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死 囚 脱 逃 ( 续 十 八 ) -- 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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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天命不足恤
令人忍不住扼腕长叹:可怜啊!就为着五块钱,逃亡了快三十年!!!中国的刑法定得严厉,但凡粘上抢劫这两个字儿,哪怕是只有几个角钱,那也得重重地惩罚。曾听人讲起过:上世纪八十年代刚刚开始实行严打时,上面要求重拳出击,得抓典型。某山区县份,刚好有几个年青伢子,在县城外一座桥上,遇到个老头,想打他的“秋风”,敲几个钱好买包烟吃,结果,从老头身上只搜出两块钱,几个拿了钱买了两包烟。事发后,正好撞上了枪口,当了典型,其中的一个,年纪稍大一点,也可能认罪态度不好吧,结果,被判处死刑,敲了砂罐!
您说的这老头还算是好的啵,钱比那伙计多了一倍,且活下来了,留下了一条性命,那个呢!所得就是吸了几根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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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土豆大叔 字6 2010-12-01 19:59:08
🙂那说的是审判前,审判后越狱的到哪儿都是无限期的抓 Adolf 字11 2010-12-01 02:25:33
🙂八大类案件没有追朔期限 1 ROCK银川 字304 2010-11-30 21:18:55
🙂看了您的回复,晓得了这安徽人的身世……
🙂一毛钱一年刑 闲挂 字198 2010-12-01 16:26:00
🙂类似这样的事儿,八十年代严打时多得很!…… 老光 字94 2010-12-01 17:23:15
🙂俺想起一个 1 大水 字203 2010-12-01 03:27:23
🙂大家一拥而上 业余选手 字20 2010-11-30 19: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