同时还能做到“民享”。

赛:民选实际上已经不能算“民治”了。你怎么知道你选出来的就不是大独裁者?希特勒就是选举上台的。产生首领的方法多种多样,并不只限于选举一种。如果以代表民意为选择的最高目标,那么抽签无疑是最佳的选择方法,也是唯一能够实现“民治”的方法。

学过统计学的都知道,只有随机抽取的少量样本,才是最能代表整体性质的。所以如果真的想要“民治”,首领和议会都要靠抽签产生才行。但是这种“民权主义”“民粹主义”的方法并不流行,虽然古代曾经使用过,但在现代只有“民意调查”和美国选择法庭陪审员等采用这种方法,一般都避免给“民意”直接的权力。这也说明大家都能认识到“民治”与“民享”的矛盾。

划分“民治”与“民享”是从目标和价值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民主的,如果从手段和程序的角度看,可以把民主分为“抽主”、“选主”和“拔主”这三类方法。“抽主”是用抽签的方法决策或选出首领,“选主”(语出王绍光《超越选主》)是用投票方式决策或选举首领,“拔主”则是自上而下提拔出首领。

德:我们通常所说的“民主”当然指的就是你所说的“选主”。每个人平等的拥有神圣的一票,掌握着民权,选出他们认为最好的领导人,是民主的标准程序。

赛:如果是作政治宣传,“神圣”这个词有用,可以强化宣传力度,即所谓“神道设教”。如果要权衡利弊,就需要对所有概念“祛魅”,删除所有像“神圣”这样不可量化的词汇,还概念的本来面目。

什么是“选主”?简单说就是“用数脑袋代替打破脑袋”。一部分人和另一部分人意见不同,怎么办?打一架,谁赢了听谁的。如果假定每个群体的人均能力差不多,可以预想打群架的结果总是人多的战胜人少的。于是可以用投票代替打群架,大大节约选择成本。

这个明智的办法也不是只有人的聪明脑瓜才想得出来,在动物界也普遍存在。动物为了争夺生存和繁殖资源(领地、配偶),经常会发生争斗。争斗之前互相张牙舞爪,亮出自己的武器和体量,以便互相评估,如果一方看出对手明显强于自己,会主动认输退出战斗。避免了自己在实战中受伤,也替胜者省了力气。这在动物行为学中称为“仪式化”。

票选民主如果剥去其神化的外衣,就其实质而言就是“群殴的仪式化”。“群殴”可以看出票选的非理性,决策质量不高;“仪式化”则意味着其软弱性,不能决定大事,一旦涉及利益巨大,则仪式会转化为实战。软弱性导致成事不足,非理性导致败事有余。所以人们总是在台下高呼民主,那是为了败别人的事,上了台则不提民主,是为了成自己的事。

德:照你的说法,民主一无是处,这显然不符合事实。实际上实行民选制度的国家越来越多,其中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世界第一强国美国就是民主国家。

赛:民主(这里指选主)当然不是一无是处,刚才讲的是选主的实质内容和机制,而不是优缺点的罗列。选主制度要想成功运行,必须充分了解选主的优缺点,才能扬长避短,不至于掉到陷阱里去。

选主制度的优点很明显,首先是简单明了,易学易用。只要会数数,谁都能搞,对文化水准要求甚低。其次是人人参与,一人一票可以给人以平等的切身感受。第三是与抽主相比,更有可塑性,上下其手的空间很大。

成功的民主国家,都是对民主的性质有所了解,知道选主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就让选主只解决小问题,只要做到这一点,选主的害处就可以大大减小。

德:美国用选举的方式决定最高领导人——总统,这总不能说是让选主只解决小问题吧?

