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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外一篇 陕甘宁边区的特产价格问题 -- 北风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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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再给你看几条“似是而非”的证据

反正后面都要结合边区情况逐条分析,先随便发上来几条也不要紧。

《杨伯浪关于种大烟给西北局负责同志的报告》

张安主任请转:

中央组织部及西北局负责同志:

这次前方(358旅)来了几位干部在谈话中讲前方(358旅现在住址)又种了大烟,特别是讲了六团的今年生产计划。我问他们今年生产计划情形,他们说每人15亩地,我又问去年二十五亩多都不够吃半年,今年为什么少了呢?他们说听说有别的补助方法,这才从侧面谈出来种烟问题,我问你怎样知道这个问题呢?他就将情况告知了我:

三月间六团从晋西北驮了大烟子回去六团派了邓荣友(付员)去松林买烟子

去年我没有离六团,知道买了一些大烟子,回来得迟,同时又下命令要打烟没有种,放在供给处保存着的。

他说每人在开荒地这隐蔽地方种五亩大烟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那个地方大烟卖16、7万元一两。

去年我知道八旅部队守了两个口子卖大烟,我去年十一月五号离开的前方部队,我来时各团及旅部仍是卖大烟,因自己守口谁也不知道,地方政府也弄不清楚的。

……团直是炮兵连负责人郭绍武在晋西北种了两三年……二营派了傅映锡(原三连政指)种烟有经验的……

在八旅团以上干部会讨论生产问题时政委颜金生说:“如果各团能种点大烟比开荒强多少倍,同时现在种还不迟,就是困难了些,那些小沟种上鬼也找不到的。老百姓的都种出来了。我们准备家伙,他来分一半,不来全拿回来。”旅也就没有说什么对或不对。

另外一次团级干部会在打大烟后问谁家种了,各团都不有种,都是老百姓种的,实际种了张宗逊也不知道。

因在团以上会讨论各单位交大烟去物资局,是有些干部不满,以后交了。别团不知道,六团打埋伏700两,教导营几百两,旅部也打不少埋伏。证据:

五月下旬(去年)要各团500两

六月间又采了60多两

我来时他们还在几个口子卖大烟

六团供给处人说旅部要我们交大烟,为什么他们还有一个房子装大烟呢?当地老百姓说,政权说了根据地不卖大烟,为什么队伍还有人卖呢?当时我知道是卖,出门不敢承认我们卖。也告知老百姓不要说在我们这买的。我来之前仍偷偷地卖着呢。

……

八旅整个可能种大烟,地点我不清楚,不过六团和五团我知道一些,特别是六团我把地点提出供你们做参考

A六团之种地处是烧煤沟、鱼牙沟,特别是鱼牙沟炮兵连种地处,名叫花家寺。里边几个小沟种个几百亩是检查不出来的。

B第一营大米尖沟和去梁山有很多小沟,去年也种过。种几百亩不细心难查出来。

C二营马曲寺沟里边也有很多小沟,去年也有不多,也可种几百亩

D三营大东沟内,去年种的最多的发现有60亩左右,种千余亩查不出来的。

五团可能种的地方

八卦寺沟……

瓦川沟……

去年十二月间六团结束晋西北商店时买了千余两大烟,除皮九百余两。被晋西北三专署没收了,找了三专署地委书记白坚三次,白坚用私人感情今年二月二十七号写了一个信,现已拿回去了。……我来延时关于八旅在后方卖大烟和打埋伏走私向组织写了一个报告(今年二月间)引起了八旅负责干部及联司有些人员到现在说我思想毛病很坏。张宗逊当着面对我说:“有些问题应当直接谈,你来这讲谁知道呢?”

……

从四一年到现在我的经验,特货发财思想是继续着的,没有真凭实据他们不会承认的。……

在陈云同志财政经济报告中很多问题三五八旅是存在着的,因此我提议不经联司由西北局及边府协同当地政府秘密调查了解后再处理就好多了,我这些意见对不对,提供组织参考。

二三部八支 杨伯浪 呈

《子长县政府请示处办烟犯李起发、高光富的呈文》

高等法院李院长:

