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矛盾在激化. -- jingshui
只是觉得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合法的程序。而不是因为网上民意汹汹,然后就立刻再审、改判。除非刑诉法再规定:社会公众不满意判决,可以提起再审。以后还可以在各个法院审判时,进行一个网络民意调查。
案件回放:
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将曾经的女友王家飞掐晕后强奸杀害,王家飞3岁的弟弟王家红亦被李昌奎倒提摔死在门前。在一个调查中,有将近98%的网友都认为李昌奎比药家鑫凶残,故称其为“赛家鑫”。
为什么要做到实体正义就不能做到程序正义呢?
下面一段话是我日志里之前对于程序正义的一点思考:
再看看这个帖子里,讨论的都是人民和权贵进行的一场战争。我都感到怀疑是我以前认识的西西河了,难道这就是以理工科出身,强调理性思辨的西西河么。
你们说云南高院的审理是受到几十年来法学界熏陶,我也非常认同。我也反对照搬西方一套的普世理论,而且我不认为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啥的就比中国的审委会优越。但是一个制度建立起来就要有其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不能某个皇帝的敕令就能左右判决,也不能因为民意汹汹,就不讲究程序了。中国缺乏法治传统,是大家都深以为然而且广为诟病的,但是面前有一个机会按照正常的程序走,为什么不能给法治一个救赎的机会,为什么不为以后的司法开个好头呢?
P.S.刚才看到某个仁兄的帖子,讲了李昌奎近亲属为了本案奔波,数次申诉无果。如果这些报道属实,我认为本案的云南高院的确存在严重失职的情况,通过网络舆论解决属于不得已。收回部分前面发帖所说的话。
不要轻信那些为民请命的某些媒体,也不要附同某些公共知识分子的意见,他们有些只是为了反对TG而反对的,而从不考虑是非曲直。为了体现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呢,反对之余,他们还要喷上两句“TG无法无天”、“体制问题”啊,不然,怎么好去外国同行那边摆活,怎么去**基金会领美分呢。
——刚刚在火鸟网上看到一个消息,某人因为反对6元钱罚款,杀了村官及其三个子女,16年后现在被警方找到,底下的评论,竟然也有人为暴行叫好。我就感到奇怪了。即使村官罚款有错,为何他的三个子女也有错,也是有罪的?这不禁让人想起前两年的湖南枪杀法官案,公众要求司法负起责任的同时,又给予了法官们什么样的权力,你们自己想想,云南省高院这些法官能有为了不相干的李昌奎,就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的觉悟,就算是审“错”了,难道就要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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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左右司法是什么好事?所以不要把火力集中到云南高院了。 九牛 字434 2011-07-14 18:09:10
🙂有个很值得思考的说法,这个高院还有另外一个类似的案子在等 1 定风波 字126 2011-07-17 01:08:48
🙂您是认为此案像佘案一样案情可疑么? 3 桥上 字270 2011-07-16 04:56:36
🙂兄台啊,我一直都没反对一审判决,
🙂人心都由感成身受得心理。你这是站着说腰不疼。 3 失望透了 字334 2011-07-17 05:21:56
🙂谢谢长篇回复,花! 3 桥上 字602 2011-07-17 05:04:18
🙂让艹来的更猛烈写吧, 九牛 字24 2011-07-17 03:56:07
🙂现在的西西河没什么帖子不被投草,要淡定 清风席卷 字18 2011-07-17 01: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