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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票您能接受爱人婚前财产公证的提议吗?[修改版]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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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反对,真的爱我就不该防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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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强烈反对,如果他提出这个,说明他爱钱胜过爱我,我不要这样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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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不知道,可能要具体碰到的时候才能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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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谈谈青春损失费

原文中,女方提出“在他身上付出了最宝贵的年华和最珍贵的身体”。回信中,小龙女说“事实上,这6年中你无疑也从恋爱里获得了相当的幸福与愉悦,而这个男人同样为你付出了他的青春和身体。难道男人的青春就不是青春,男人的身体就不是身体?”

我认为小龙女的回答是有问题的。

因为男人的青春和女人的青春,男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是不一样的。

先说青春:

一,男人因为生理原因,老得慢;二,社会评价上,男人的外表不像女人的外表那样重要。三,男人晚婚的底线可以较长,35岁也不算太晚。但女人就不行了。

所以,综上所述,女人的青春比男人的青春珍贵。

再说身体:

从社会评价上看,还是有一些男人希望娶处女。所以,女人一旦失去处子身,会在这部分人群中失去竞争力。当然,如果女人本来就对这一群体不屑一顾的话,到是没什么损失。否则,失身,对于女方的确造成了损失。

再说快乐问题:

小龙女说“这6年中你无疑也从恋爱里获得了相当的幸福与愉悦”。即使有幸福与愉悦,女方也可能会因为双方没有修成正果(结婚)而感到这6年白废了。因为女方付出的预期收获是一个家,而不是6年的“幸福与愉悦”。她要趁年轻找到一个适合的家,否则人老珠黄时,合算一下成本和收益,就会发觉自己赔了。这6年,是存货风险急剧上升的6年。

但话说回来,愿意与这个男人在一起消耗青春,是女方也同意的情况下参与进来的。即使女方事后觉得赔了,因为事先并未声明一旦分手,男方要赔付青春损失费,所以男方可能会以合同未规定此条而拒付。

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女方要求男方支付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是有现实依据的。但是以事前与男方合同约定为宜。

最后再说说青春物质化的问题:

青春对于其本人而言,很可能是无价的。但是在有的时候,被迫需要以金钱来度量。因为在其他东西更不适宜的情况下,只能以此度量。就像因错判而入狱的人,国家支付赔偿金一样。当然,如果本人目的不在于钱,也可以要求以物易物,即以青春换青春。要求男方必须支付等价的青春代换。比如要求男方必须独身三年,以示赔偿。当然,事实上这不能弥补女方的损失,正如判杀人犯死刑并不能勉回被害人一样。但是,这种方式可以让女方的恨得到缓解,所以也是一种方式。

关键词(Tags): #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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