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当流氓学会了武术 -- 吴刚看你跳舞
你不是故意抬杠吧,可以到网上查一查嘛,争论的焦点不是量刑,而是是否有罪。它涉及的法律解释很宽泛,冲击面也很大。
说详细一点:
首先,你认不认同米兰达规则,即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被告享有沉默权,如果认同,则主观恶意的判定,直接忽略,取款行为成为单纯的民事经济行为。
其次,银行是国家的代表,还是和你一样是经济活动中对等的两方?你去取款的行为是完成契约行为还是要去保全国家财产?你有没有保证对方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特别是你和银行签的契约是一份粗劣无比的国有企业文书。
第三,ATM机服务是公民福利吗?是免费的吗?还是一种你购买的商业服务,你付出代价买回的ATM机服务,其中包不包括精确付款的要求?反过来说,如果你取3000元,出1000元,你取了10次,亏了两万,你会怎么办,是要求银行查账,补你两万,还是控告银行盗窃了你两万?这个看似荒谬的假设其实就是被告沉默权的直接结果。
如果你还是不明白,想几个感性的例子吧。
第一,你付了100元菜钱,酒楼弄错了,上了200元的菜,你叫了20桌,这个差价也不小吧,你会承认盗窃了酒楼吗?不会吧,你肯定会说,作为消费者,判定200元还是100元的责任不在你,那么许霆可不可以这么说呢?如果说100元和一元的差别很大,那么2000和1500的区别呢?
第二,你是一个外贸公司,订了100批200万的矿石,合同签的也是200万,结果你这边的会计出错,100次打2000万给对方,对方不主动退,你会干什么?你会打官司争取差价回来,你会炒了你的会计,但是你会告对方公司盗窃或商业欺诈吗?你不会对外国公司做的事为什么会对自己的国民做呢?
最后,对于很多法条控来说,他们不了解,法律的本质是让社会更好,而不是惩罚,为了让社会更好,法律判决中的责任认定部分就是相关方改进行为的指引。如果许霆是盗窃罪,那么银行不需要改进ATM机的精确度,因为法律保证取款人要点钱,要跑去退钱,否则就是盗窃;银行也不需要在和ATM卡使用者的合同里说明当发现多取了钱以后的责任,因为取款人应该知道。按你的常识判断,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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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是信用卡诈骗 本因坊幻庵 字33 2011-02-16 20:35:06
🙂什么样的司法应该被强奸一百遍呀一百遍 6 吴刚看你跳舞 字1123 2011-02-16 08:44:30
🙂主人家开门揖盗就可以放纵罪犯? 3 本因坊幻庵 字82 2011-02-16 09:56:23
🙂许霆案的法律意义远大于李启铭案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1 企鹅号 字61 2011-02-18 16:33:23
🙂许霆发现,取100,扣1元 本因坊幻庵 字61 2011-02-16 17:21:54
🙂是取1000扣1元 代码ABC 字16 2011-02-16 22:56:09
🙂很明显,李启明的案子你无话可说了,所以转换话题到许霆。 1 隔路山贼 字32 2011-02-16 17: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