赛: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也就是民主容易迷惑人的地方。但是只要观察一下实际的选举过程,就知道真正的决定权并不在投票者手中。就拿美国为例,两个候选人的政策差异在堕胎、同性恋、非法移民这些人人都能插两句嘴的话题上可能相差较大,给人一种“激烈竞争”的假象。但是在更重要的对内对外的经济、政治政策上,两个候选人的政策差异就很小了。这种政策差异越小,选主解决的问题也就越小。极端地说,如果两个候选人在重要政策上的政见完全相同,选举就和不选举完全一样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两党“趋中化”的现象?因为选举需要巨额经费,所以两党推举候选人的标准都是看他的集资能力。而集资能力则取决于他能否体现资本的意志,因为能出大钱的金主都是按经济规律办事的人,他们也不可能不要求出资的回报。既然两党的政见都不过是资本意志的反映,而且很多金主都是两面下注的,那么两党的趋中化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乎此,就知道美国的“民主”实际上是“钱主”,这也就基本上避免了选主可能的危害。而“钱主”也就保证了政府按经济规律办事,谁上台也不会坏了规矩。投票的程序虽然作用很小,却能给每个人提供行使权利的实际感觉,是件很耐看的“外衣”。迷信选举的人不明白,选举只是让你挑选了出演的是A角还是B角,编剧、导演都和你没关系,你还能影响剧情吗?

德:难道所有民主国家的选举都导致了“钱主”吗?

赛:并非所有国家都有这个运气。应该说,导致钱主是选主的最佳结局,但是要实现这个最佳结局,还需要很多条件。首先当然是要有钱,穷国没有这个福气。除了“金权”之外,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种权力:君权、神权、军权、族权等都可以架空民权。具体的权力结构则要视各国的历史文化而定,但是一旦民权起大作用,选主解决大问题,则必成乱世。

德:在你们科学界,专业学会的理事长不也是选举产生的么?

赛:这也恰恰说明选主不能解决大问题。学会的理事长人选对学术发展所起的作用不重要,科学家的研究方向是自己定的,理事长并不干涉。真正要害的科学理论取舍问题,从来不靠投票表决来定夺,而是靠证据积累。这和法庭的原则一样: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足则不予采信。试想大家投票来决定杀谁的头是一件何等恐怖的事。科学创造了最可靠的知识体系。科学知识之所以可靠,就因为它不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票决原则,而是多数服从少数的。在科学的某个小领域里,研究者往往只是寥寥数人,多数的芸芸众生都被排斥在外,没有发言权。

传说有人告诉爱因斯坦:有一百多人联名反对你的理论。爱因斯坦的回答是:假如我错了,有一个人反对就够了。传说是否属实不得而知,但道理是不错的——人数不能说明问题。

科学理论的是非,如果不是靠举证原则,而是靠票决多数原则来判定,懂不懂科学的人都来参与一人一票表决,那么科学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成为最可靠的知识体系,而会变成一个充斥胡说八道的大垃圾堆。在很多民间科学家看来,科学共同体太过于专制,完全不给他们发言的机会。殊不知科学界如果谁都可以随便发言,其信用就会顷刻丧失。

近年在中国,“民意”仿佛有了些市场,看看这些靠民意影响决策的例子:反转基因运动,反水坝运动,动物保护运动,圆明园铺膜事件,厦门、大连反PX事件,都兰反狩猎事件,北京、四川救狗事件,高铁降速……基本上都是错误的,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失。正确的主张,靠理性说话,一人就够了;推行不靠谱的东西,道理讲不通,才不得不依靠人多起哄或媒体造势。

德:现在民主在世界上已成潮流,中国实行民主制度恐怕也是不可避免的。中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走向富裕,为选主向最佳的钱主过渡准备了物质基础,中产阶级日益壮大,人们对民权的需求也越来越不可抗拒,早晚会走向与资本主义相匹配的民主制度之路。

赛:中国的文化是非常独特的。外国人把宗教当成信仰的对象,中国人把宗教当成利用的对象。比如西方人信上帝时坚信不疑,即使自己诸事不顺也不会怀疑到上帝头上;中国人对神的信心就差很多,有一个中国特色的许愿、还愿过程:去庙里进香,多有所求——或膝下无子,或家人有病,或欲得如意郎君,许愿时言明所求和愿意支付的代价;日后如所愿不偿,无须支付;如所愿竟遂,则按照许愿时的价码如数支付。从许愿还原程序来看,中国人和神打交道时,把神看作一个信用度不高的交易对手,坚持先发货后付款,以免上当。

