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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钓鱼岛悲剧:与日本结成反国际汇率投机的统一阵线的机会丧失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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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在法庭上审一个人就变成无争议了?

可此次日本的行为,可以称得上是得寸进尺,不但想拥有实际控制权,而且想获得名义上的主权,使钓鱼岛变成无争议的日本领土。

所谓无争议是指双方存在共识,他用国内法审了一个人就变成无争议了?

哪里有那么便宜的事情,中国不会那么弱小,让对方用法律审了一个人就变成不敢对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提出异议了

对搁置争议的理解,我是朝(暂时)忽略主权因素这个角度去考虑的,而你朝维持现状这一点理解,问题在于对方对现状的改变有多大呢?---如果你认为那是一个非常大的步骤那么你是有理的,但是我根本不认为那是一个多大的步骤---

实际上日方也不是获得了实际控制权,因为我方渔民就是可以在那里相对自由的捕鱼,即我方获得了实际的经济利益,这怎么能够说他是获得了实际控制权呢

本来钓鱼岛就是这样,我方可以去捕鱼---获得实利,对方派出海监船在那里巡逻,得到面子,不能说哪一方实现对该岛的实际控制---是一个双方妥协的结果

很奇怪你为何总是对到底是谁撞了谁这么重视,这明明是日本政府模糊焦点的一种应对手法,你却认为搞清楚这个就能解决问题。当然可以对到底是撞了谁做调查,但前提首先是不能由日本司法机关处理船长,否则的话假设结果调查出来了,是中国渔船主动撞得日本海保船只,那接下来怎么处理?日本法院对船长依法处罚?这个当然还是中国完全无法接受的

所谓搁置争议的共识就是搁置主权争议这一个焦点的共识,当然需要模糊焦点。

不管调查结果是怎么样,都没有什么好害怕的--詹船长主动甚至恶意撞击日本船只的概率是非常大的(因为日方这么肯定的提出了证据,要求双方一起确认证据)--没错,问题在于在哪里审判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缺乏国际仲裁机构,你让日本人除了在国内审问詹其雄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解决办法就是双方先达成互相约束自己的公民不要做危险动作的共识,然后双方同时谋求建立一个国际仲裁机构而努力---因为争端海域中的问题出现得非常的多,原本推动国际仲裁机构和相关国际法的立法的国家主要是西方国家,这些西方国家面临的这类国际争端比较少,他们缺乏直接推动相关国际仲裁机制的建立的直接动力(诸如WTO的建立他们就很积极了),甚至他们抱着要看东方国家互相冲突的恶意,这个时候就只能够由东方国家自己站出来承当这个国际责任,这也是中国建立中国话语权建立新的国际新秩序的一个尝试---

建立国际新秩序不能只停留在谴责西方的基础上,还应该自己去努力推动新秩序的建立---自然包括相关的国际仲裁机构和相关的法律条文的立法

---也就是说在目前缺乏相关国际仲裁法律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在争端海域中恶意冲撞了另一方,那么基本上是无解的--因此需要做的是

1,推动国际仲裁机制的建立

2,在国际仲裁机制的建立以前,双方互相谅解,互相约束自己的国民

另:补充一点,日方纠结于詹其雄是否恶意撞击,其实包含着一层意思:

你捕鱼可以(这说明了日方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并没有前进多少),但是你要主动的故意的撞击人家,那是不行的

如果日方采取了行动,中国渔民一进入捕鱼,就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如同俄罗斯在北方四岛那里那样的马上开枪,那么这显然就是日方在企图获取主权方面前进了一大步(相比之下,在没有国际仲裁机构情况下用国内法庭来审问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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