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悲催,年奖税的老征税法竟然是真的。 -- 河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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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从这句话看,原意应该是把一次性奖金摊到12个月计算,以避免算在一个月内征税过高,如果这样是合理的。但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把全年的奖金只扣除一个月的速算扣除数,显然违背了上面的原意。看来税务局真是够脑残的。这个通知中没明说这速算扣除数是一个月还是十二个月的,但这里某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举了个例子:
这位负责人说,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这105就是两千元档次一个月的速算扣除数,这样算显然是没道理的。-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对怎么算不懂,但有个问题很有意思 想看看不了 字232 2011-08-16 10:23:44
🙂因为大家都以为这个文是真的。 1 河蚌 字310 2011-08-16 16:57:54
🙂其实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到底收多少税 闻过则喜 字79 2011-08-16 22:55:47
🙂是我搞错了,自我批评三分钟。
🙂另外,你的算法也有问题。 5 njyd 字1827 2011-08-15 08:43:14
🙂你去查一下相关的规定好不好。 3 河蚌 字634 2011-08-15 09:38:22
🙂实际上年奖个税的旧计算方法不是象那个已被辟谣的帖了说的。 njyd 字564 2011-08-15 19:16:42
🙂你是上了那个帖子的当了。 njyd 字669 2011-08-15 19: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