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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在农村单干问题上,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是对的--兼分析马前卒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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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土改到搞初级社是正确的,后面搞高级社、一大二公就不行了

1、土地改革剥夺了地主和富农的土地,产生了大量中农,废除了封建土地剥削,焕发了农民的积极性;

2、互助组和初级社,是农民间平等、自由、作价加入的,本身符合经济规律,可以调节农民间劳力、技能的丰欠,也有正面作用;

3、到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强制入社、物资平调,这个违反了经济规律,农民不喜欢,消极反对,等于是超越了历史阶段;

4、工业化的资金积累,是主要是通过农业税和剪刀差获取的,基层是否使用人民公社制度,其实并无大的关系;即使包产到户,也还是要收农业税,农民购买工业品,也还是要承担剪刀差;

总而言之,让经营者享有决策的权力,也有增量产出分配的权力,是发挥经营者积极性的最基础的因素,从原始共产社会以后,几千年的私有制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人民公社制度超越了当时的历史条件,其实是虚耗了当年农民的高昂斗志,其实是大的损失。以此鲜明对比的是,三年困难时期后,就是用了单干来迅速恢复生产的,说明单干是符合生产力实际水平的。

到后面急转直下,没有回到互助组,直接包产到户,可能是政治上无法精细操作的结果了。

贵州老高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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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我了解的人民公社始末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下达,到10月底,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到1983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改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决定改革人民公社体制,撤社建乡,整整25年。我作为这一过程的见证人和参与者,回忆一下它的前前后后及其过程中的点滴,作为史料。

  

  第一节 土改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解放后农民得到的最大实惠就是土地改革。土改先查田评产,而后根据各家各户拥有土地情况来划分家庭成分。

  家庭成份中以经济为主划为:地主、富农、小土地出租、中农、贫农、雇农。,又参照其政治地位和政治表现再分为官僚地主、工商业兼地主、恶霸地主、开明地主;富农中分为半地主式富农、富农、反动富农;小土地出租者未细分;中农分为富裕中农、正中农、佃中农;贫农、雇农也未细分。我家划为正中农。

  到60年代抓阶级斗争时,富裕中农、正中农改称上中农,佃中农改称下中农,取消雇农成份,并称为贫下中农。

  没收地主动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将没收、征收的土地按自然村人口平均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农民万分高兴,一边扬眉吐气地唱着“土地改革到了每个村,咱们穷人翻了身,唱起歌儿大街走,再不是愁眉苦脸人”、“树上喜鹊叫喳喳,翻身农民笑哈哈,如果没有共产党,土地哪能回老家”、“千年的铁树开了花,千里的土地回了家”的歌儿,一边把“土地还家,合理合法”的牌子插到自己分配到的土地里。

  农民有了自己的耕地,收入全归自己所有,于是,千百万农民积极主动地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千方百计挖掘生产潜力,尤其是富裕中农、中农、佃中农的生产经验和农业技术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农业生产力得到大解放,从来不下地干活的和尚也参与种地了,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当然,那些缺乏劳力、耕畜或大农具的农户,生产发展也还受到一定的影响。

  

  第二节 互助组解了缺乏劳力、耕畜者之难

  

  面对缺乏劳力、耕畜农户之困难,政府提倡建立起农业生产互助组,实行变工互助。互助组有季节性和常年性两种,均由农户自愿结合组成,农户多少没有规定,但须有一个组长和一个记工员。我们的互助组长高仲全,我是记分员。他根据组员要求安排农活,当晚评定工分,我记工记账。

  干哪家活儿在哪家吃饭,一日三餐,早、中餐为赶时间,只要家常饭吃饱,晚餐就特别讲究,农户间还互相攀比谁家吃得好,一改解放前帮工吃粗粮的旧习,互助打工像做客,晚餐皆有酒肉饭,任大家猜拳行令喝烧酒,大家称这晚餐像办喜酒、像过年一样,表现出翻身农民的自豪。

  一道农活完成后,总计公布一次工分:各家农活用去多少工分,各户做了多少工分,多收少补,可以取长补短,利用干家务,做石工、木工,或做针线活等技术工作来补偿工分多的农户。我家和尚“大哥”没劳力翻地,也无耕牛,但她针线活做得很好,农忙时互助组员帮她把农活干了,农闲时她再用针线活补偿他人,实现余缺互补。使全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均调动起来,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后来就逐步变成常年性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了。对军烈属的照顾也由互助组安排强劳力为他们干一定的义务工。

  

  第三节 初级社让农民高兴一时

  

  好像是1953年还是1954年吧(记不准),我县对江乡的杨少华和大寨乡的祝玉珍的两个常年性的互助组创办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这就成为一种固定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了。全县试点推开,我们达溪区坝子乡唐兴顺的初级社试点成功,政府一声号召,办初级社就很快形成高潮。

