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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传媒,与资本为邻 -- 卢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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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时代》鼻祖的中国缘

明天要离开北京几天,所以今天弩啊弩,总算又写了点。

另外,动不动把世界级的大家伙和中国往一起扯,多少还是有点意淫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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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华纳基业的创造者——亨利卢斯,在全世界,都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

据熟悉亨利卢斯的人说,你要是喊他“亨利”的话,不仅边上的人会指着你大笑,卢斯也不会回应你。事实上,他喜欢人们都喊他“哈里”。因为,每每被问起家乡时,卢斯都总是拢一拢自己的金发,碧眼放光地说:“我的家乡在中国。”也许,在他看来,即使翻译成中文,“哈里”也比“亨利”亲很多。

不过,“哈里”顶多是个圈内昵称,就像国内的芙蓉和凤姐一样,大家爱戴的结果。同时,这也正好为我们下面的介绍做个铺垫,以便大家到时候觉得搞不清谁是谁。因为,“亨利”这个名字太普通了,普通到卢斯和他爸爸,都叫“亨利”。

1868年,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斯克兰顿市的一个杂货铺批发商的家里,哈里的爸爸——老亨利卢斯出生了,这个虔诚的普通基督教家庭,和其他的美国人没什么区别,义乌小商品式的小杂货批发生意,维持着一家老小的生活。卢斯从小并没有像当时的美国社会一样激情澎湃,尽管在1888年的时候考上了到处弥漫着开疆拓土、渴望称霸激情的耶鲁大学,但年轻的老卢斯确实不能算是个什么弄潮儿,当时的理想也平凡至极——当一名受人尊敬、薪酬丰厚的律师,一方面这个职业的社会地位较高,可以光宗耀祖,另一方面,就再也不怕流氓恶霸来杂货铺拿东西打白条了。

然而,让老卢斯没想到的是,社会思潮的力量太强大了,他的理想被轻易冲垮了。那个时期,世界新思潮暗流涌动,欧洲随着《君士坦丁堡条约》的签订,各国商贸来往密切,资本主义如火如荼。而美国国内,基督教长老会也不甘寂寞,以大学为基础范围,开始掀起志愿者到国外传教的运动。

老卢斯本身就虔诚的基督教家庭,耳濡目染,本就宗教热情极高的他,还交了一位比他还狂热的教徒皮特金。

这位朋友是这项运动的狂热参与者与积极鼓动者,课余时间,就像目前国内一些保险业务员或房产中介那样,搬一桌子,写个“传教志愿者报名处”,就可以站板凳上大声号召。而他的这种宣传推广活动,总会拉上老卢斯助阵。腼腆的老卢斯开始还比较扭捏,喊的也没那么声嘶力竭,但架不住日益空前的志愿者热情的感染,终于有一天,他觉得朝霞中上帝现身了,经过和上帝的沟通之后,他决定奉献出他的一切。于是,他进入了纽约神学院学习,为传教作着一系列的准备。期间,经常和他打交道的青年基督教会的一个姑娘伊丽莎白引起了他的注意,由于有着共同的为上帝献身的理想,加上姑娘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一来二去,俩人就好上了。

1897年6月1日,正值儿童节(懒得考证,估计那时候还没有儿童节呢,不过这为传媒风云小儿童的出生,还是有帮助的哈)老卢斯与伊丽莎白完婚。

婚后,俩人除了如胶似漆之外,还没忘了志愿者这档子事儿。他们都对遥远神秘的东方国度表示出浓厚的兴趣。而当时的东方,有两个国家在他们的海选中胜出:日本和中国。

当时的日本正在举国享受明治维新30年的成果,已经展现出其崛起于世界的风貌,而中国,则正在经历两次鸦片战争之后的痛局。上帝认为,经历苦难的人,都是罪人,必须得实施一整套救赎计划才能洗心革面,重获新生。于是,两口子达成一致,去救中国。

婚后三个月,这对新婚夫妇便从美国西海岸登上“中国皇后号”,驶向了他们从未见识过的、神秘而遥远的中国大陆,临行前,老卢斯还专门为自己起了个中国名字:路思义。

到了目的地——山东登州的第二年,也就是1898年4月3日,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亨利卢斯降生了。

当时的山东登州(现为蓬莱),是传说中的八仙修道的地方,水淼淼,处处仙风,山巍巍,处处道骨。然而,这个原本的道家重镇,却因第二次鸦片战争,得沿海开化风气之先,竟成了外国传教士的集散地。

路思义夫妇一直没有忘记上帝救中国的教诲,努力说服好多美国长老会教友,先后出钱兴办了两所大学。而小卢斯,就出生在教会大院,尽管牧师为他施了洗礼,但根据入乡随俗的中国精神,卢斯还是取了一个中国名字——卢少义。而且,在他会说英语之前,已跟着中国奶妈先学会了胶普(胶东普通话)。

卢斯的少年时代,正是世纪之交。父母常给小卢斯讲发生在家乡的新面貌:美国工业化正突飞猛进,布鲁克林钢桥雄跨曼哈顿东河;曼哈顿河底隧道即将竣工;穿越美国大陆、全长五千英里的铁路大动脉已经贯通,散发工业革命味道的蒸汽机车,忙碌于东西海岸之间。

