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慈不掌兵”才是大爱 -- 忘情
在有点规模的单位中,内部合规检查都是少不了的。负责检查的部门和人员肯定都是遭人恨的。作为被检查,为自身利益进行争取也是正常反应。争取过程中摆出的7788理由确实有不少是胡搅蛮缠,纯粹为自己开脱的。但有一部分理由也应引起管理层的重视,不能简单地对当事人惩罚之后就了事了。
比如,规章都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总结各类经验教训累积下来的。经常是这样子,出了一单事故,过后进行总结,为了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便要求**岗位的人员在此后的工作中对**进行检查(核对……)。而往往这些要求的操作性都比较差,需要基层人员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做到,并且很难看到工作成果。
从管理层角度来说,他们算是“解决”问题了,制度已经完善,剩下的是基层根据制度进行操作的问题,如果基层不按制度执行,出了事故,板子就可以完全打到经办人员的身上。
此时基层的人就苦了,管理层做出这样的决定时,一般是不会有资源倾斜的,没有系统配套、没有增加人力、没有额外收入,纯粹增加工作量。如果这项新要求的工作量不大,或者容易出成果(检查发现问题,成功避免事故发生),那还好说。万一工作量又大,又很难出成果,经过稍长时间时间后,基层人员都会产生倦怠、抵触心理,开始考虑如何应付这项工作了。
在这种情况下,被检查的人抓了小辫子,四处喊冤很正常。因此,管理有方的单位,在应对这类问题时,不能简单地发布新规章,让基层员工完全承担责任。而应当积极地从系统、从流程等方面思考解决办法。确实只能由人力处理的,应当考虑在岗位设置、工作报酬方面给予补偿。那些简单的新规章一般只作为一种过渡性的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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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是被误导太深了 1 忘情 字94 2012-01-03 13:56:21
🙂严在什么地方,宽在什么地方很重要 烂喳王大军阀 字44 2012-01-01 11:45:03
🙂其实用史记中的李广一篇就可以说明道理了 4 车雨田 字717 2012-01-01 10:25:32
🙂我觉得相关配套措施要跟上,不能简单惩罚了之
🙂南昌局的老大被抓了 史老爷 字20 2011-12-31 21:15:55
🙂做老好人当然不行,但是老悬着利剑在头上也是不行的。 1 天煞穆珏 字78 2011-12-31 14:05:32
🙂随便跟两句,与安全没关 13 dfindy 字474 2011-12-31 07:09:30
🙂这个有同感 流江河 字162 2012-01-01 09: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