民主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或曰准宗教、世俗信仰。把民主看成信仰的人认为民主本身就是价值,哪怕因此而葬送了发展也在所不惜,即所谓宁要A主义的草,不要B主义的苗。但在中国,多数人并不信仰程序正义,而更加在意实质正义,即民主对个人的富裕、国家的富强起什么作用。追求“民治”、“民权”的人信仰“选主”,但追求“民享”、“民生”的人却更愿意接受“拔主”。

德:“拔主”是一种什么机制?为什么“拔主”会比“选主”、“钱主”更有利于“民享”?

赛:“拔主”与“选主”不同之处在于,“选主”是位置低的人挑选位置高的人,“拔主”是位置高的人选拔位置低的人。例如高考制度就是“拔主”,命题阅卷的人都比应试者学问高;而由群众推举上大学的“工农兵学员”制度,就是“选主”。孰优孰劣,一目了然。这是因为俯视总是比仰视更利于观察判断,在“一览众山小”的泰山顶上,看周围的山孰高孰矮很容易,而登上峨眉山,就只能看见二郎山很高,很多更高的山挡在后面看不见。所以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任命而不是全体员工选举产生的。以“选贤任能”为目标,“拔主”能产生比“选主”更优秀的负责人,当然更有利于“民享”。约瑟夫奈称“拔主”为“纵向民主”,称“选主”为“横向民主”。

德:约瑟夫奈把一党专制也算成一种民主了,简直是偷换概念。选举的意义不只是选出负责人,更重要的是监督制衡。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只有多党竞选相互制衡才能防止腐败。民主的作用是把权力关进笼子不使之危害人民。

赛:中国有句古话:“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关键是选拔一心为人民服务的而又有此能力的人,而不是像防贼一样防着他。靠多党制搞敌对制衡,只有两种结局,或者制衡不起作用,或者是制衡变成掣肘,损失行动能力。

所谓“权力腐败论”的文化基础是“人性恶”,西方基督教文化只有规定人性本恶,拯救人类灵魂的上帝和宗教才有存在的价值。与西方相反,中国的启蒙读物《三字经》的头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这种文化土壤就会培育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来。所以“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在此基础上,才会有政权高于神权的人本主义政治体系。

美国能够把“权力关进笼子”,是因为政权本来就在笼子里。西方文化是神权大于政权的,所谓资本主义制度,资本是钱,主义是神,合起来就是金钱至上,政权只是金权的马仔。所以井底望天网友的博文说“美国也有政治局,在华尔街;美国也有发改委,是高盛公司。”奥巴马治理不了华尔街的肥猫,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政权是为金权服务的,在不在笼子里对广大人民来说都一样,如果政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在笼子里就什么也干不成。

德:以钱为神,政权为金权服务也没什么不好。大家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不是能够更快的让国家富裕起来么?

赛:金钱虽然是人发明的,但是一旦被发明,钱就有了自己的规则。金钱本身的规律呈现出“马太效应”,即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在国内是促进两极分化,而国际上的效果就是富国永远剥削穷国。所以对于穷国来说,政权服从金权就是作为富国的附庸,永无出头之日。所谓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就是指靠他们的力量无力抵抗列强的掠夺,最后沦为买办资产阶级,成为掠夺者的帮凶。对于富国的富人而言,金权政治确实可以使其更富,但是金钱还有其他规律,例如泡沫经济和经济危机的风险,只靠金钱至上是不能克服的。

德:选举式的民主实际上提供了一种程序正义,让各个不同的利益集团为自身的利益在一个政治平台上进行博弈,最后得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所以是公正的。否则让一个人或一小撮人独断专行,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赛:这是“博弈迷信”,和“票决合法性论”一样,也是“程序迷信”的一种。所谓程序,就是决定了一种游戏规则,大家在这个规则之下“费厄泼赖”,所得结果大家认账。足球篮球、围棋象棋、桥牌麻将、抽签掷骰子都是程序,玩的结果各不相同,但都是“正义”的,那么哪个更加正义呢?游戏规则只保障了游戏各方的平等参与,这是一种“正义”,但这种正义观解决不了为什么选择这个程序而不选择另一个程序的问题。“投票”与“群殴”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看并无区别。人们更喜欢“选举”而反对用“打群架”来解决问题,是因为群殴的成本太高,损失巨大。所以归根结底,选择何种“程序”不能靠“正义”,而应该靠利益,即损失与收益的分析。明乎此,就很容易破除“博弈迷信”。