然而,尽管先后随父母走遍整个胶东半岛,这些景象,卢斯都看不到,对他不造成任何触动。在他眼中,只有五千年的古文明依旧:田间地头,一头黄牛一把犁;通衢大道,沉沙飞扬黄风起;市井百姓,衣衫褴褛面色饥。

这一切都在卢斯一生中打下了烙印。事实上,这也正是震撼他后来搞新闻革命,创造深度新闻理念的重要原因。

而培养他传播兴趣的,正是传教士的生长环境。在传教士看来,他们传播的是真理,而在卢斯看来,新闻传播的更是真理,而且应该是深度真理。

首次接触新闻事业,卢斯只有10岁左右,那是在教会大院办的一份名为《手》的男孩杂志,并且,这份杂志全是出自他一人之手。

中国有句话:三岁看小,十岁看老。从这份小小杂志,我们似乎看到了未来卢斯的方向。

1912年,也就是14岁的时候,卢斯该上中学了。当时的中国,西学堂虽然也有,但这不能进入状元、秀才之类的科举体系,卢斯父母也不可能让他去读四书五经,研究“茴”字的N种写法。和现在很多中国有钱人送孩子到国外(哪怕是索马里,也是国外)读书一样,卢斯将被送回美国康涅狄格州的霍奇基斯学校上中学。

可是,神人就偏有神奇的旅程。

霍奇基斯学校就有一条挺神的校规——凡是入我校的新生,必须先发配到英国北部城市圣奥尔本斯的一个学校操练一年。具体什么原因,别说从小中国长大的卢斯搞不明白,恐怕好多本地生源的学生都搞不明白。最关键的问题是,和所有外出求学的孩子一样,卢斯从小没离开过父母,本来觉得可以回归素未谋面的祖国,心下还稍有一点紧张中的小激动。可这条校规彻底让他的激动荡然无存,就剩紧张了。

看来,未来的一年,故国(美国)还是不堪回首。月明中,无奈的卢斯只能最后一晚在母亲身边念着中国的诗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第二天一大早,直接赶往中国的上海,从那里登上一艘前往英国的客轮,只身离开父母和中国奶妈,开始漫漫求学之路。

不过,他很快就又找回了自己的激动心情,沿途的异国风情让这个生长在道家和传教士的混血登州的孩子彻底大开眼界。从那时起,卢斯养成一个习惯,将自己所有到过的地方都用笔详细记录下来,这一趟,就包括繁华的新加坡、繁忙的苏伊士、神秘的埃及、旖旎的地中海风光等等。

也许,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以事后的眼光来看,圣奥尔本斯学校一年的学习,对于卢斯本人来说至关重要。他甚至在这个学校的假期中,离开英伦三岛,去欧洲大陆结结实实地游历了一番,在巴黎、罗马洒了一把青春的足迹,甚至还在古罗马竞技场上度过了他十五周岁的生日。

1913年的夏天,卢斯完成了英国学校的派遣交流,迈进了素未谋面的母校——霍奇基斯学校的大门。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句话是中国人说的,但对于卢斯和全世界人,都适用。

可以说,卢斯拥有着传教士们所特有的云游四方、漂泊万里的那种习性,小小年纪,便能遍历亚洲、欧洲和美洲的土地,领略到不同文化的撞击。说实话,有这种机缘的人着实不多。

对于一般人而言,踏上故国的土地,一般觉得舒服才对。然而,这条规律对卢斯一点儿都不适用,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不适应。

这所学校简直就是耶鲁大学的预科,大都是富家公子哥和千金,衣着高档,行事洋气。再看看卢斯,一双破皮鞋,一身中国裁缝做的老式西装,寒酸地插到初二一班(大概就这么个级别)。面对这个空降的土包子,全班同学立即就把他当成了课余的娱乐对象,按照当时的侮辱性习惯,直接就给他起了个小名儿——中国人。

不过,少年卢斯早就有了笑看风云的老成持重,这些讥笑和凌辱在他眼里,基本上都是浮云神马。经过几天的适应之后,久经大场面的卢斯很快就凭借他年少志长、见识超群、思维深邃的特点确立了优势,在同学眼中渐渐树立了崭新的形象。这次插班行动,最终以卢斯的强势插入而胜出。少爷小姐们也都渐渐明白,这个土包子除了在衣着和衣兜方面不如他们之外,其他的都比他们强很多。

中学时期,卢斯还是没闲着,继续展示他对新闻、媒体的兴趣和特长。他担任校刊《哈区基斯文学月刊》的总编辑,就开始意识到媒体不是独立存在的,既有其自身的利益推动,又有外部利益的驱使,媒体既要为自己争得最大知名度,进而获得更大价值,又要成就媒体本身所刊登、报道的相关事件、人物,让供稿者有自我价值和观念宣泄的出口。于是,他想尽办法,和一些社会杰出人物接触,通过他们对学校的活动加以批评、报道,来创造视点。能为这么不起眼的刊物写东西的名人有两种,一种是想通过影响学生进而影响学生家长及其七大姑八大姨,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名望;另一种是平时就比较喜欢说长道短哗众取宠,批评教育体制,用现在的时髦话就是“炮轰”,这可是全世界人的一个共同爱好。

这种一拍即合,让卢斯很有成就感,不久之后,这份杂志就成了全美国最生动有趣的校园杂志之一。

通宝推: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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