  初级社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章程规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土地、耕畜、大农具可以折价入社,主人收取固定租金。当时把这宣传为“定租”,即是固定租金,故农民将它说成“吃死租”,有人就戏称为“吃死猪” 了。我们中坝田成立初级社那天,人们把耕牛和大农具带到一个叫“磨坟坡”的荒草地上公开评价,耕地以查田评产为基数确定股份入社,打破一家一户的耕地界限,耕畜、大农具也由社里安排入统一管理和使用。每年社里从总收入中先提出土地、耕畜、大农具的租金交主人,并留足社里公用的公积金、公益金和种子、饲料外,其余部分由社员按劳动工分进行分配。

  初级社多以自然村成社,这样,虽然有农户之间的土地、耕畜、大农具拥有量的差距,但自然地理条件差不多,富裕中农、正中农等还有定租吃,农民收入并没有完全扯平,他们并未觉得太吃亏,因而,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还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第四节 高级社开始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

  

  然而,好景不长,在“高潮赶高潮”的口号声中,初级社的“死猪”还没有得吃过,1956年就一下子合并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了。我之所以说它是合并,是因为办高级社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也不需要申请不申请了,乡里一声令下,不想入也得入,不入便被打入“另册”,谁敢不入?

  高级社已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了,多是以后来的一个大队,即现在的一个村的范围为基础,由该范围内的初级社合而为一,这就使初级社与初级社之间存在着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贫社与富社之间的经济收入悬殊,但却要以高级社为核算分配单位,贫、富初级社一下扯平了,富裕社就吃了亏,富裕社的干部失去了组织生产的积极性,也使贫穷社的干部产生依赖性,不去奋斗了。

  干部如斯,农户怎么样?因为高级社已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耕畜、大农具的分红,即所谓的“死猪”全被取销了,大家都凭劳动工分分配,已经属于人民公社的雏形,投入多而劳力少的富裕中农、正中农等农户的经济收入减少了,他们的生产经验不被重视,投入智慧也不多得收入,生产积极性开始受到严重挫伤。

  高级社如何管理才开始摸索,社员思想还一片混乱,一个“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大跃进”运动展开,人民公社应运而生了!

  

  第五节 人民公社压抑着农民生产积极性

  

  1958年秋,乡党委一声令下,就将一个乡以内的高级社合并为一个公社,与乡政府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称为“政社合一”体制。人民公社既是大跃进的产物,也是大跃进的“帮凶”——铸就了大跃进的错误。

  人民公社的名称是不是来源于巴黎公社?我不清楚,但它却是当时的领导者认为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可以肯定的。“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 的歌把千百万农民催上“共产主义”大道。一个乡成立一个公社,高级社改为生产大队;初级社成为生产小队。以公社为核算分配单位,由公社把高级社之间的经济收入拉平。

  在一个乡的范围内,自然地理条件,人员素质等原有生产力因素是不可能一致的,高级社与高级社之间仍然存在贫富差别,全公社统一核算,拉富济贫,又把高级社之间的贫富扯平了,干多干少一样分,干好干坏同样吃,富的积极性拉下去,贫的有了依赖性,平均主义成了“均贫主义”。

  全公社统一核算,但并没有将收入分配到农民手中,粮食全部由公社掌握,对农民实行“军事化”管理,男女分开住,老少进了幸福院,吃饭进公共食堂,曾一度连穿的衣物、洗漱用品都由公社统一派发,社员过起了“共产主义”的幸福生活,个人也变为公社“一盘棋”上的一颗棋子,任公社书记这位“棋手”一人摆布,反右刚结来,“反对党员就是反党”之风在许多地方正在猛刮,连社长也得任书记摆布!

  因为公社是:“一大二公”,觉得一个乡为一个公社还不够 “大”,而且有的乡穷,有的乡富,也还不够“公”,于是就以区为社(当时贵州全省的县下面还设区,区为县的派出机构,一个区管着若干个乡),称为大公社,原来的乡级公社又改为管理区,再一次将乡与乡之间的贫富经济扯平。

  至此,在农业经济利益分配上,经过互助组到初级社的半扯平,高级社的全扯平,小公社的大址平,大公社的大大扯平后,实现了公社的“一大二公”。可却被人们暗地里戏称为“一打二光三扯贫”。此话当时是“反动”的,现在看来应为一种如实总结。何也?一打就是不入社、反对公社的一切言行都要打,至少打成“坏分子”;二光就是社员的私人财产分光吃光;三扯贫就是国民经济不发展,国家、集体、个人都扯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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