本县瓦市公安局于六月十二日查获烟犯李起发、高光富二人解送到案,审讯终结,供认是山西人,由蟋蜊峪与烟客刘俊生、老董等四人,共带烟土六件(李起发的二件净重三十九两、高光富的一件净重二十八两、老董的三件重量不清),经七一五团运输队保运到此(每两保运费法洋八元),到达后李起发之烟,即与七一五团换得骡子二头,马一匹,令同伙刘俊生赶回家中,高光富及董姓之烟,给七一八团之大光商店出售,每两法币一百四十五元,并由七一五团在蟋蜊峪之商店主任薛宗贤送到该店(初到时在五团供给处保存),官定期限两月,因时期仓卒,并未给任何手续等语不讳,查该犯等来此卖违禁物品,是由七一五团运输队保运,其售销烟土,又在军队与大光商店中,故除董姓在逃,刘姓先去未获外,将该二犯羁押、并向大光商店追要赃物,以凭核办,不意向该店追要数次,初不承认,最后尹主任承认买土二百多两但不交赃物,并连详细数目,不肯实说,以致本处无法处判,而该犯等又是外省人民,事实上不能长期羁押,故将详情具文呈报,请速示办法,以便遵照宣判是盼!

敬礼

县长黄聚俊

裁判员李桂荣

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五日

359旅的走私情形

(1)7月29日交道大光客栈住着蒲城客人皖某,带骡子两头换货,首先在土产公司看到好货,但客贪图小利,嫌公司给骡子作的价小,于是便找大光的货换了。数量上虽然比公司的多得多,但质量实在太坏。找客栈同来的客人认货,那人说:“这简直不是货。”客人大哭,同来的要他到营部去换(据说秤是在营部过的),他不敢去,就这样哭着走了。【占小便宜要不得,悲剧啊】

(2)团结合作社负责人王耀礼,七月十二日带枪一支,随从二人,到交道边区边境群众贾海潮家里说:“你家里有便衣队,我们要派一个班住在这里看守。”贾当时束手无策,只得以好言相劝,结果王耀礼放下质量极坏的特货24两,要贾代销,贾无奈何,只好应允。听说政府拟派武装去解决此案。

(4)九旅九团和副官党青山,一贯的做大烟生意,经常活动于牛武交道一带,阴历六月初三四日(即7月22日),卖给洛川商人杨金祥二两五小货,每两四千伍佰元。货不好但还换了八打粗线袜和三匹加宽布。

(5)住益民栈的某客人,带布及法币来换货,布在公司里换了特货,法币因未讲好价,生意未成。以后金龙客栈经理张振德领客人看了货样子,当面讲好了价,要客人到鄜县团部里来取货,客不去,生意亦未成。

(6)八月七日友区来客六人,四人住瑞华栈,两人住大光栈,当时看了大光的货,客嫌不好,没有买,后来大光嫌名声不好,怕客倒座,因此又派某同志出来解释说:“刚才看的货是营部管理班长的,我们的货还没有到,今天可能到。”其他单位的走私情形

(1) 三五八旅警备营三连上士刘茂荣带七两货在张村驿卖,被扣解送县政府,以后该旅政委写信将人要回,货被没收了。

(2) 八旅八团在大义区卖货的人被政府捉起来,计划送县府,当时驻军某副营长说,此事他负责处理,但结果连人带货一起放了,以后此人在大义区做生意,政府提了意见,才调到别处去了。(3) 炮兵团新来货栈的负责人曾向职表示:“部队的生活很苦,经费没有办法”,但他又说“无论怎样绝不做违法生意”他对县府处理问题颇不满意。命令不许走私欠账,不许收,但县府自身并未执行。如县府自己在茶坊开的新鄜商店,就未能严加约束,自己起模范作用。后来质问土产公司黄经理,他说确有此事。因时间与人物关系未继续调查下去。

……

今年一二月提议代销之时,公司区和*所都参加了,这的确解决了部分的经济困难,但实际也促进了以后走私的发展。四月十五日传达了禁止走私的命令,当时情形良好,没人走私,五月中旬走私开始。

许多经济干部思想上没有彻底转变,以为只有大烟才能解决大的问题。因此,轻视其他生产。由于货物多以法币交换,而且不易求得,因此,特货就成为对外贸易中最合算的东西,有了它,什么都可以买到,这种客观情形也形成走私的便利条件。

私货大部分是由物资局土产公司用不同的方法买的,有的直接借词买的,有的间接托人买的。要有的利用私人关系拿的。***由延安茶坊晋西北,三边等地去的。

关中走私除专属尚未发现外,其他机关或多或少,或先或后都曾做过。

《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关于对查收毒品提出几个意见的函》

石、罗局长:

西北全部解放特货已无销路自应查禁,但对缉私查获之毒品应规定一定价格,以利工作进行,特提出以下几个意见,希即将缉私条例护以修正:

白如冰(注: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厅长)

刘墉如(注: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副厅长)

11月12日

类似的资料还有不少,我是要做逐篇分析的,你觉得好玩不?还想接着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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