“博弈”的好处是可以用专门的数学工具来进行理论分析,这就是“博弈论”——数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博弈论能够从理论上帮助我们预测博弈的结果,这一结果就是“纳什均衡”。在很多典型例题(鹰鸽博弈、囚徒困境、持久战等)中,博弈的纳什均衡与全局最佳点都相距甚远。全局最佳点的求取在数学上称为“优化”,也是数学的重要分支。换言之,坚持“程序正义”陷于“博弈迷信”会使社会远离最佳点运行,博弈的结局远不如优化计算给社会带来的利益大。或者说,少数人的独断专行有可能比平台上的博弈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利益。“博弈迷信”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相信(或寄希望于)两个坏蛋打架可以打出一个好结果来。

德:你这个说法近乎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其缺点早已在苏联的失败中暴露无遗。哈耶克对于这种科学主义的危害在理论上进行过充分的分析,称之为“通往奴役之路”。

赛:“科学主义”并不是科学,那些攻击科学主义的人大抵不知科学为何物。还是用爱因斯坦的原话来说明一下吧:“寻求一个明确体系的认识论者,一旦他要力求贯彻这样的体系,他就会倾向于按照他的体系的意义来解释科学的思想内容,同时排斥那些不适合于他的体系的东西。然而,科学家对认识论体系的追求却没有可能走得那么远,他感激地接受认识论的概念分析,但是,经验事实给他规定的外部条件,不容许他在构造他的概念世界时过分拘泥于一种认识论体系。因而,从一个有体系的认识论者看来,他必定像个肆无忌惮的机会主义者;就他力求描述一个独立于知觉作用以外的世界而论,他像一个实在论者;就他把概念和理论看成是人的精神的自由发明(不能从经验所给的东西中逻辑地推导出来)而论,他像一个唯心论者;就他认为他的概念和理论只有在他们对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提供出逻辑表示的限度内才能站得住脚而论,他像一个实证论者;就他认为逻辑简单性的观点是他的研究工作所不可缺少的一个有效工具而论,他甚至还可以像一个柏拉图主义者或者毕达哥拉斯主义者。”(《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

从爱因斯坦的话,可以明白科学与“主义”的关系。科学家并不遵循单一的“主义”,而是把各种“主义”都看成工具箱里的一个工具,在适当的时候拿出来用一下。他只是“像”一个“XX主义者”,而不是真正的“XX主义者”,因为真正的“XX主义者”只认一个主义,而排斥其他主义。科学家对待“主义”的态度与中国传统文化中人对待神佛的态度非常相似,适时适所使用主义,就像中国人出于不同的愿望祈求不同的神祗。所以只有中国会提出“科学发展观”这样的口号。

哈耶克把计划经济说成是源于“科学主义”,是认为计划经济是过于相信理性的产物,把社会看成可预测可计划的,从而导致对自由的侵害。事实上科学和理性并不像哈耶克所理解的那么狭窄,计划经济的可预测性对应着古典物理学的世界,而市场经济的不可预测性也可以在科学领域中找到其对应物——生物学的进化论。谁也无法否认物理学和生物学都是科学。

苏联的失败不是科学主义的失败,而是不科学的失败。科学的特点恰恰是不拘泥于主义,而苏联的失败就在于相信“主义决定论”,幻想通过改变“主义”解决一切问题,造成了国家分崩离析,经济二十年停滞不前。与此相反,邓小平清楚“主义”之争毫无意义,对“姓社姓资”采取了“不争论”的政策,使得改革开放获得了成功。

通宝推:桥上,njyd,陈王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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