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本次韩国海警死亡事件的相关评论 -- 史老柒
的一致性,如无合理解释,请删去主贴,免得我们投诉。
明人不做暗事,等了20多小时,楼主没有解释,也没有删去主贴,实名举报,补充理由如下:
楼上上来就承认,事情发生地点是在三国共管区,而在中韩渔业协定内,这种区域,登船执法,需要两国执法人员共同一起登船,参见:第八条第三点:
“三、缔约双方在过渡水域应采取与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相同的养护和管理措施,还可采取联合监督检查措施,包括联合乘船、勒令停船、登临检查等。”
外交部发言人说得也很清楚,“事件发生在中韩渔业暂定措施水域,根据《中韩渔业协定》,两国渔船均可进入该水域作业,两国执法部门分别管理各自渔船,相互通报对方国家渔船违法行为,但无权登临对方国家渔船执法。 ”
韩国人在该区域凭借武力登船,其行为与强盗无多少区别,是违反两国协议的,楼主这样批评国人,而去袒护韩国人,是十分错误的,等于鼓励韩国人违法侵犯中国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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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来了,上线支持老七! 云和光 字112 2011-12-20 19:56:34
🙂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是不同的 7 尚聪 字350 2011-12-20 16:14:58
🙂【商榷】我认为您套用错误。 25 黄锴爱李莹 字1298 2011-12-20 11:05:56
🙂请楼主解释您的观点与中韩渔业协定,及外交部发言人观点
😨“凶残的中国渔民” 62 土拨鼠yuanap 字365 2011-12-20 09:50:08
🙂这东西,玩不好,就勾到自己了。。。也不知道是凶器还是自毁 彰子 字0 2011-12-21 06:12:57
🙂棒子根本找不到凶器,一会儿是玻璃,一会儿是刀,一会儿是秤 11 非真 字148 2011-12-20 10:35:59
🙂这个秤作为凶器,也能证明“蓄意杀人”, 1 九牛 字140 2011-12-20 23: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